同志们:
今天我们开展2026年机关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课程不念文件汇编,不罗列处分案例清单,而是聚焦三个具体问题: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如何强化程序意识、如何自觉接受监督。这三个方面是公职人员日常履职中最容易模糊、最容易出险的环节。我们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分析风险点,明确行为边界,帮助大家把廉洁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厘清公私界限,主动回避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不是指已经发生了权钱交易,而是指公职人员的私人利益与其公共职责之间存在潜在或实际的矛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很多违纪违法行为,最初都源于对利益冲突的忽视或侥幸。
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利益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这里的“私利”不仅包括直接的金钱财物,还包括安排工作、承揽项目、获取特殊照顾等隐性利益。
在实际工作中,利益冲突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二是个人投资入股与服务管理对象存在关联;三是离职或退休后违反规定到原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业。这些情形并不一定直接构成受贿,但严重破坏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防范利益冲突,核心在于“回避”和“报告”。
第一,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如果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必须主动提出回避。不要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也不要担心提出回避会影响同事关系或显得不信任组织。回避是保护干部的制度设计,是对事不对人的程序正义。在会议研究、项目评审、资金审批、人事考察等环节,一旦发现存在回避情形,应立即向组织说明情况并退出相关决策过程。
第二,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检验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试金石。报告中涉及的房产、股票、基金、保险、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必须逐项核对,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不仅是纪律问题,更可能掩盖背后的利益输送线索。对于普通公职人员,虽不一定适用全套个人事项报告,但在涉及具体业务时,也应主动向组织报备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由组织研判是否需要调整分工。
第三,规范亲属从业行为。要管好身边人,明确告知亲属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影响力从事营利活动,不得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如果发现亲属有此类行为,必须及时纠正,该退出的退出,该切割的切割。不能一边拿着公家的工资,一边让家属赚着老板的钱,这种“一家两制”的模式极易滋生腐败。
我们要认识到,回避利益冲突不是限制大家正常的人际交往和家庭生活,而是为了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切断了私人利益对公共权力的干扰,我们的决策才能经得起检验,我们的履职才能底气十足。
二、严守工作流程,强化程序意识
程序是权力的轨道,也是安全的护栏。很多同志认为,只要初衷是好的,为了工作方便,稍微变通一下程序没关系。这种想法非常危险。实践证明,绝大多数违规违纪问题,都是从突破程序开始的。程序不严,自由裁量权就会滥用,暗箱操作就有了空间。
强化程序意识,重点要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集体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以传阅审批、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会议研究。在会议上,主要负责人要末位表态,其他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反映讨论过程和不同意见。如果事后发现决策失误,完整的会议纪要是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重要依据。反之,如果搞“一言堂”,或者会议记录造假,一旦出事,主要责任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审批流转程序。每一项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物资采购,都有明确的流程规定。从申请、审核、复核到批准,每个节点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不能因为是熟人、是老领导打招呼,就跳过某个环节,或者先办事后补手续。补手续往往意味着掩盖违规事实。要养成“按流程办事”的习惯,哪怕流程繁琐一点,也要一步一步走。流程中的签字,代表的是确认和责任,不是简单的画圈。签字前要看清内容,核实依据,不能盲目签、随意签。
三是留痕管理程序。工作留痕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为了追溯责任、证明清白。在信息化办公环境下,所有的操作日志、邮件往来、即时通讯记录都可能成为证据。在处理敏感事项时,要注意保留书面依据、会议纪要、现场照片、验收报告等材料。特别是对于口头请示、电话指示,事后要及时形成书面记录并请对方确认。没有留痕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情境和依据,容易陷入被动。
我们要警惕“特事特办”的陷阱。确实存在紧急情况需要灵活处理,但“特事特办”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和事后补办程序的承诺,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不能把“特事特办”当作规避监管的借口。任何突破常规程序的行为,都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严格的审批。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只有严格遵守程序,才能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可追溯性。我们要把遵守程序作为一种职业操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监督不是对干部的不信任,而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很多干部出问题,就是因为长期脱离监督,在小问题上没人提醒,最终酿成大错。我们要转变观念,从“怕监督”变为“欢迎监督”,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邀请”。
接受监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组织监督。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组织提出的询问、函询,要如实说明情况,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对于组织的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不要把组织的提醒当成耳边风,更不要产生抵触情绪。组织找你谈话,往往是发现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关工作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每一次信访举报、每一通投诉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及时反馈。不要觉得群众不懂政策、无理取闹,很多时候,群众的质疑正是我们工作漏洞的反映。在自媒体时代,任何不规范的行为都可能被放大,引发舆情风险。因此,更要注重言行举止,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做到公开透明。
三是积极配合审计、巡视巡察等专门监督。审计和巡视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不能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更不能对抗审查、销毁证据。要把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契机,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此外,还要重视日常生活中的社交监督。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慎独慎微。在与商人老板、服务对象交往中,要保持“亲”“清”政商关系,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保持距离。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八小时之外不是纪律真空期,同样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
同志们,规范用权、认真履职,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每一次回避、每一个签字、每一场会议、每一次接待中。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隐形变异的腐败手段层出不穷。我们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要以此次党课为契机,再次审视自己的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
在此,我对大家提出三点希望: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增强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
第二,立足本职岗位,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下属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每位同志都要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人。
第三,坚持知行合一,做到廉洁自律。把廉洁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也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廉洁是福,贪欲是祸。希望大家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家庭幸福。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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