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近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系统学习和机关部门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体会,与大家交流。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进入全面深化阶段的关键一年。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为机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执法用法上见真章,在协同共治上求突破,在强基固本上出实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细悟,在“知法明法”中把牢政治方向
学习好、领会好生态环境法典,是机关部门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法典精神吃透、把条文内容弄通,才能在实践中运用自如、执行到位。
(一)全面领会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提升政治站位。一是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来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大理念上升为法律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化的重要成果。机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法典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二是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维度来认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填补了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分散、交叉、冲突的制度短板,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进入新阶段。机关部门必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从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来落实。2026年我县正处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法典为我们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提供了明确标尺。机关部门要把学习法典与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紧密结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系统掌握法典的框架体系,夯实理论根基。一是学好总则编的核心原则。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等基本原则,构建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制度基石。机关干部要逐条研读,深刻领会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二是厘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编的制度安排。法典围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领域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作出系统规定,内容全面、逻辑严密。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领域、分专题深入学习,避免“大水漫灌”“一知半解”。三是注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与环境保护税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配套衔接的制度体系。机关部门要加强对关联法的学习研读,掌握法律适用规则,确保在具体工作中不偏不漏、精准运用。
(三)紧密联系机关工作实际,找准落实路径。一是摸清职责底数。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系统梳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职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细化年度任务。结合202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法典规定的制度要求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到具体责任科室和人员,确保法典贯彻有抓手、可考核。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把生态环境法典纳入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必修课”,建立“会前学法”“专题讲法”“年度述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夯实依法履责的能力基础。
二、担当实干,在“执法用法”中提升治理效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机关部门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执行者,必须把法典规定转化为具体的治理效能,在严格执法、规范用权中守住生态底线。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坚决避免“同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二是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偷排漏排、非法转移倾倒、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推进“智慧执法”建设,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既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又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二)优化法治服务供给,助力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主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机关业务骨干深入重点排污单位、产业园区,面对面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规定新要求,帮助企业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二是用好用足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环保信用等政策工具,对治污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依法给予支持激励,引导企业由“被动治污”向“主动减排”转变。三是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渠道,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高频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服务全县绿色低碳转型大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能够通过标准引领、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等方式管理的事项,依法取消或合并,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三是探索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凝心聚力,在“协同共治”中构建联动格局
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整体保护的特点,决定了单靠一个部门、一种手段难以奏效。机关部门必须树立“大环保”理念,加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
(一)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生态环境、税务、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排污许可、环境违法、税费缴纳、用地用能等信息实时共享,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针对跨领域、跨区域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部门吹哨、联合响应”工作模式,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避免“九龙治水”、多头检查、重复执法。三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污染、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固废倾倒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推动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源头管控防线。一是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规定,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信贷、用地、用能、政府采购等挂钩,让守法者得实惠、违法者受限制。二是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督促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放,对无证排污、超证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通过政策引导、标杆示范、技术帮扶等方式,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推动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开展“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二是发挥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环保自律公约,引导企业互查互学;发挥村居社区网格化优势,加强环境巡查和矛盾化解,打通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三是完善公众监督和有奖举报机制。畅通电话、网络、信件等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依法给予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
四、强基固本,在“提质增效”中锻造过硬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机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最终要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干部队伍。必须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过硬能力作风保障法典落地落实。
(一)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开展全员学法考法。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确保每名干部对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条文烂熟于心。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围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行政处罚等执法实务,开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案例教学,提升一线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注重案例复盘和风险防范。对近年来的生态环境执法案件进行复盘分析,总结常见违法情节、证据固定要点、法律适用难点,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指引,降低执法风险。
(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梳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结合机关“三定”方案和生态环境法典职责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逐项绘制运行流程图、标注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定期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适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机制。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依法依规履职且符合尽职免责情形的,予以免责或减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不良倾向,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上,提升机关执行力和落实力。二是深入企业、园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难点堵点,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企,及时回应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公平法治环境的诉求,提升服务质效。三是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廉洁用权的关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在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清正廉洁的机关作风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公正实施。
同志们,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进入全面深化阶段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此次学习研讨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履职尽责的“案头卷”、依法行政的“标尺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法典在机关部门落地见效,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五五”规划全面实施!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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