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研讨发言

2026-10-03 | 阅读 : 88 | 下载量 :0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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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期,我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深刻感受到这部重要法律系统回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重大时代课题,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制度安排和法治要求。法典既有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又有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既强调保护优先,又突出绿色发展;既坚持最严法治,又注重激励引导。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把法典要求转化为推动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下面,结合企业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中扛牢生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宗明义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在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上走在前、作表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深刻领会法典重大意义,增强依法经营的政治自觉。一是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认识。生态环境法典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转化为法律规范,是党和人民意志在生态领域的集中体现。国有企业必须把学习贯彻法典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企业不折不扣落实。二是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维度准确把握。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收官的重要节点。生态环境法典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与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内在需求高度契合。必须主动把生态环保要求融入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全过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三是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实需要深化理解。生态环境法典对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作出了更加严格系统的规定,违法成本大幅提高。企业一旦触碰生态环保红线,不仅面临法律制裁,更会损害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必须牢固树立“守法是最好的保护、治污是最低的成本”理念,坚决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二)系统把握法典核心要义,夯实守法经营的理论根基。一是学懂弄通总则编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理、损害担责等原则,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要深刻领会这些原则的立法精神和实践指向,确保企业在谋划发展、上马项目、组织生产时始终把生态环境承载力放在首位。二是熟悉掌握分则各编的制度规范。法典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领域作出全面规定,构建了覆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企业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分专题学习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规范,做到心中有数、依法操作。三是注重与相关法律政策的衔接适用。生态环境法典与环境保护税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等构成有机整体。企业法务、环保、财务等部门要加强关联制度研究,把握法律适用规则,确保在项目投资、技术改造、税费缴纳等环节依法合规。

(三)紧密联系国有企业实际,明确落地落实的路径抓手。一是全面梳理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系统排查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污染治理、废物处置、信息公开等环节的法定责任,形成“一企一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落实时限,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二是将法典要求融入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应急处置、考核奖惩等内部制度,实现国家法律与企业规章的有效衔接,形成“法律—制度—岗位”贯通机制。三是加强企业环保合规能力建设。设置专兼职环保合规管理岗位,配备具备法律和环保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环保合规评估,定期出具合规报告,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绿色转型中彰显国企担当

国有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中肩负着特殊责任。必须把生态环境法典的贯彻实施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在产业升级、治污减排、资源节约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一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资产。对标生态环境法典和“十五五”绿色发展规划要求,对企业现有生产线、生产工艺进行全面评估,对不符合环保标准、能耗过高、排放超标的产能,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二是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和改造投入。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向,设立绿色技术专项研发资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2026年力争实施重点绿色技改项目不少于项,绿色技术投入占研发总投入比重提升至%。三是积极布局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依托企业资源优势,向生态环保、新能源、再生资源等领域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探索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共生耦合,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管理。

(二)严格污染物排放管控,牢牢守住生态环保底线红线。一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生态环境法典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企业所有固定污染源必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禁无证排污、超证排污。建立排污台账和自行监测制度,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核可查。二是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力度。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和故障报告机制,对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的,要明确责任边界和管理标准,防止“一托了之”。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针对危险废物、放射源、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高风险环节,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控制。

(三)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一是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制定企业“十五五”节能降碳专项方案,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2026年单位产值综合能耗较2025年下降%以上,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二是加强水资源和原材料循环利用。推广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企业。加强原材料采购、存储、使用全过程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跑冒滴漏和物料损失。三是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对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合法处置。积极拓展粉煤灰、冶炼渣、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途径,探索与建材、交通、农业等行业协同利用机制,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三、健全长效机制,在标本兼治中提升治理效能

生态环境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企业的执行力决定成效。必须强化制度约束、数智赋能和文化浸润,构建“制度管企、流程管事、文化育人”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推动企业生态环保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深化。

(一)完善环保管理责任体系,构建闭环工作格局。一是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各分厂、车间、班组层层签订生态环境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网络。二是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企业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加大权重比例,与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对违反环保法规和内部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在生态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建立企业环保巡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治理设施、排污口、固废贮存点等开展全面检查。引入第三方环保审计,对重点环节进行独立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不留死角。

(二)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一是建设环保智慧管理平台。整合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能耗统计、排放数据等信息系统,建设企业级环保大数据平台,实现排污数据实时采集、超标预警、异常报警、趋势分析等功能,提升污染排放的精准管控能力。二是应用数字化手段优化环保管理流程。依托企业ERP、EAM等管理系统,将环保设施运行、药剂投加、危废转移、应急物资等纳入数字化台账,实现“一物一码”“一码通管”。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和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加强对偏远站点和隐蔽环节的监控。三是探索碳排放数字化管理。按照碳排放交易市场要求,建立碳排放数据监测、报告和核查(MRV)数字化系统,定期核算碳排放量,为参与碳交易和应对碳关税提供数据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可探索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生产参数,实现节能降碳。

(三)厚植绿色企业文化,凝聚全员环保共识。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法典纳入企业年度普法计划和员工培训必修课,利用“企业大讲堂”“班前会”“安全环保月”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2026年实现全员环保培训覆盖率*%,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二是培育全员参与的绿色行为习惯。开展“绿色车间”“绿色班组”“环保标兵”等创建活动,鼓励员工围绕减污降碳、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推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让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控等信息。畅通企业内部环保举报渠道,对员工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核查处置。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和区域联防联控,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负责任国企形象。

同志们,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期课题。我们要以此次专题研讨为新的起点,持续在深化理解、内化于心、转化于行上下功夫,真正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治企、绿色兴企上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国企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五五”规划全面实施!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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