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情况的报告

2026-09-30 | 阅读 : 69 | 下载量 :0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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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以来,我县(区)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典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紧扣"全面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严格实施"总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面向社会广泛学,一体推进学习培训、宣传普及、对照检查、建章立制、依法治理五项重点工作,全县(区)上下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正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起点谋划推进

县(区)委、县(区)政府深刻认识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法典精神在本区域落地生根。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凝聚思想共识。法典颁布后,县(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步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法典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层层传达、层层发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起来,与落实"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法典、用法典、守法典的热潮。

二是细化任务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学习宣传贯彻法典实施方案,围绕学习培训、宣传普及、对照检查、建章立制、依法治理5个方面,逐项分解任务、逐条明确标准、逐级压实责任。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台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动态管理。同步编制县(区)领导领学计划、部门普法清单、基层宣讲安排等配套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

三是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统筹调度。成立由县(区)委、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生态环境、司法行政、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学习资源保障、宣传阵地建设、执法能力培训等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轮次,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和重点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形成部署、落实、督查、反馈的工作闭环。

二、聚焦学深悟透,多维度学思践悟

坚持把学习法典原文、领悟法典精神作为基础性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苦功夫,切实增强各级干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领导带头示范,抓好"关键少数"。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典纳入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典专题读书班*期,开展集中研讨*次,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场次,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抓住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关键岗位干部这个重点,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法典专题培训*期,培训干部*人次,重点学习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的制度条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县(区)领导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基层宣讲,带头参加"法典宣传周"活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项目一线宣讲法典精神*场次,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二)分层分类施教,实现全面覆盖。一是针对党政机关干部,依托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法典学习专栏,将法典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和学法考法范围,组织全县(区)*名干部参加法典知识测试,参考率达*%。二是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系列培训,围绕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实务开展岗位练兵和案卷评查,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三是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执法人员、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典宣讲团*支,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园区开展宣讲*场次,实现乡镇(街道)宣讲全覆盖;对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开展"送法入企"专题辅导*场次,发放学习资料*万余份。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实效。一是用好线上线下两个阵地,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专栏,发布解读文章*篇、图解长图*期、短视频*条,累计阅读量达*万次;在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法典宣传专区,方便群众随时学、随地学。二是把法典学习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依托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载体,举办法典主题书画展、知识竞赛、法治文艺下乡等活动*场次,让法典精神贴近群众、浸润人心。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组织干部对照法典规定开展"生态环境法治体检",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在制度执行、监管执法、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差距不足,形成问题清单*条,为下一步依法治理提供靶向依据。

三、注重学用贯通,全链条转化见效

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守护环境民生、提升治理能力的实际行动,做到学法与用法两手抓、两促进。

(一)融入中心大局,护航绿色发展。一是把法典要求嵌入"十五五"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决策、产业园区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说"不",从源头上守牢生态安全边界。二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项行动*个,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是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节能降碳项目*个,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二)办好民生实事,守护环境福祉。一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异味扬尘、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等"家门口"的环境问题,建立快速响应、限时办理、跟踪回访机制,受理办结群众环境诉求*件,办结率达*%,群众满意率达*%。二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起,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批,以严格执法守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上门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指导,办理环评审批事项*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以优质服务厚植发展沃土。

(三)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学习成果。一是坚持"当下学"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照法典规定对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件、修订*件、新制定*件,确保制度规定与法典要求衔接一致。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将法典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环境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推动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闭环,切实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补短强弱

总的看,我县(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典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对照法典的严格要求和群众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法典的学习还停留在一般性了解层面,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典实施的新要求;三是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还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深化学习上再发力。持续把学习法典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岗位练兵,推动各级干部准确把握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切实把法治信仰融入血脉、把法典规定化为习惯,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本领。

二是在依法治理上再攻坚。全面准确实施法典各项制度,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常态,以法治刚性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在服务发展上再提质。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实施法典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贯通起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产业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联动机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政务服务,深化"送法入企""环保管家"等帮扶举措,帮助企业依法治污、科学减排、降本增效。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胜势。

四是在能力建设上再强化。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整合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环境风险预警预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环境治理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业务实训,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岗位技能比武和跨部门联合演练,着力补齐基层人员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技术支撑不够等短板,以能力大提升保障法典高质量实施。

五是在长效常治上再提升。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评估问效全链条机制,把法典贯彻落实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县(区)建设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把法典实施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坚持全民共治、社会参与,持续深化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凝聚起共建美丽家园的强大合力,为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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