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严守节点不松劲 清正廉洁过中秋

2026-09-15 | 阅读 : 256 | 下载量 :16 投诉   

同志们:

中秋将至,国庆临近。每到重要节点,都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段,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作风定力的一次集中检验。今天这堂廉政党课,既是节前提醒,也是责任传导。我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围绕“严守节点不松劲、清正廉洁过中秋”这个主题,与大家作一次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从政治上看节点,把过节当作一次政治考验

节日风气是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政治觉悟的试金石。对这个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地看,必须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来认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得到有力遏制,节日风气发生根本性好转。以2025年为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中秋国庆期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起,处理X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并未绝迹,而是从地上转到地下、从明目张胆转为隐形变异。有的以“人情往来”为名收送节礼,把月饼盒、螃蟹券当成拉近关系的媒介;有的借“家庭聚餐”名义搞违规吃请,在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变换马甲;有的利用电子红包、物流寄递规避监督,让节礼“无接触送达”。这些问题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些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

从政治上看,过好节不是小事。一个干部连节假日都管不住自己,平时关键时候又怎能靠得住?一个单位如果过节期间风气松弛,日常管理规范又从何谈起?对全区领导干部而言,必须把廉洁过节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决不能把节日变成纪律执行的“空档期”。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对节点纠治“四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节日病”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一要求,真正从政治高度认识节点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不松弦、行动不松劲。

二、从案例中看风险,把病灶找准、把教训记牢

案例是最鲜活的教材。我结合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节日期间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梳理了四类突出问题,与大家一起剖析警示。

第一类,收受节礼问题。有的干部把中秋当成“丰收节”,借机敛财。某区原副区长在担任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连续多年在中秋节前收受辖区企业主赠送的购物卡、高档烟酒,累计金额达X余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他在忏悔时说:“总觉得中秋收点节礼是人情世故,不算什么大问题,后来胃口越来越大,就收不住手了。”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节礼不是“小意思”,往往是腐败的开端。收下一盒月饼,破的是廉洁防线;收下一张卡,毁的是政治前途。

第二类,违规吃喝问题。有的干部打着“节日团聚”的幌子组织或参加违规宴请。某区住建局原局长在中秋节期间,连续三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饭局上谈项目、递材料、搞勾兑,把“吃饭”当成权力变现的铺垫。查实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这警示我们,饭局不是“简单吃顿饭”,背后往往连着利益输送。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饭桌上的“觥筹交错”往往就是陷阱的开始。

第三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的单位以“节日慰问”为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某区属国企原负责人中秋前夕擅自决定给班子成员每人发放过节费五千元、购物卡两千元,资金来源是“小金库”。事后被查处,主要负责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这提醒我们,发放福利必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规范程序来,决不能打着“关心干部职工”的旗号干违规的事。

第四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有的干部通过快递收送礼品,地址写家里、收件人用化名,“不见面”收礼;有的在农家乐、内部食堂搞“私人定制”接待,账单不显示真实消费;有的用电子红包“节日问候”,金额拆分成小额多笔。这些新花样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对这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监督手段,快递物流信息、电子支付记录、场所监控数据等,都可以作为查证依据,不要抱有“查不到”的侥幸心理。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几条共同教训:一是不收手不收敛必然付出代价,纪律面前没有“人情”可讲;二是小事小节失守必然演变为大问题,“堤溃蚁穴,气泄针芒”;三是隐形变异逃不过监督之网,技术在进步、监督在升级,任何“高明”的规避手段最终都会败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真正把别人的教训变成自己的警醒。

三、从规矩上看边界,把红线划清楚、把底线守牢靠

中秋节涉及的纪律规矩,集中体现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中。结合具体情形,我重点把几道红线给大家讲清楚:

第一,礼品礼金红线。全区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凡是与行使职权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无论以什么名义送的,一律不能收。对于确实难以退回的,要按照规定登记上交。同时也要管好自己的家人,防止“枕边风”吹开“后门”。家人收了,领导干部同样要负责。

第二,宴请聚餐红线。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包括在内部食堂、私人家中、农家乐等场所安排的宴请。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活动。正常的家庭聚餐、亲友聚会不在禁止之列,但前提是自费自愿、不涉及公务关系。把握不准的,宁可不参加,不要事后说不清。

第三,福利发放红线。各单位发放节日福利,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使用工会经费的按工会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违规使用行政经费或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不得以过节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第四,公车使用红线。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停驶,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如实登记行驶路线和时间。严禁用公车走亲访友、旅游观光、接送家人。同时也要注意,不得以“租车”名义变相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

第五,值班纪律红线。节日期间承担值班值守任务的干部,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不得将值班电话转接后本人外出。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值班纪律不是软要求,是硬约束,脱岗漏岗同样要追责问责。

这五条红线,条条都是硬杠杠,条条都有案例作支撑,条条都不容触碰。大家要对照自查,该提醒的提前提醒,该拒绝的坚决拒绝,该报备的主动报备,把“规矩”二字刻在心上、落在行上。

四、从责任上看担当,把压力传导下去、把风气正起来

廉洁过节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全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第一,领导干部要当好“领头雁”。在座的都是各单位的负责人,一言一行都有人看着、有人学着。节日期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收礼、不吃请、不违规发放福利,带头执行值班纪律,带头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一个单位风气好不好,关键看一把手的定力。一把手自己坐得正、行得端,下面的干部才有标杆、才有底气。反之,一把手自己松一寸,下面就会松一尺;一把手自己破一例,下面就会破一片。

第二,压实主体责任,管好“责任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节前廉政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来抓,节前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廉政提醒、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把纪律要求讲到位、把问题苗头掐灭在萌芽状态。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干部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多、日常表现有异常的干部,要重点提醒、重点防范。不能“只管业务不问人”,更不能对违纪苗头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第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监督哨”。区纪委监委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重点检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值班脱岗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倒查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同志们,中秋是万家团圆的节日,也是共产党人廉洁操守的“阅考场”。对领导干部而言,最好的“过节礼”不是月饼和礼品,而是群众的认可和内心的安宁。守住节点,守住的是纪律底线,更是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

在这里,我代表区纪委监委再作一次郑重提醒:节日期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念起祸端。希望大家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过一个清清朗朗、安乐祥和的中秋佳节。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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