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26-09-11 | 阅读 : 115 | 下载量 :1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街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刚才,大家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一幕幕真实的画面、一个个沉痛的教训,发人深省、令人警醒。之后,*传达了市、区两级警示教育大会的精神,并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以及基层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的人和事,离我们并不遥远,有的甚至就是曾经的同事——朝夕相处时未曾察觉隐患,如今却成了警示教育片中的反面教材,令人深感痛惜,更足以让我们每一个在座的同志扪心自问、深刻警醒。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街道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下面,我结合今天的会议主题和街道的实际情况,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征程,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一重大判断,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指引。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今天通报的这些案例,无论是发生在全国、全省,还是我们本区、本街道,都暴露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律观念淡薄、权力观念扭曲,最终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一)理想信念动摇是违纪违法的总根源。剖析这些案件的深层次根源,一个共同的、致命的病灶,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严重问题。有的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腐朽哲学;有的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信奉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忘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使命。从近年来街道纪工委查处的案件和受理的信访举报看,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对党的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对党的纪律要求知之甚少,在思想根源上已经脱离了党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理想信念一滑坡,行为底线就必然失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我们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常悟常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铸魂。

(二)权力观念扭曲是违纪违法的总祸根。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群众、成就事业,用不好就会祸害百姓、毁掉自己。有的基层干部把手中本不算大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热衷于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追求所谓的“显绩”,而对群众真正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在决策中搞“一言堂”、家长制,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工作作风漂浮,满足于开会发文、层层转发,不愿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导致矛盾积累、问题恶化。这些错位的权力观,本质上是立场出了偏差,忘记了权力从何而来、应当为谁而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我们每一位同志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三)监督意识缺失是违纪违法的总隐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的同志对组织的监督不以为然,把组织的提醒当成“耳边风”,把纪律的要求当成“毛毛雨”,自我膨胀、为所欲为。有的单位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好人主义”盛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管涌变成大塌方。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对组织的谈话提醒有抵触情绪,对同事的善意提醒不以为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置若罔闻。这种对监督的漠视和排斥,正是走向违纪违法深渊的重要一步。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我们的言行举止、工作作风,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我们绝不能当“看客”、抱“无所谓”心态,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镜、以案为鉴,揽镜自照、见鉴自省,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二、聚焦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身边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做到以案为镜、揽镜自照

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警示性。这些案件的发生,既有个人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值得我们每个人深刻反思、认真汲取。

(一)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失足”,必须引以为戒。从通报的案例看,所有违纪违法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他们有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学习党的理论,对党的创新理论知之甚少,思想上的“钙”严重流失;有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产生怀疑,对党的领导产生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稳、态度暧昧;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精神世界空虚腐朽。某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从一名优秀的基层干部逐步蜕变为违纪违法分子,他在忏悔中写道:“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读过一本理论书籍了,组织生活会也是应付了事,思想上早就脱离了党组织的要求。”正是这种思想上的“缺钙”,让他在面对诱惑时失去了抵抗力,在面临考验时失去了定力。这深刻警示我们,理想信念不是虚无缥缈的空洞口号,而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必须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终身任务,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锤炼坚强党性。

(二)纪律松弛是最直接的“缺口”,必须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通报的案例看,许多违纪违法人员并非一开始就犯下大错,而是从“小错不断”逐渐演变为“大错不犯”,从“破纪”一步步走向“破法”。有的同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视而不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认为“吃顿饭、收条烟”不算什么大事;有的在工作纪律上松松垮垮,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成为常态,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反映问题得不到回应;有的在财经纪律上搞变通、打折扣,虚报冒领、公款私存等问题时有发生。纪律的弦一旦松弛,行为的边界就会模糊,最终在小事小节上丧失原则、在大是大非上丧失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我们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防止“温水煮青蛙”式的蜕变。

(三)权力滥用是最危险的“深渊”,必须警钟长鸣。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造福一方,用不好贻害无穷。从通报的案例看,有的基层干部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低保审批、工程发包、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有的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中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对关系户网开一面,对普通群众却严苛有加;有的在惠民资金发放中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截流”在自己手里。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必须牢记,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

(四)家风败坏是最隐蔽的“腐蚀”,必须严加防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从通报的案例看,一些违纪违法人员走上歧途,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有着密切关系。有的纵容家属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在家族亲友面前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特权思想,有的对家属子女疏于教育管理,任由其打着自己的旗号招摇撞骗、横行乡里。某街道原城管中队长*,其妻子在当地经营一家餐饮店,长期利用丈夫的职权影响,在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办理等方面获得“特殊照顾”,最终夫妻双双被查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子女,坚决防止“枕边风”成为腐败的“催化剂”,坚决防止“身边人”成为违纪违法的“帮凶”。

三、深挖问题根源,系统分析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由表及里、正本清源

通报的案例虽然具体表现各不相同,但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发现一些带有共性的深层次问题。只有找准病灶、开对药方,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理论学习“走过场”是思想滑坡的病根所在。从这些典型案例中不难发现,所有违纪违法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放松了理论学习,荒废了思想改造。有的同志把理论学习当作“软任务”,把业务工作当作“硬指标”,一年到头很少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有的满足于“读了文件、记了笔记”,实际上是“人坐心不静、眼过脑不过”,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有的把理论学习当作“装饰品”,嘴上说一套、心里想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成为“两面人”。正是因为理论学习的“虚化”“浅化”“形式化”,导致这些人思想上“缺钙”、精神上“贫血”,在风浪考验面前丧失了抵抗力,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了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我们必须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制度执行“宽松软”是权力失控的根本原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查处的案件看,不少单位并非没有制度,而是制度成了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稻草人”,执行起来“牛栏关猫”,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重大事项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审核审批走过场,给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留下了可乘之机;有的单位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群众监督无从谈起。正是因为制度的笼子没有扎紧、扎牢、扎密,才让一些心怀不轨者有了铤而走险的空间。我们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对过时的、不管用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缺失的、空白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责任落实“中梗阻”是监督失效的关键短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决定管党治党的成效。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抓党建是“虚功”、抓业务才是“实绩”,导致主体责任“悬在空中”、落不了地;有的“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一句空话;有的纪检委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怕得罪人、怕影响关系,监督执纪的“探头”失灵,“哨兵”失职。正是由于责任链条的“中梗阻”和监督的“真空地带”,才使得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从萌芽状态演变为不可收拾的局面。我们必须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推动以案促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标本兼治、久久为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开展警示教育,关键在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体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从存在问题中找到改进方向,真正做到知耻后勇、知止不殆,切实把警示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终身课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学到家。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注重学思践悟相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守纪律规矩,在遵规守纪中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红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要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在独处时谨慎不苟、在初始时谨慎不苟、在细微时谨慎不苟、在交友时谨慎不苟,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清廉形象。特别是要严格区分正常人情往来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坚决抵制以“人情”为名行“围猎”之实的行为,做到既不冷漠无情、又不丧失原则。

(三)规范权力运行,在制度约束中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必须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坚决防止个人专断和“一言堂”。要全面推进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亮出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围绕惠民资金发放、工程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要特别警惕“微权力”的“微腐败”,高度重视低保审批、临时救助、公租房分配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让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决策都经得起检验。

(四)弘扬优良作风,在干事创业中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家,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真实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杜绝“坐在办公室里看、隔着车窗玻璃转”的形式主义做派。要勇于担当作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面对矛盾纠纷主动化解,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每一项工作。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要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走访群众、定期接待来访、定期回访诉求,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同志们,今天的警示教育大会,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也是一次严肃的工作动员。希望大家把今天的所看、所听、所思、所悟真正转化为忠诚履职、廉洁从政、担当作为的自觉行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我们*街道的全部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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