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生态法典》研讨会上的讲话

2026-09-06 | 阅读 : 58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同日施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国法的“纪律部队”。法典的实施和《办法》的修订,为我们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新的法治标尺和纪律利器。下面,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谈认识和体会:

一、深学细悟、明纪于心,以法治思维校准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坐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落实的前提。法典共5编1242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办法》共19条,明确了“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依规依法、精准有效”“严肃问责、终身追究”三项原则。纪检监察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必须首先解决好“脑瓜子”的问题——把法典精神刻进骨髓、把纪律标尺握在手中、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典施行的纪检监察新使命。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法典以制度形式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与监管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提供了法治支撑。纪检监察监督的首要任务就是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落到实处。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典施行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监督内容更加丰富、监督标尺更加精准、监督要求更加严格。2026年8月,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此为标杆,把学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切实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北京、山东、河南、新疆、黑龙江、重庆等省(区、市)纪委监委已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纳入2026年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我们也要迅速跟进,把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吃透《办法》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刚性约束中的纪律标尺。《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划清责任“红线”。《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第四条明确了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的九种情形,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作出的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统筹绿色转型任务落实不力等。第五条明确了追究有关领导成员责任的六种情形。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不仅要监督别人,更要吃透《办法》赋予我们的法定职责。《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需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这既是授权,更是责任。如果相关部门移送了问题线索,我们“压着不办”“拖着不查”,那就是失职渎职。同时,《办法》将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员,特别是国有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对象。这意味着责任追究的覆盖面更广、要求更严,我们必须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把握纪法贯通中的监督逻辑。法典侧重于“正面清单”,明确了“应该怎么做”;《办法》侧重于“负面清单”,明确了“不能怎么做”以及“做了会怎样”。两者一正一反,共同构成了从行为规范到责任追究的制度闭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这个“闭环”蕴含着三层深刻逻辑。第一层是“保障之责”——纪检监察机关是法典实施的保障者,通过监督执纪执法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第二层是“遵守之责”——纪检监察机关是法典规范的遵守者,在履职过程中应当接受法典约束。第三层是“贯通之责”——《法典》背景下的纪法衔接,要求我们在监督执纪中既要用好纪律标尺,又要用好法律准绳。法典施行后,生态环境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同时触犯党纪国法——既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又违反了法典的法律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在审查调查中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既要查清违纪事实,又要查明违法情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纪律和法律的检验。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曝光后,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这就是纪法贯通的最好注脚——既有党纪处分,又有法律追责。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赖清正违规审批矿山修复项目且未加监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最终被严肃查处。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纪法贯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每一起案件都必须做到的硬要求。

二、聚焦主业、靶向发力,以监督执纪守护法典落地“生命线”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纪检监察监督是法典从“纸面”走向“地面”的重要保障。市纪委监委必须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以铁的纪律守护法典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把生态环保领域纳入监督“主阵地”。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聚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要求,及时跟进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监督。具体来说,要抓好“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决策部署落实。重点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要建立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清单,将法典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督办”。二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纪检监察监督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履职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看是否真正扛起了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是否真正做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责。三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巡视巡察反馈中捕捉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风向标”。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明确表示,将以法典为根本遵循,把法典执行情况融入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和专项督查重点,紧盯生态环保决策部署落实、督察整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我们要以此为标杆,把政治监督的“探头”架设在生态环保的每一个重点领域、每一个关键环节。

(二)做实日常监督,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窗口期”。纪检监察监督不能只靠“一阵风”式的专项治理,更要靠“润物无声”的日常监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聚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时跟进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生态环保领域的规划目标细化为监督清单。一要用好“四种形态”。对生态环保领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误发展成大案件。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起违纪违法典型问题中,有的干部就是因为日常监督缺位、小问题无人管,最终酿成大祸。二要深化“室组地”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联动优势,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生态环保监督网络。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驻在部门开展“嵌入式”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所驻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点穴式”监督;乡镇纪委要对农村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等“家门口”的问题开展“蹲点式”监督。三要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督察、审计等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互用的协作机制,避免“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

(三)从严执纪问责,把严的基调贯穿生态环保“全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一要严肃查处“三类问题”。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塞责的问题;重点查处在生态环保领域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问题;重点查处对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指出的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赖清正违规审批矿山修复项目且未加监管,导致相关企业以“以修复之名行开采之实”,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群众举报投诉并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这就是“三类问题”交织的典型,必须从严从重处理。二要精准规范问责。《办法》规定,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不放纵真正的失职失责者,也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做到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每一起问责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要深化以案促改。对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件,要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里矿区非法采矿案涉及赔偿金额约*亿元,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案件查处后,青海省推动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三、建强队伍、协同贯通,以制度机制筑牢美丽城市建设“保障网”

学习贯彻法典和《办法》,最终要落实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上。市纪委监委要以学习贯彻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法典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一)健全制度机制,构建生态环保监督执纪的“四梁八柱”。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市纪委监委要以学习贯彻法典和《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要建立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清单制度。对照法典和《办法》的规定,梳理出生态环保领域需要重点监督的事项清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标准,让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要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机制。《办法》明确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将需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对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移送的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三要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问责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梳理分析全市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案例,形成案例汇编和指导意见,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问责提供参考。四要建立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将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成果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对履职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明确重点内容、完善监督机制,紧盯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我们要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能力建设,锻造生态环保监督执纪的“纪律部队”。打铁必须自身硬。法典1242条,专业性极强;《办法》19条,责任边界清晰。纪检监察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一要加强业务学习。把法典和《办法》纳入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要组织专题读书班,逐编逐章研读法典条文,重点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规定、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的规定等。二要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业务比武”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能力。要注重培养一批既懂纪检监察业务又懂生态环保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法典时提出,要以法典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升精准问责、规范问责质效。这种“学用结合”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三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生态环保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搞监督、关起门来办案件”。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出新的特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加强研究,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同时,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建立生态环保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问题线索的智能筛查和精准研判。

(三)注重协同贯通,汇聚生态环保监督执纪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单打独斗难以奏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监督格局。一要深化与职能部门的协作。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把法典执行情况融入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和专项督查重点。我们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都要参照这一做法,主动对接驻在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做到“贴身监督、精准监督”。二要加强与巡视巡察的贯通。巡视巡察是发现生态环保问题的重要渠道。《办法》明确要求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情况,应当移送开展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接巡察办,对巡察移送的生态环保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三要推动“室组地”协同联动。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联动监督机制,对生态环保领域的重点问题开展联合监督、联合办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干扰等难题。四要注重与司法机关的衔接。生态环境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同时涉及刑事犯罪,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追究。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要聚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要求,及时跟进监督,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我们要以这一要求为指引,在协同贯通中形成监督合力,在齐抓共管中提升监督效能,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护航美丽城市建设。

同志们,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监督是守护生态的“利器”。让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生态法典》和《责任追究办法》为契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以严的监督护航绿色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以上是我个人的学习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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