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公安机关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极端重要性。当前,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把准方向,校准深化斗争的“导航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斗争策略,确保斗争沿着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运行。
(一)对标对表,提升政治站位。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将其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要清醒认识到,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二是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严格对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及省厅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最新要求,特别是针对2026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判,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操作细则。要确保上级部署要求在本地不折不扣落地生根,防止出现“温差”“落差”。三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将扫黑除恶斗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建设平安城市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强有力的斗争成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一是要肯定前期成绩。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二是要正视问题短板。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隐蔽性更强,有的“软暴力”化、智能化;向金融、网络、新兴领域渗透的趋势明显;有的“黑伞”隐藏更深,查处难度加大。我们的线索核查、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民警存在松懈厌战情绪。三是要把握斗争规律。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克服“过关”思想,树立“永远在路上”的观念。要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的研究,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三)回应期盼,凝聚社会共识。一是要坚持民意导向。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斗争成效的真实感受。要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和保护措施,让群众敢于举报、愿意举报。二是要加大宣传攻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仅要宣传斗争成果,更要宣传法律政策,展示公安机关除恶务尽的决心。要用好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鲜活的案例宣传片,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侦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乱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带来的实际变化,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主业,锻造打击犯罪的“杀手锏”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核心在于打击。必须以打开路、重拳出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集中优势兵力,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一)突出打击重点,实施精准发力。一是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信息网络、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传统和新兴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市霸”“行霸”以及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新型黑恶犯罪。要结合2026年经济形势,重点关注房地产、金融、地方债务等领域可能滋生的黑恶势力。二是要聚焦农村黑恶势力。将打击锋芒对准农村地区,特别是基层政权薄弱、治安混乱、宗族势力干扰严重的地区,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在农村的生存土壤,助力乡村振兴。三是要聚焦重大疑难案件。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要敢于啃“硬骨头”,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二)深化线索核查,提升打击质效。一是要拓宽线索来源。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主动从警情案件、信访投诉、网络舆情、重点人员管控、日常巡逻盘查等工作中深挖线索。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形成“发现—移交—核查—反馈”的闭环。二是要规范核查流程。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一案三查”机制,对每条线索都要做到“查深、查透、查实”。要建立线索核查“回头看”机制,对已查否但仍有疑点的线索进行复核,防止漏查漏报。要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核查效率,确保线索核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要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对核查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迅速立案侦办;对查否的线索,要说明理由,并视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核查结果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三)坚持打财断血,摧毁经济基础。一是要全面深挖涉案财产。在侦办案件的同时,要同步开展涉案财产调查,不仅要查清显性“黑财”,更要深挖隐性“黑财”,包括通过他人代持、投资理财、转移境外等方式隐藏的资产。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资金穿透等手段,查清黑恶势力的资金流向、利益链条。二是要严格依法处置。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判决生效的“黑财”,要协调法院、财政等部门,依法快速处置到位,确保“颗粒归仓”。要防止“黑财”被转移、挥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土壤。三是要注重源头治理。在办案过程中,要深入分析黑恶势力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路径和手段,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推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标本兼治,织密长效常治的“防护网”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又要着眼长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长效常治。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防管建”并重转变。
(一)加强基层治理,筑牢第一道防线。一是要建强基层组织。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把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关,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进入基层干部队伍。要推动“一村一警”机制落实,加强社区民警与基层组织的联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要深化重点地区整治。对治安问题突出、黑恶势力活动频繁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要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加强社会面管控,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三是要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要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教育帮扶,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预防其参与黑恶犯罪。
(二)深化行业整治,切断滋生土壤。一是要聚焦重点行业。要持续深化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金融放贷、自然资源、信息网络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行业乱象背后的黑恶势力。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行业准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制度。二是要完善行刑衔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线索移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线索,要快速核查、依法打击。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要及时发出“三书一函”,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要推动源头治理。要深入分析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修订完善。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
(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占领宣传主阵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斗争成效,展现公安机关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斗争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二是要防范负面舆情。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防止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引发社会恐慌。要依法打击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黑恶犯罪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创新驱动,激活攻坚克难的“动力源”
面对扫黑除恶斗争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必须坚持守正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斗争能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稳致远。
(一)健全法治保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要强化证据意识,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特别是电子数据等新型证据。二是要用好法律武器。要深入学习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准确适用关于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认定标准,提高打击的精准度。要善于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化瓦解黑恶势力。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置等环节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核心战斗力。一是要建设智慧侦查平台。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建设集线索研判、案件侦办、证据分析、在逃人员追捕、资产查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扫黑除恶智慧侦查平台,提升侦查打击的智能化水平。二是要推广数据建模应用。要针对黑恶犯罪的特点,研发数据分析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关联分析,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实现“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的精准打击。三是要加强技术手段应用。要善于运用电子物证、视频侦查、资金查控、网络监控等专业技术手段,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与网信、金融、通信等部门的协作,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
(三)完善协作机制,提升整体作战效能。一是要深化内部协作。要打破警种、部门壁垒,建立刑侦、经侦、网安、技侦、法制等多警种同步上案、合成作战机制。要完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整体作战”的良好格局。二是要深化外部协作。要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各单位以及金融、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移交、案件会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要建立与法院、检察院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案件快侦快诉快判。三是要加强区域协作。要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市公安机关的协作,建立跨区域扫黑除恶协作机制,联合打击流窜作案、跨区域作案的黑恶势力。
五、压实责任,拧紧履职尽责的“螺丝钉”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作风,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要落实“一把手”工程。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大案件。要坚持“四级书记”抓扫黑,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深入基层一线,检查工作落实、案件侦办、线索核查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锻造过硬队伍,提升专业能力。一是要加强政治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围绕黑恶犯罪的新特点、法律适用的新要求、侦查取证的新方法,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民警的侦查办案能力、法律运用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强纪律作风。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加强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关心关爱一线民警,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激发队伍活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倒逼工作落实。一是要健全考核体系。要科学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办法,将线索核查率、案件侦办率、黑财处置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二是要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工作滑坡的单位要予以约谈提醒。对长期打不开局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要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坚决打赢常态化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法治城市,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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