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络等履职实践,与大家作一次交流。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决定了我们在意识形态战场上绝不是旁观者——每一项立法审议都是价值的抉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阵地的检阅,每一名人大代表都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哨兵。
一、坚持深学细悟,在领会新思想精髓中把准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一重大论断,为人大系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无一不蕴含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这个本质特征守护好、把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好。
(一)把准“定盘星”,在立法审议中坚持政治导向与价值引领相统一,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意识形态检验。立法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这个“转化”本身就是最严肃的意识形态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罚则部分引发了激烈争论。有委员提出,罚款金额不宜过高,以免引起群众抵触;也有委员认为,既然是倡导文明,就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吸纳各方意见后,没有停留在“罚不罚、罚多少”的技术层面,而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友善”二字切入,在条例总则中增设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彰显城市文明风貌”的价值表述,把单一的管理条款升华为城市精神的培育。最终条例以高票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人大立法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每一项法规都是主流价值的制度化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我们在审议每一部法规时,都要首先问三个问题:这部法规传递了什么价值导向?有没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触的条款?条文背后是“管住人”还是“塑造人”?今后,法制委员会在法规草案初审时,必须单独设立“意识形态导向审查”环节,对标核心价值观逐条过筛,确保从法言法语中透出正气、正气中饱含温度。
(二)校准“导航仪”,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主流价值的捍卫战。人大监督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党和人民意志不折不扣落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我带队到了两个县。在某镇文化站,我们看到图书阅览室的一半面积被挪作他用,堆满了农资和杂物;农家书屋的书架上,相当一部分是多年前出版、内容陈旧的书籍,几乎没有近年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反映时代发展的新书。在与基层文化站长座谈时,有同志坦言:“上面考核主要看有没有场地、挂没挂牌子,至于书屋里放什么书、群众看不看,没人追问过。”这个细节让我深感触动。执法检查如果只看表面合规,就容易漏掉意识形态阵地的实质性空转。检查组回来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明确指出了“重硬件轻内容、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三条整改建议:一是建立农家书屋出版物定期更新和内容审读制度,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核心指标,三是对全市乡镇文化站功能用房被挪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三个月内完成了整改并反馈。今年我们再次暗访时,情况已经大为改观。这提醒我们,人大的每一次执法检查,都要带着意识形态的“探照灯”去照一照,不仅要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还要查政治导向有没有偏离。
(三)画好“同心圆”,在代表工作中坚持凝心聚力与汇集民智相统一,让全市近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成为主流舆论的播种机。我市有五级人大代表九千七百多名,分布在城乡各条战线,这支队伍如果能在意识形态战场上动起来,就是一支覆盖全域的“红色宣传队”。但过去我们在代表工作中,重履职培训轻思想武装的现象比较突出。去年,代表工作委员会在统计代表履职情况时发现,全年参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超过百分之八十,但主动在选区开展政策宣讲、理论传播的代表不到百分之十五。有代表坦言:“不是不愿意讲,是怕讲不好,更怕讲错了群众反感。”这个“怕”字背后,是理论储备不足和宣讲技能缺乏的双重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前提是自己先站稳政治立场。从今年起,我们把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纳入代表初任培训和年度专题培训必修课,并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理论宣讲角”,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由代表轮流主讲。同时,我们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讲,不讲“高大上”的空话套话,而是用本地话、身边事、小故事来承载大道理。今年五月,在*街道代表联络站,一位基层代表结合自己照顾瘫痪婆婆十六年的经历,讲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现场四十多位社区居民没有一个中途离场。这种“代表讲给群众听、群众说给代表听”的双向交流,本身就是凝聚共识的过程。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出台《人大代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评价办法》,把代表在价值引领、政策宣讲、舆情引导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履职积分管理,让“金嗓子”代表脱颖而出。
二、坚持靶向施策,在提升监督质效中筑牢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制度自信从哪里来?从一次次看得见、摸得着的履职实效中来。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搞“空对空”,必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法治实践中彰显主流价值的说服力。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监督的过程,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过程,也是让意识形态防线在透明中加固的过程。
(一)聚焦法治宣传抓监督,让宪法法律宣传从“广场摆摊”走向“精准滴灌”。宪法法律宣传是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天然阵地,但长期以来,我们的普法方式存在“大水漫灌”的粗放倾向。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各部门在广场上摆摊发资料,领回去的环保袋多,真正入脑入心的少。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普法效果评估,结果令人尴尬:受访群众中能准确说出宪法赋予公民五项基本权利的不足三成,但对某些网络热传的负面涉法段子却耳熟能详。这提醒我们,普法阵地如果满足于“仪式感”,实际上就等于让出了话语权。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时,明确要求市司法局改变“运动式普法”模式,转向“嵌入式普法”。具体而言,就是把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管理等日常执法司法活动中,在群众最需要法律的时候送上法治“及时雨”,同时在每一次释法说理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阐释。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时,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广场上,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现场讲解《民法典》相关条款,旁听群众多达三百余人,气氛热烈。这种做法实现了“审一案、普一法、树一德”的多重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监督不断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二)聚焦审议质量抓提升,让每一次常委会会议都成为辨析是非的思想阵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权的主要载体,审议发言本身就是政治观点和价值判断的公开展示。坦率地说,过去有的审议发言,讲成绩津津乐道、讲问题一带而过,“听了跟没听差不多”。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存在,不仅损害审议质量,更会在不经意间传导出“走形式”的错误信号。去年底,我在主任会议上提议,从今年起,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之前增加一个规定动作: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报告,要先由相关工作机构进行“政治扫描”,梳理出报告中存在的价值导向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参考。同时,建立审议意见“直面问题率”统计制度,对每位组成人员的发言进行结构化分析,重点看是否点出了真问题、提出了硬举措。这项制度试运行后效果明显,上个月审议市政府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报告时,五位委员的发言直指部分培训机构教材中存在的“重知识传授轻价值引导”问题,并建议教育部门对所有培训机构教材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审查,会后市政府迅速启动了相关工作。有委员私下对我说:“以前审议发言怕说重了得罪人,现在有了硬性统计,不说真话反而是不尽职。”我想,这正是制度刚性带来的正向效应。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会议议题设置,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专题审议,把人大履职的“政治含量”提上来。
(三)聚焦基层平台抓延伸,让代表联络站从“开门接待”升级为“前沿哨所”。我市现已建成代表联络站三百一十七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但“建好”不等于“用好”。去年夏天,我到某乡镇代表联络站暗访,翻开接待选民登记簿,半年只记录了两条——“某路段下水道堵塞”“某小区停车难”,全是民生类诉求,没有一条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反馈。我问驻站代表:“群众有没有反映过网络谣言、境外渗透、邪教传播这些方面的情况?”对方一脸茫然:“这些事情有专门的部门管,我们人大代表不好插手吧?”我当即告诉他,代表联络站不仅是“为民办事站”,更应该是“信息收集站”和“政治瞭望站”。群众中流传的各类信息,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歪曲的,人大代表有责任也有条件去分辨、去引导、去上报。代表工作委员会今年启动了“代表联络站功能升级行动”,赋予联络站新的职能定位——意识形态领域社情民意收集点。要求每个联络站每月至少收集一条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社情民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群众思想动态、重大政策出台后的社会反响、境外势力渗透苗头、网络谣言传播趋势等。同时,建立信息直报机制,重要情况可直接报市人大常委会或市委网信办。今年上半年,全市代表联络站共收集各类意识形态领域信息三百余条,其中八条被市委采纳作为决策参考,真正发挥了“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
(四)聚焦网络阵地抓开拓,让人大声音在互联网舆论场中“不失语、不跑调”。人大工作长期以来给人的印象是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在网络上更是一个相对“安静”的存在。但这不等于人大在网络空间没有影响力——恰恰相反,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一项重大事项、作出的每一个决议决定,都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只是我们过去不善于把权力运行的庄重过程转化为生动鲜活的网络叙事。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了网络直播,事先没有做任何推广,原以为就是“自弹自唱”,没想到直播期间实时观看人次突破六十万,评论区留言超过两万条。我让工作人员整理了一部分留言,印象最深的一条是:“以前觉得人大就是举手,今天才知道人大是动真格的。”这句话让我既欣慰又深思:不是群众不关心人大工作,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把人大故事讲好、讲透、讲到群众心坎上。今年,市人大机关成立了“融媒体工作室”,配备了专业摄录和剪辑力量,把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代表履职等场景制作成适合网络传播的短视频、图解新闻、专题微纪录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们推出的“代表vlog:我带着老乡的心愿进京”系列短视频,全网播放量突破五百万,被人民网转载。这些尝试说明,意识形态阵地不能靠守株待兔,必须主动出击、内容为王、渠道制胜。下一步,我们要把所有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市人大网络矩阵统一管理,建立信息发布联席审核机制,确保人大在网络上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精准、专业、有温度。
(五)聚焦制度供给抓协同,让意识形态工作从“单打独斗”走向“系统集成”。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大不能关起门来搞。过去,人大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往往“藏”在教科文卫工委的某几项议题里,缺乏系统性布局和跨部门协同。今年初,我们在谋划五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时,主动对接市委宣传部,增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专题研究项目,系统梳理现有地方性法规中与意识形态相关的条款,查找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同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必须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确保人大监督的选题与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大局同频共振。比如,今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安排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民宗侨外委员会安排的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财经委员会安排的市属国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都是根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的建议确定的。这种“市委点题、人大解题”的协同机制,大大提高了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靶向性和实效性。下一步,我们还要探索与政协、监委、司法机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闭环,把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
三、坚持强基固本,在锤炼过硬本领中锻造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可靠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人大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能不能做扎实,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总书记指出,“干部政治上过不过得硬,就要看关键时刻靠不靠得住”。人大干部在意识形态风浪面前能不能站稳、敢不敢亮剑,就是检验政治成色的试金石。
(一)内强素质补短板,在学习实践中根治“政治麻木症”,让每一名人大干部都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但在意识形态领域,确实存在“不敏感、不学习、不钻研”的问题。去年,机关党委组织了一次应知应会理论测试,有道题目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什么”,全机关答题正确率只有百分之七十二——也就是说,将近三成的同志连这十二个词都说不全。这个结果让我如坐针毡。人大干部是立法者、监督者,如果自己的理论底子都是“半桶水”,怎么去审查法规的价值导向?怎么去监督政府落实核心价值观?机关党组为此专门制定了《市人大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将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基础知识列为年度必考内容,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安排补学补考。同时,我们建立了“人大讲堂”制度,每月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基层代表到机关讲课,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温度。第一讲请的是一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她用自己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的真实故事,讲清了“共产党为什么能”的道理,机关干部反响热烈。这种“接地气”的培训方式,比单纯读文件、学原文更能入脑入心。我要求机关全体同志,每人每年至少精读一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著作,至少撰写一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把“政治上的明白人”从口号变成实打实的素养。
(二)外树形象勇担当,在联系群众中克服“机关化倾向”,让每一名人大干部都成为群众信得过的贴心人。人大是民意机关,脱离群众是人大工作最大的危险,也是意识形态工作最大的隐患。但现实中,我们的确存在“机关化”“衙门化”的倾向——部分同志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写报告,一年到头下基层的次数屈指可数,对群众的真实思想动态和诉求知之甚少。这种情况如果长期持续,我们收集的民意就可能失真,作出的决议就可能失准,传递的价值就可能失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了一个决定:全体机关干部,包括我在内,每人每年下基层不少于六十天,其中至少用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到代表联络站、群众家中、田间地头,面对面听意见、解疑惑、讲政策,并撰写一篇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的思想动态调研报告。我今年上半年已累计下基层三十五天,走访了七个乡镇十四个村,与近百名群众面对面交流过。有个场景我印象很深:在偏远山区的一个村,几位老人围着我问,电视里说的“乡村振兴”到底是咋回事,跟他们有没有关系。我用当地方言,把中央政策掰开揉碎讲了半个多小时,老人们听完后连连点头。其中一位老党员拉着我的手说:“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来我们村讲这些的市级领导。”这句话让我既感动又心酸——我们不去,谁去?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在这样一次次面对面的交流中,把党的温暖和政策传递到最基层,把人民群众的心凝聚起来。
(三)严管厚爱强根基,在制度约束中根治“宽松软”的痼疾,让每一名人大干部都成为纪律规矩的守护人。人大机关不是“避风港”,更不是“保险箱”。在意识形态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不能有例外。去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件涉及人大系统的一名处级干部。这名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多次在私人聚会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热衷于传播网络上的政治谣言和灰色段子,而所在支部的书记和组织委员对其长期失管失教。东窗事发后,不仅本人受到严肃处理,其所在支部书记也被诫勉谈话。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大机关管党治党,绝不能只盯业务不盯政治,只查经济账不查思想账。今年,机关党组制定出台了《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行为规范十不准》,划出了从公开发表不当言论到在自媒体传播有害信息、从对错误思潮默许纵容到在意识形态斗争中袖手旁观等十条红线,每一条都对应具体的处理措施。同时,机关纪委建立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定期抽查制度,对机关干部职工在社交平台上的公开言论进行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有同志觉得管得太宽太严,我在这里明确回应:在意识形态领域没有“八小时之外”,党员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网上网下都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严管就是厚爱,今天的“红脸出汗”,是为了明天的“不掉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对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坚持原则、受到围攻甚至威胁的同志,组织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保护,决不能让“硬骨头”寒心。只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才能锻造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意识形态工作铁军。
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人大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样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在每一次立法中坚守正义,在每一次监督中传导主流,在每一次联系群众中凝聚共识,把人大意识形态阵地的防线越筑越牢,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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