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

2026-08-01 | 阅读 : 43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听取前一阶段我县“*”项目实事和*热线、网络舆情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汇报,深刻剖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攻坚任务。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拧紧责任链条,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刚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讲得都很好,既总结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更明确了下一步的打算。总的来看,自*年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特别是进入2026年这个“攻坚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在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案件查办、民生实事落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整治工作的声势和影响正在逐步显现。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对表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以解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的极端重要性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开展集中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从严维护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如果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漠然视之,就会让群众寒心,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应当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一定巨大、涉及层级不一定很高,但其危害却不容小觑——它直接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一些基层干部把惠民惠农资金当成“唐僧肉”,把集体资产当成“摇钱树”,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提款机”,把本该属于群众的利益装进自己的腰包,这些行为虽然不是“老虎”级别的巨贪大腐,但其恶劣影响绝不亚于高层腐败。“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如果不加整治,就会像蚁穴一样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像针芒一样泄掉群众的信任之气。我们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向群众身边的顽瘴痼疾“亮剑”,坚决惩治“蝇贪蚁腐”,把清风正气送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眼前,从而更加坚定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政治根基。要把集中整治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务实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二)从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来认识。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本质上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破坏,是对社会资源分配规则的肆意践踏。当惠民惠农补贴被截留挪用、低保名额被优亲厚友、工程项目被违规分包、集体资产被侵占私分时,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国家的财产和集体的利益,更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期待。这些行为让“该得的人得不到、不该得的人却占了便宜”,让“勤劳致富”让位于“权力致富”,让“按规则办事”让位于“靠关系办事”,严重扭曲了社会价值导向,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领域,公平正义问题尤为敏感、尤为突出。群众看党委政府,往往就是从身边的一件件小事、一个个具体问题来看的。如果群众在政策落实中看到了不公、在办事过程中遭遇了不廉、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平,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打折扣,对社会制度的认同就会受影响,对共同富裕的信念就会动摇。我们必须把集中整治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一切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坚决破除一切损害公平正义的“潜规则”和“关系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不断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磅礴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从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高度来认识。当前,我县正处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各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沃土”和“养料”。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更会污染社会风气,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政策落地,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试想,如果一个地方的群众对基层干部怨声载道、对政策执行疑虑重重,社会信任度低、凝聚力弱,发展的大局如何稳固?如果一个地方的项目审批暗箱操作、资金拨付雁过拔毛、惠企政策层层打折,企业的信心从何而来、投资的意愿从何而生?如果一个地方的基层干部热衷于“吃拿卡要”、习惯于“推诿扯皮”,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贵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创新创业的活力如何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如何调动?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归根结底都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密切相关。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再好的政策也会在“最后一公里”变形走样,再大的项目也会在落地过程中遭遇梗阻,再优的环境也会在基层执行中被破坏殆尽。我们必须通过集中整治,坚决扫清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和“断头路”,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把集中整治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让集中整治的成果真正体现在项目建设的加速度上、体现在营商环境的优化上、体现在民生福祉的改善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打击,以雷霆之势推动集中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前,集中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靶向治理、精准打击,以雷霆万钧之势推动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坚决惩治“微腐败”。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发区。一是要紧盯惠农惠民资金发放。要重点整治在惠农补贴、低保救助、危房改造、产业奖补等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要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各类惠农惠民资金的发放情况,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核查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的,无论涉及金额大小、涉及人员层级高低,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机制,实现资金发放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二是要紧盯集体“三资”管理。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资”规范提升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要重点整治在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工程建设等方面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要全面梳理近年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转让等合同协议,对存在明显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和清退。要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挪用集体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烈震慑。要推动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实现“阳光下的交易”,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项目落地。要重点整治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项目等领域的围标串标、转包分包、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等问题。要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从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实行全链条监督。对在项目建设中收受贿赂、利益输送的,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群众利益损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聚焦民生保障领域,坚决纠治“庸懒散”。民生保障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领域。一是要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要重点整治在招生入学、教辅征订、校服采购、食堂管理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违规收费、买卖生源、暗箱操作等问题,维护教育公平。要深入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强制购买、收取回扣等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要严肃查处在校服采购、食堂管理中收受回扣、利益输送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学生和家长利益的“黑手”。要加强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对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要整治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要重点整治在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收费、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和利益输送问题,降低群众看病就医成本。要严肃整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乱收费等加重群众负担的问题,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公开结果。三是要整治养老社保领域突出问题。要重点整治在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等环节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虚报冒领养老金、骗取低保救助金、截留挪用社保资金等问题,确保每一分养老社保资金都用到真正需要的群众身上。要加强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排查社会救助领域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对不符合条件却违规享受救助的,坚决予以清退;对在救助审核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聚焦基层治理领域,坚决破除“中梗阻”。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要整治政务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重点整治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中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要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评价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二是要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不公不廉问题。要重点整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中的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等问题。要坚决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等违纪违法问题。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空间。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制度,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群众的审视。三是要整治村(社区)干部作风问题。要重点整治村(社区)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脱离群众、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等问题。要坚决纠治村(社区)干部“机关化”倾向,防止“坐等上门”代替“主动服务”。要推动基层干部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考核评价和群众评议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村(社区)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基层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密切干群关系,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四)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是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瘴痼疾。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久久为功。一是要深入整治文山会海。要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上级文件已有具体部署且可直接执行的,不再制发重复性文件;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开的会不分别开、能开视频会的不开现场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不开会部署,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建立文件会议审批和总量控制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发文开会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对反弹回潮的及时预警纠偏。二是要大力纠治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避免多头督查、重复考核、扎堆调研。要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看实绩、看实效、看群众评价,不以台账论英雄、不以材料定优劣、不以留痕论成败,坚决纠正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偏差。要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管理制度,年初统一制定计划、统一审批备案,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开展,从源头上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三是要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加强对政务APP、微信工作群的清理整合,不得强制基层干部打卡签到、网络投票、点赞转发,不得把手机留痕作为工作落实的硬指标。要推动基层干部从“群里吼”回到“实地走”,从“盯着屏幕看”回到“沉到一线干”,真正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联系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中去。四是要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加重基层负担的新问题新变种及时发现、及时纠治。要将减负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减负措施落实不力、基层负担依然沉重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真正把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

三、强化组织保障,以严实作风确保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治工作。二是要强化专班推进。县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调度指挥。要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实行项目化管理。要将集中整治的各项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专班推进,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加强信息共享。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信访、审计、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问题线索和监督检查情况,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效率。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对惠民资金发放、工程项目招标、集体资产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二是要加强线索移送。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审计监督、巡察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要建立线索移送工作台账,对移送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要加强协同办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在案件查办中实现信息互通、证据共享、手段互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集中整治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必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笼子。要重点完善惠民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监管、工程项目管理、基层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立得起、行得通、管得住,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和“稻草人”现象。二是要强化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组织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要强化日常监督。要推动监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和常态化监督。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联络员等作用,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别问题蔓延成普遍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把督查考核和执纪问责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要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县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要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多轮次督查。要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问题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案件查办是否到位、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二是要严格考核评价。要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问题排查的深入程度、案件查办的力度效度、制度建设的健全程度、群众评价的满意程度,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三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说情打招呼、干预案件查办的,不论涉及什么级别的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要通过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形成真抓实干、动真碰硬的良好局面,确保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根基。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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