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古人说:“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不是偶然的,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其背后的战略考量。
(一)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定盘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往往容易成为管党治党的“空白点”或“松软地带”。《条例》的开篇就鲜明提出,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严治党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过去,有的同志觉得,支部就是收收党费、念念报纸,现在不行了。《条例》把“严”字贯穿始终,从组织设置到工作机制,从组织生活到支委会建设,处处体现着严密、严肃、严格、严明。学习贯彻《条例》,就是要让我们明白,管党治党没有死角,纪律规矩就在身边,必须时刻绷紧从严这根弦,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二)这是夯实党长期执政组织体系的“奠基石”。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但大也有大的难处。管理好这样一个大党,关键是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我们党历来有“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新时代,党的一切工作依然要到支部。《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把这种光荣传统制度化、规范化。它就像一张精密的施工图,告诉我们支部应该怎么设、人应该怎么配、事应该怎么干。只有每一个支部都强起来,9600多万名党员才能拧成一股绳,我们党才能像一块坚硬的钢铁一样,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对于咱们支部而言,落实《条例》就是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发挥好核心作用,让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我们这里落地生根,不让“最后一公里”出现梗阻。
(三)这是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的“金钥匙”。进入新时代,党支部的任务更重了。《条例》明确指出,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堡垒强不强,关键看“两力”:一个是组织力,一个是政治功能。什么是组织力?就是能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的能力。什么是政治功能?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过去一段时间,有的支部存在“事务主义”倾向,整天忙忙碌碌,却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条例》的颁布,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它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项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我们划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我们要通过学习,搞清楚支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从而在工作中唱好主角、吹响“集结号”。
二、把握核心要义,精准掌握《条例》规定的职能定位和实践要求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非常丰富。作为支部书记,作为支委,甚至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们都要逐条逐款地学习,不能囫囵吞枣。这里,我重点围绕“定位、原则、任务、机制”这四个关键词,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要准确把握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条例》第二条用“四个是”给党支部下了定义: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四个是”,字字千钧。我们要从中读出三层含义:。一是读出“基础”二字。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咱们支部虽然级别不高,但却是党的根基。如果每一个支部都松松垮垮,党中央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二是读出“单元”二字。支部是党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所有的政策,最终都要靠支部去执行;所有的活动,最终都要靠支部去组织。离开了支部这个单元,党就成了空中楼阁。三是读出“堡垒”二字。打仗的时候,堡垒是最坚固的防御阵地。和平时期,支部就是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坚强堡垒。如果遇到急难险重任务,咱们支部顶不上去,党员冲不出来,那就是失职。基于这一定位,《条例》赋予了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三大”加“三群”,就是我们支部工作的总抓手,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二)要始终坚持党支部工作的五项原则。《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五个坚持”。这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纲”和“魂”。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是思想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我们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对于我们支部来说,讲政治就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执行上级决定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在做决策时,首先考虑政治影响和政治效果。三是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支部就在群众中间,天天同群众打交道。如果我们对群众的冷暖不闻不问,那就背离了初心。我们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支部工作的试金石,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支部的大事,比如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既要防止“一言堂”,也要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五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工作不能搞成“两张皮”。咱们支部的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要全面落实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党章规定了基层党组织的8项基本任务,《条例》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领域特点,对10类党支部提出了不同的重点任务。对于咱们党支部来说,我们的重点任务是什么?一是要当好“领头雁”。我们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二是要种好“责任田”。不管是什么领域的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都是我们的主业。我们要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把党员管住管好,让每一个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三是要架好“连心桥”。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要严格执行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条例》对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的权责和运行规则。这套机制就是我们支部的“操作系统”。一是要开好党支部党员大会。这是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好比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按照规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凡是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选举支委会、增补支委、传达上级精神、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员大会来决定。我们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重大事项要让党员充分讨论,表决时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二是要建强党支部委员会。这是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作为支委成员,大家要有担当意识,不能当“挂名委员”。在闭会期间,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三是要用好党小组。如果咱们支部党员人数多,划分了党小组,那党小组就是落实支部决议的“战斗班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长要发挥好作用,组织党员学习,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反映党员需求。这套机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频次、程序来办,不能随意合并会议,不能以工作例会代替组织生活会,确保支部运行规范有序。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定《条例》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作为支部书记,我有责任把支部带好;作为支委,你们有责任把分管工作抓好;作为党员,大家有责任把自身形象树好。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做《条例》的明白人。知是行之始。学习贯彻《条例》,首先要在“学”字上用真功。一是原原本本学。会后,大家要把《条例》全文打印出来,放在案头,没事就翻一翻。要逐章逐条逐款地学习,搞清楚每一条规定的具体含义。特别是关于组织生活、支部设置、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硬性规定,必须烂熟于心。二是联系实际学。我们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条例》找差距,看看我们的“三会一课”是不是规范?主题党日是不是有吸引力?党员教育管理是不是到位?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三是带着问题学。在学习过程中,大家要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惑来思考。比如,流动党员怎么管?退休党员怎么教?如何通过党建促业务?通过学习《条例》,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和方法。
(二)要在“对标提质”上做文章,做标准化的践行者。《条例》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标尺。我们要以此为标准,全面提升支部建设质量。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我们要在内容上下功夫,结合时事政治、业务难点、党员思想动态来确定议题,让党员感到有收获、受启发。主题党日要突出“党味”,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党员每次都有新的感悟。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动真格,自我批评要见血,相互批评要见骨,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建强骨干队伍。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作为支部书记,我首先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条例》、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同时,我们要重视党小组长和支委的培养,给他们压担子、教方法,让他们成为支部工作的行家里手。另外,我们要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严把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发展的党员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要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咱们支部的规章制度。比如,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要让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依,彻底告别“凭经验、靠感觉”的管理模式。
(三)要在“作用发挥”上求突破,做攻坚克难的先锋队。学习《条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要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显身手。党建工作不能自娱自乐。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完成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在关键时刻豁得出、顶得上,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要在联系服务群众上用真情。我们要把《条例》中关于“服务群众”的要求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遇到困难的党员和群众,支部要及时伸出援手,送去组织的温暖。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认真对待群众的诉求,能解决的马上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级反映,当好党和群众的连心桥。三是要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通过严格落实《条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支部要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要在“压实责任”上见实效,做管党治党的实干家。《条例》专门用一个章节来规定党支部建设的领导保障责任。这告诉我们,抓好支部建设,不仅仅是支部书记的事,更是上级党委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一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是第一责任人,我要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定期研究支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我会带头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与大家谈心谈话,了解大家的所思所想。二是支委要履行“一岗双责”。各位支委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工作。组织委员要管好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宣传委员要做好思想引领,纪检委员要强化纪律监督。大家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是党员要履行基本义务。每一名党员都要增强党员意识,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足额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情转化为立足岗位、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同志们,《条例》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法”。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条例》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咱们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市实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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