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对照上级党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全面的思想动员、任务交办和责任压实,动员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的具体行动。全院上下必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端正态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下面,我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全院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校准司法航向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是代表上级党组织对我们法院党组和全院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集中会诊”。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态度,直接检验着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院干警特别是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绝不能有“过关”心态和“看客”心理,要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招”。近年来,党中央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政法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察反馈的问题,直接暴露了我们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通过真改实改,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三是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净化法院政治生态的“净化器”。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来源于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巡察反馈暴露出的一些纪律作风问题和司法不规范问题,损害了法院的整体形象。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借巡察整改的契机,刮骨疗毒、祛疴除痼,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重塑法院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推动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契机,回应群众期盼的有效途径。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不仅看裁判结果是否合法,更看诉讼服务是否便捷、审判执行过程是否透明、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我们在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方面存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的问题,哪怕只有个别人违纪违法,也会极大损害司法的社会公信力。通过抓巡察整改,有针对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等痛点堵点问题,是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助推器”。巡察反馈的问题,有些直接指向审判管理监督不严、案件质量存在瑕疵、裁判尺度不统一等业务核心问题。我们要把解决这些业务问题作为提升审判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既解决个案问题,也解决类案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锻造过硬法院铁军的“磨刀石”。对巡察反馈的干警队伍思想松懈、能力不足、司法作风不正等问题,我们要通过持续深化整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三)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破解发展瓶颈的内在要求。发展是硬道理,整改是硬任务。一是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巡察发现的问题,往往是制约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障碍。我们要以巡察整改为牵引,把解决突出问题与破解发展瓶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强大动能。二是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融合推进。当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要借巡察整改的契机,勇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和利益格局,在制度机制创新上下深功夫,进一步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法院落实落地见效。三是把巡察整改作为展现法院担当作为的“新起点”。整改不是包袱,而是动力。全院上下要摒弃“整改就是追责”的消极心理,树立“整改就是机遇”的积极心态。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提升,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不断提升法院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贡献度和辨识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锚定靶心重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巡察整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聚焦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我们要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一)全面认领问题,制定精细化的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方案是整改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一是要切实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意见,我们都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进行深刻反思和全面认领。院党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巡察组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绝不搞“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二是要制定科学详实的整改方案。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类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每一个问题都必须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整改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意见,经过院党组集体研究讨论,确保方案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三是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和月报制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推进”,对整改任务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对于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于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深层次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阶段性目标,坚持久久为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及时申请验收销号;对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的,要责令“回炉”重改,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
(二)坚持分类施策,确保整改措施靶向精准、务实高效。对症下药是整改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是对审判执行领域问题突出整改。巡察中发现的案件审理周期长、执行到位率低、个别案件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要采取优化审判团队配置、繁简分流机制、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等措施。要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治,集中清理一批长期未结案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管理,落实类案检索和裁判文书说理制度,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二是对队伍建设与作风问题从严整改。对于干警队伍中存在的司法作风不端正、纪律意识淡漠、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要深入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冷硬横推”、拖延办案、吃拿卡要等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对体制机制问题长效整改。对于巡察反馈的党组议事规则不够规范、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行政后勤保障存在漏洞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而要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彻底革新。要全面梳理废除陈旧、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围绕审判权运行、队伍管理、司法保障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与巡察整改有机贯通。治标是前提,治本是根本。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于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要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整改成果。对于司法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从制度缺失、管理短板方面寻找突破点,切实将整改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深度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总结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反思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教育管理监督漏洞。将巡察整改与“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措施定实。三是强化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法院工作质效的改善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在整改过程中,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当事人代表参与监督评议,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再整改、再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压实政治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全面凝聚形成巡察整改的强大工作合力
巡察整改是系统性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全院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层层传导压力,环环扣紧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以强大的工作合力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领导带头是整改成功的“定盘星”。一是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特别是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认领最棘手的问题,带头整改最突出的矛盾,带头落实最严格的要求。在整改工作中,要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以自身的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警主动整改、自觉整改。三是强化整改工作专班统筹职能。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整改工作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办和推进。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下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构建“一盘棋”的整改工作格局。协同联动是整改形成合力的关键。一是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打破壁垒,坚决摒弃本位主义,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协调,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全力支持,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建立上下贯通的信息传导机制。建立“院党组-整改办-责任部门”三级信息传达机制,确保整改指令下达顺畅,基层反馈渠道畅通。对于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整改偏差。三是加强内外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的指导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等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在巡察整改的关键环节,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确保整改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严肃督查问责,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的问效机制。督查问效是推动整改落地的“硬杠杠”。一是完善动态督查督办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方位督查。重点督查整改方案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二是从严从实开展整改验收。建立“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闭环管理机制,由整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严格的评估验收。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坚决退回重改,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三是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要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对在巡察整改中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通过坚决的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突出成果转化,做好结合文章,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我们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好“结合”文章,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一)将巡察整改与强化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品格紧密结合。政治建设是法院工作的灵魂。一是在整改中淬炼党性修养。通过巡察整改,引导全院干警深刻反思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阵地,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和政治理论测试,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在整改中强化纪律规矩。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通过整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把法院党组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堡垒。三是在整改中提升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案件。坚持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检验办案质量的根本标准,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将巡察整改与服务中心大局、优化法治环境紧密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是在整改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试金石”。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司法服务保障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靶向制定整改措施,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畅通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破产重整、涉企执行等案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法治成为*县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在整改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源治理工作做实做深。通过整改,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推动法院司法资源下沉,主动融入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在整改中积极回应民生司法关切。以整改促服务,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便民利民诉讼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将巡察整改与锻造过硬法院铁军、推进从严管党治院紧密结合。打铁必须自身硬,法院队伍建设是永恒课题。一是在整改中从严查处违纪违法。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不折不扣地核实查处。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干警,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查一批典型案件,彻底根除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法院队伍。二是在整改中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以整改促业务、以整改强本领。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案例研讨活动,补齐干警在审判执行、信息技术应用、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能力短板。建立“以案促学、以老带新”等机制,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在整改中深化清廉法院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司法作风不正问题,认真开展“三个规定”如实填报记录工作,做到有问必录、有录必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巡察整改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久之计,更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全院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坚决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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