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2026年开展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6-07-17 | 阅读 : 35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对我市住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系统部署和强力推进。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严重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扛起整治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住房领域风清气正。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住房领域涉及面广、利益链条长、廉政风险点多,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深刻领悟整治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决扛起“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开展住房领域集中整治,是检验基层党组织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住房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如果我们在住房领域监管不力,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就会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削弱党的执政根基。我们要把此次集中整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既要查办具体案件,更要通过整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住房领域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二是开展住房领域集中整治,是落实党中央“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正处于调整转型的关键期。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不仅需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更需要通过整治市场乱象、铲除腐败温床,重塑行业信用体系,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三是开展住房领域集中整治,是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成效体现在群众的切身感受上。必须破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通过严查快处一批“微腐败”和“绊脚石”,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二)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等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我市住房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不够到位。在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关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权力寻租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工作人员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企业“开绿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存在漏洞。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托底政策,但部分地区在资格审核上存在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有限的保障资源未能真正分配给最需要的困难群众,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三是房地产市场乱象清理不够彻底。部分开发企业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强制代办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引发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四是住房服务窗口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部分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公积金办事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作风顽疾还未完全根除,群众办事体验感不好,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三)准确把握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聚力构建“三不腐”一体推进的长效机制。集中整治的根本目的,不仅是查处几个案件、处理几个人,更重要的是通过整治,发现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一是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通过精准打击住房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让意欲违规违纪者心生畏惧、不敢腐。二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分析深层次原因,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厘清职责边界,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让心存侥幸者无机可乘、不能腐。三是要注重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把党纪学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我们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打好打赢这场集中整治攻坚战。

二、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铲除住房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

住房领域整治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靶向施治,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一)聚焦保交楼与开发建设环节,从严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房地产市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要在项目审批上严查权力寻租。重点整治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行为。坚决破除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潜规则”,斩断“审批权力”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利益链条。二是要在建设过程中严查质量安全和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擅自变更规划、挪用房屋维修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监管失职、失察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对违规建设行为放任不管、包庇纵容的,既要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也要深挖背后的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三是要在销售环节严查虚假宣传、违规预售及挪用资金问题。督促开发企业公开、透明、合法销售,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一房多卖、虚假承诺学区房、强制捆绑销售车位等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预售资金、抽逃资本、转移资产等问题,切实防范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聚焦保障性住房分配环节,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利益的“黑手”。保障性住房是党和政府关怀困难群众的“暖心房”,绝不允许被侵占、被蚕食。一是要严把准入关,彻底清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行为。集中对全市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坚决纠正优亲厚友、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问题,让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配置到最需要、最困难、最符合条件的群众手中,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严把使用关,严厉打击转租转借牟利行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常态化巡查机制,利用“大数据比对+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识别并严厉查处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对查出违规使用且拒不整改的住户,要坚决依法收回房屋,并纳入住房保障信用黑名单,形成强有力震慑。三是要严把监管关,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导致保障性住房被违规占用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审核、分配、监管环节中“吃拿卡要”、收受好处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聚焦物业服务与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环节,全面整饬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业乱象。物业服务是关乎千家万户生活品质的民生实事。一是要在物业服务履约上强监管。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态度恶劣、违法违规收费、不公开收支明细等行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停车收费纠纷、公共收益不透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不规范等问题,要下大力气治理整顿。推行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挂钩机制,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要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上堵漏洞。严厉打击维修资金被挪用、侵占,或者使用审批不严、虚报冒领维修资金等行为。规范维修资金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的全流程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推动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网上办、透明化,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三是要在矛盾纠纷化解上见实效。开展物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建立住建、街道办、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五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把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居住环境。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系统治理,持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治病”是为了“强身”。集中整治不能仅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相结合,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实现住房领域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一)强化线索排查,织密精准发现问题的“监督网”。精准发现问题是整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巡察移交、审计发现、网络舆情、媒体监督等多种渠道,常态化收集住房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要主动下沉一线,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变“等线索”为“找线索”,提高线索发现率。二是要运用大数据赋能。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建立住房领域数字化监管平台,将规划、建设、销售、不动产权登记、公积金、物业管理等信息串联起来,利用大数据分析对比,智能筛查异常数据,精准识别“骗购保障房”、“违规审批”等隐形变异问题,提高监管的穿透力和精准度。三是要实行线索台账销号管理。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分类登记,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销号管理制度,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坚决防止线索积压、处理不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都能得到妥善有效处置。

(二)强化执纪执法,用好严查快办强力震慑的“杀手锏”。查办案件是整治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一是要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不论是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还是涉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只要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坚决从重从严惩处,形成强烈震慑。二是要深挖彻查“案中案”。对案件背后存在的监管失职、利益输送、权力滥用等深层次问题,要深挖一层、追根溯源,切实做到查一个案子、挖一条线索、带一串案件。对涉黑涉恶的房地产企业及“保护伞”,要联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除恶务尽。三是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积极退缴违纪所得的,依规依纪从轻或减轻处理;对主动投案、主动退赃、主动挽回损失的,可以综合考量从宽处理。通过宽严相济的执纪执法政策,督促引导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把握机会、迷途知返,充分释放政策的感召力和威慑力。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的“防火墙”。建章立制是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长治的关键所在。一是要从制度层面扎紧笼子。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现行住房领域各项管理制度,对制度缺失的及时补充,对制度滞后的抓紧修订,对制度不力的坚决废除,全面堵塞制度漏洞。重点完善房地产项目审批、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准入退出、维修资金使用等核心制度的操作细则,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要从流程层面强化制约。大力推进住房领域审批流程再造,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审批环节互相制约、互为监督的流程机制,真正从流程设计上杜绝权力的“暗箱操作”,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三是要从教育层面筑牢防线。深入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编制《住房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住建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等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活动。既要让违纪违法者知耻知止、心生畏惧,也要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集中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独角戏”,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见行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一是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住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要定期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问题线索,要采取提级办理、异地交叉办理等方式,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高效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工作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一是要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信访、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研判形势、部署任务。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复杂问题,要联合研判、联合会商,形成统一意见,综合施策解决。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聚焦保障房违规转租、物业乱收费、房地产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等交叉领域,多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合力,防止出现“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现象。三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推广使用“随手拍”等方式,鼓励群众对住房领域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公益组织等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住房领域治理体系。

(三)强化督查问效,以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护航高质量发展。好的作风是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是要突出严督实导。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市“两办”督查室,组建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督导工作要深入一线,查实情、看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灯下黑”。二是要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严禁“有案不查、压案不办、久拖不决”,用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住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作风漂浮、群众满意度低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降档,切实树立鲜明的考核导向。

同志们,住房是民生之要,安居是乐业之本。开展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攻坚举措,坚决打赢这场民生领域的“铁腕整治”攻坚战,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每一位群众在住房问题上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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