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下一阶段的攻坚决战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自这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2026年是集中整治的“攻坚决战之年”。我们必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发起总攻,坚决打赢这场正风肃纪反腐的攻坚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刀刃向内”的自觉深刻领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也是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我们必须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开展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一阵风”、“走过场”的消极错误认识。
(一)必须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集中整治是“民心所向”的重大工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基层干部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作风正不正、廉不廉,直接决定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一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及时雨”。当前,部分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仍面临诸多不便,而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恰恰成了群众获得感的“绊脚石”。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敢于向基层“毒瘤”开刀,用扎扎实实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二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压舱石”。基层权力运行如果不规范、不透明,极易滋生腐败。集中整治不仅是“打虎拍蝇”,更是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的过程,有助于构建更加清朗的基层政治生态。三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对全市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大体检”。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能否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直接考验着我们的党性觉悟。通过集中整治,边查边改、边整边治,能够有效淬炼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二)必须从清醒认识严峻形势的角度,直面当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新动向。近年来,我市反腐工作保持了高压态势,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是要警惕“微腐败”由明转暗的隐形变异。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过去明目张胆的吃拿卡要有所收敛,但新的花样却层出不穷。比如,有的基层干部借乡村振兴项目之名,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补贴;有的利用管理公共资源的便利,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化、复杂化。二是要正视“基层圈子文化”与“作风顽疾”的交织叠加。部分基层单位“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把集体资产当成“私人钱袋子”;有的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低下,甚至故意刁难群众,将“公权”变“私器”,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三是要面对群众“参与监督”与“举报顾虑”的突出矛盾。虽然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但部分群众仍存在“怕打击报复”、“举报了也没用”的心理负担,导致一些隐蔽的腐败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大力打击腐败,更要对举报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真正打通群众监督的“最后一米”。
(三)必须从把握攻坚决战之年的高度,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担当。2026年是党中央部署的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这决定了我们工作的标准必须更高、力度必须更大。一是要明确“决战决胜”的刚性目标。收官之年不是“软着陆”,而是“硬冲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拿出“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精神状态,不能有“差不多”“歇歇脚”的思想,必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意志,把这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牢。二是要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力量要下沉、重心要下移,集中整治不能只是市级层面的“旋转门”,必须直插乡镇(街道)、直插村(社区),着力推动解决基层最难、最乱、最烦心的问题。三是要压实“同题共答”的责任体系。集中整治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必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专责,三方聚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攻坚决战取得完胜。
二、坚持靶向发力,以“刮骨疗毒”的果敢坚决扫清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不能“撒胡椒面”,必须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领域,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眼前。
(一)紧盯民生领域“痛点”,严查群众牵肠挂肚的“蝇贪蚁腐”。民生领域每一分钱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绝不容许有任何“雁过拔毛”的行为。一是要铁腕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围绕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工程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督。坚决打击克扣、截留、骗取惠农资金的行为,严查在土地流转、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借机谋取私利的“村霸”和“蛀虫”,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能够原原本本、不打折扣地落实到田间地头。二是要强力推进教育医疗领域专项治理。紧盯中小学校园餐、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等环节,严查吃回扣、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医疗卫生领域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的利益输送、收受红包回扣、过度医疗检查等腐败行为,让群众看病就医不再“忧心忡忡”。三是要持续深化社保就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监督。聚焦养老社保资金发放、就业培训补贴、执法监管等环节,深入排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坚决纠治在环评审批、环保执法等环节的吃拿卡要和利益交换行为,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紧盯干部作风“堵点”,重拳纠治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往往是腐败问题的温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治。一是要大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下大力气清理政务APP、工作群组、各类打卡系统,坚决纠治“强制刷分”、“打卡留痕”等偏离工作实际的做法,要把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走到群众身边、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坚决整治落实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坚决纠正为了迎接检查而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对基层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存在的机械执行、脱离实际、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要着力破除“躺平”心态和“中梗阻”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满足于“穿新鞋走老路”、守摊子、混日子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和问责。要通过严明的纪律,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以优良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紧盯权力运行“焦点”,全过程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基层权力虽小,如果失去监督,也会产生“小官大贪”的恶果,必须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一是要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通过公示公开,让群众知道“什么事找谁办、怎么办”,把权力真正置于阳光之下运行。二是要强化村级“三资”提级监督。特别针对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廉政风险点,要探索实行提级监督制度,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介入,防止基层“熟人社会”干扰办案。同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挥好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探头”作用。三是要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大村级财务、惠农资金、工程建设等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广“一码监督”、“掌上监督”等模式,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和参与监督的渠道,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码上举报、掌上监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三、压实攻坚责任,以“同题共答”的合力确保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取得全胜
集中整治不是“一阵风”,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最严的纪律、最硬的作风、最实的举措,坚决夺取攻坚决战的最终胜利。
(一)层层压实“责任链”,形成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责任不落实,整治就会落空。一是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站在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的集中整治工作,绝不能只挂名、不干事。二是职能部门要压紧“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当作分内之事,深挖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医保、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必须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整治,决不能把问题“往外推”、“往上推”。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紧紧围绕案件查办这个核心,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要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监督合力。
(二)用好执纪“杀手锏”,保持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沉痛代价。一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起底问题线索。对近年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清仓、大起底。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线索,要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高举轻放”。二是要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都要深刻剖析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失。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三是要用好“四种形态”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深耕固本“常态战”,健全常治长效的治理机制。集中整治的最终目的,是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持长久稳定。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补短板。结合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惠民资金发放等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是要深化基层监督力量整合。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覆盖。选优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建立健全村级监督履职清单,让基层监督“看得见、摸得着”。三是要推动清廉文化建设走深走实。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基层治理的整体布局,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清廉文化阵地。在村规民约中融入廉洁诚信内容,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强烈的责任担当、严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打好打赢2026年集中整治的攻坚战,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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