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的最新决策部署,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系统性复盘与深刻剖析,并对下一阶段的攻坚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区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相关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体现了大家直面问题的态度和坚决整改的决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关键之年。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关乎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迅速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成绩只是初步的。当前,一些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完全破解,一些顽固性问题仍有待根除,少数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麻痹松懈的倾向。集中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涉深水区的关键阶段,容不得半点敷衍和迟疑。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提振精神、再加压力,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与严峻形势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中央赋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新区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主战场”,建设项目多、资金流量大、人口流动密,这也意味着我们面临的廉政风险更高、治理挑战更大。全区上下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深刻认识“蝇贪蚁腐”对基层政治生态和群众利益的严重伤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虽然涉案金额往往不大,但其危害却如同“蚁穴溃堤”,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国家政策的落实。一是“微腐败”侵蚀的是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果我们的村(社区)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在为民办事时“吃拿卡要”,在分配惠民资金时“优亲厚友”,在征地拆迁时“虚报冒领”,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上。这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具体利益,更严重地消耗了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治信任。信任一旦流失,再想挽回就要付出成倍的努力。二是“微腐败”破坏的是新区的公平竞争与发展环境。*新区承担着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一个公正、透明、廉洁的政务环境,是吸引优质企业、留住高端人才的关键。如果我们的政务服务窗口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中梗阻”等不正之风,企业来办事就要“托关系、走后门”,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的隐形制度成本,更会严重玷污新区“亲商、安商、富商”的金字招牌,导致优质项目不敢来、留不住,直接影响全区的高质量发展大局。三是“微腐败”折射的是干部思想作风的严重偏差。发生微腐败的干部,往往是在思想上放松了自我要求,把组织的信任当成了个人谋利的筹码,把服务群众的职责当成了颐指气使的资本。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大事往往败于小节,贪腐的闸门一旦打开,从“小贪”到“巨腐”往往只是一步之遥。因此,开展集中整治,不仅是惩处个别人,更是为了挽救可能走向深渊的干部,净化我们干事创业的整体风气。
(二)清醒认识新区集中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态势。在看到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要居安思危,正视依然严峻复杂的现实挑战。一是新区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高度集中。当前,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期,市政道路、安置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等工程项目密集开工,涉及巨额的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环节。部分手握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干部,极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围猎”。一些隐蔽的、新型的腐败手段,如通过特定关系人“影子公司”承揽工程、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等,使得腐败行为更加隐蔽,查处难度急剧增大。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历史欠账。随着新区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村(社区)集体资产大幅增值,动辄涉及上千万甚至上亿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三资”管理领域依然存在底数不清、程序不严、监管缺位的问题,极易成为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富矿”,这是当前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易发频发。高压态势下,面上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了明显收敛,但转入“地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将吃喝地点转移到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有的通过快递物流、电子红包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甚至打着“招商引资、联系企业”的幌子,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之实。这些问题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给监督执纪带来了新挑战,必须高度警惕。
(三)坚决摒弃“喘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松懈思想。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退一尺。一是要克服“过关”心态。有少数干部认为,集中整治就是一个阶段性的活动,只要近期不出事,风头一过就万事大吉。这是一种极其错误和危险的想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要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是一阵风,而是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把集中整治作为推动新区社会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二是要严防形式主义整治。我们开展集中整治,最怕的就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有的部门在查摆问题时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有的在整改落实时雷声大雨点小,制定一堆方案,却没有解决实质问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行为,都会引发群众的极大反感。三是要勇于面对深层次矛盾。当前,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触及的是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硬骨头”。面对这些阻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敢于亮剑、迎难而上,绝不能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清除阻碍新区发展的腐败毒瘤,真正以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新区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
二、聚焦重点领域,在动真碰硬中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此次集中整治,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重点领域,实行靶向治疗、精准打击。我们要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形成压倒性态势。
(一)靶向施治,坚决整治基层“三资”管理与征地拆迁中的“微腐败”。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及征地拆迁领域,是基层矛盾最集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一是要开展“三资”管理大起底专项行动。全区各街道(镇)要组织力量,对下辖所有村(社区)的集体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进行全面审计和公示。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集体资金被违规挪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是否存在集体资产在发包、租赁过程中暗箱操作、低价甚至无偿转让的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被少数人长期霸占、侵吞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不仅要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要立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二是要严查征地拆迁中的吃拿卡要和套取资金行为。征地拆迁涉及巨大的利益调整,是腐败的高发地带。我们要紧盯房屋丈量、附着物评估、补偿款发放等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基层干部伙同评估机构虚报面积、虚增青苗补偿、违规给安置房调换优质楼层等行为;严查在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违规多拿补偿、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的“蝇贪”。三是要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权力阳光运行。要在全区全面推行村(社区)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是涉及集体“三资”处置、工程项目发包、集体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并将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基层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彻底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重拳出击,坚决纠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一些涉及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直接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必须严惩不贷。一是严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中的吃拿卡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诸多惠农补贴和民生保障政策。我们要紧盯教育、医疗、社保、低保、农业补贴等资金的审批和发放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要逐户核对,确保每一笔惠民资金都能精准、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群众手中,绝不能让党和国家的“温暖”卡在“最后一公里”。二是整治医疗领域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问题。结合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聚焦辖区公立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肃查处医护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在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医疗机构诱导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加重群众就医负担的行为,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聚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要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在招标采购、食材供应、伙食费管理中存在的克扣、挪用、违规经营等问题,严查校园食品安全背后的监管失职及利益输送问题。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服采购、教辅资料征订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斩断伸向学生和家长利益的“黑手”,用心用情守护好祖国的未来。
(三)系统施治,紧盯政府服务窗口和行政执法领域的作风顽疾。营商环境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关键看窗口。一是强力纠治行政审批中的“中梗阻”现象。要把集中整治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整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各类行政审批窗口,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隐形壁垒;是否存在审批流程繁琐、互为前置、推诿扯皮;是否存在利用手中职权暗示企业或群众“意思意思”,以权谋私。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禁在办事过程中向群众或企业索取好处费、辛苦费。二是坚决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的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重点整治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选择性执法(对熟人企业网开一面,对普通群众严苛相向)以及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等恶劣行为。对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处罚、威胁恐吓群众等破坏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三是常态化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排查。新区各级干部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要主动深入社区、企业、田间地头,去听群众的“吐槽”和“抱怨”。要把收集到的群众诉求,建立“民生实事整改清单”,凡是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就办、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向群众反馈进展情况,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三、压实责任链条,在常态长效中交出集中整治的优异答卷
集中整治能否取得最后的胜利,关键在于责任是否压实、机制是否完善。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强化组织保障,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取得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扎实成效。
(一)坚决扛起各级党组织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是推动工作的“牛鼻子”。一是强化新区党工委的全面统筹责任。新区党工委要站在全局高度,把集中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区级领导要带头包联重点街道、重点项目,定期下沉基层调研督导,帮助基层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集中整治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压实各街道(镇)党(工)委的直接责任。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是辖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谋划、靠前指挥。要组织好辖区内的自查自纠、线索摸排和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对于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不能捂、不能盖,必须如实上报、及时查处。三是落实基层村(社区)党组织的落实责任。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调查。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政策和成效,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治理环境。
(二)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与追责问责刚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是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大数据监督等多种手段的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问题线索,要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形成强力震慑。对集中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要坚持快查快处、严查严办。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法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立即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见人见事的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再动歪心思。三是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案后整改。对于查处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要及时向涉案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政治效果。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格局。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一是建立健全预防微腐败的制度规范。要针对集中整治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基层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特别是在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惠民资金发放等领域,要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基层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创新搭建“群众参与+科技赋能”的监督平台。要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模式,在新区各个村(社区)推广集体“三资”线上公开查询系统,让群众在手机上就能看到村里的每一笔账、每一份合同。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群众监督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推进清廉新区建设,涵养清正廉洁文化。要将集中整治与清廉新区建设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廉洁文化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新区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和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顺民心者,方能成就大业;清吏治者,方能开创新局。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虽小,却直接关系到新区发展的成色和群众的切身感受。让我们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攻坚战,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为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清障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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