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我以“让廉洁司法成为法院干警的鲜明底色”为题,和大家共同上一堂专题廉政党课。这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法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的现实需要。廉洁司法,这四个字重逾千钧。它不是悬挂在墙上的标语,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口号,而是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和职业生涯的“生命线”。今天,我将从“政治高度、现实考量、风险警示、行动自觉”四个维度,与同志们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如何将“廉洁司法”这四个字,真正镌刻在我们的思想深处、熔铸到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作出的每一份裁判之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廉洁司法的极端重要性
首先,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廉洁司法首先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作为政法机关的第一属性。我们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其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能否做到廉洁司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对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信心。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廉洁司法的政治意蕴。
(一)廉洁司法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必须作为铁的政治纪律来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如果被腐败所侵蚀,那么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一是司法腐败的危害性极大。我们作为司法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每一次裁判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每一次执行都彰显着国家的权威。如果我们在廉洁上出了问题,哪怕只是个别案件、个别人员,其负面影响都将是全局性的、政治性的。一个不公的判决,可能摧毁一个家庭对法治的全部信仰;一个贪腐的法官,可能玷污整个法院系统的声誉。二是廉洁司法是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坚守廉洁司法的底线,就是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拒绝“人情案”、每一次顶住“关系案”、每一次抵制“金钱案”的具体行动中。三是必须把廉洁司法作为铁的政治纪律来遵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司法领域的腐败,本质上是政治腐败,是对党的执政根基的侵蚀。因此,要把廉洁要求贯穿于司法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对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无论是谁,都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司法权牢牢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手中。
(二)廉洁司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政治检验,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到法院来,无论是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还是关乎身家性命的刑事案件,他们期盼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结论,更是一份公平、一份正义、一份心安。一是司法腐败伤害的是民心。司法腐败,伤害最深的就是人民群众的感情,啃食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当群众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时,法治信仰就会崩塌,社会就会陷入丛林法则。二是用数据说话,感受责任之重。这背后是几万个家庭的喜怒哀乐,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一个不公正的判决,足以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一个不廉洁的行为,足以让法治信仰的大厦产生裂痕。三是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我们必须站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将廉洁自律的准绳拉得更紧,确保手中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沦为个人牟利的工具。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和信任感。
(三)廉洁司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必须服务发展大局。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一是法院是法治实施的关键环节。法院作为法治实施的关键环节,其廉洁与否,直接决定了法治的成色。一个地方的司法公信力高,企业就敢于投资,群众就安于生活;反之,如果“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横行,不仅会扭曲资源配置,破坏市场秩序,更会动摇社会对法治的根本信任。二是廉洁司法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最怕的就是司法不公、裁判执行不力。我们要通过公正廉洁的司法裁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在*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扛起政治责任。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把廉洁司法放在发展大局中谋划,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现实考量,清醒把握廉洁司法是立身之本、发展之基
讲完了政治层面的大道理,我们再回到现实,算一算我们每个人的“小账”。廉洁,不仅关乎党和国家的事业,更与我们每位干警的职业前途、个人声誉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离开了“廉洁”二字,一切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要从内心深处认同廉洁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将其视为生命线。
(一)廉洁是司法公信力的“定盘星”,决定群众是否信任我们。法院的公信力从何而来?不是源于宏伟的审判大楼,也不是源于法官袍的庄严,而是源于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源于每一位法官的清廉品格。一是信任源于廉洁。当事人把身家性命、自由荣辱托付给我们,我们凭什么赢得他们的信任?唯有廉洁、唯有公正。一旦法官与“不廉”二字沾边,哪怕其业务能力再强、判决文书写得再好,其裁判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甚至荡然无存。群众会说:“这个法官不干净,判的案子能公正吗?”这种质疑是致命的。二是廉洁是赢得尊重的基石。一位清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平不是最高,也会受到当事人的尊重;而一位贪腐的法官,即使业务能力再强,也会被群众唾弃。三是廉洁是我们唯一的选项。因此,廉洁是我们赢得群众信任、维护司法权威的唯一选择。我们每一位干警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廉洁形象,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法院的公信力。
(二)廉洁是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的“防火墙”,排除一切法外干扰。审判工作专业性强,自由裁量空间相对较大,这使得我们时刻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干扰。一是“围猎”无处不在。一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总想绕开法律程序,通过“走捷径”“找关系”来达到不法目的。他们可能通过同学、同乡、朋友等关系靠近你,用宴请、送礼、帮助解决困难等方式进行感情投资,最终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陷阱。二是廉洁是最好的防御。在这种情况下,廉洁自律就是我们抵御这些“糖衣炮弹”和“人情围猎”最坚固的“防火墙”。它能帮助我们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保持内心的独立与平静,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三是守住廉洁就守住了独立审判的灵魂。守住了廉洁,就守住了独立审判的灵魂。当你面对请托说情时,只要心中无贪念,就能坦然回答“依法办事,请勿多言”。只有廉洁,才能让你挺直腰杆,无惧任何质疑。
(三)廉洁是我们个人行稳致远的“压舱石”,算好人生“七笔账”。在座的很多都是年轻同志,你们有知识、有活力,职业生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希望大家都能走得正、走得稳、走得远。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一起算算人生“七笔账”,这既是提醒,也是共勉。一是算好“政治账”,切莫自毁前程。一个干部,从参加工作到走上审判岗位,党组织培养多年,个人也付出了巨大努力。一旦触碰廉洁红线,轻则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晋升发展;重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政治生命戛然而止,多年的奋斗成果毁于一旦。二是算好“经济账”,切莫倾家荡产。很多人以为贪腐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实际上却是彻头彻尾的亏本生意。非法所得终将被追缴,还要面临巨额罚金,甚至失去工作、养老金等一切合法收入。去年我们看到的一个案例,某地一名法官因受贿3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全部赃款。一时的贪念,换来的是一生的负债。三是算好“名誉账”,切莫身败名裂。人活一世,名节最重。廉洁奉公,会赢得组织的信任、同事的尊重和群众的赞誉。而一旦贪赃枉法,就会声名狼藉,走到哪里都抬不起头,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这种精神上的惩罚,远比物质上的损失更痛苦。四是算好“家庭账”,切莫连累家人。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背后都有父母、配偶和子女。我们是家庭的顶梁柱。如果我们出了问题,整个家庭都会蒙上阴影。孩子在学校如何面对同学的目光?配偶在单位如何承受同事的议论?年迈的父母又如何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一个人的堕落,伤害的是整个家庭的幸福。五是算好“亲情账”,切莫众叛亲离。很多人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往往是从“帮朋友忙”开始的。但真正的朋友,绝不会拉你下水。当你风光时,身边可能围满了“朋友”;可一旦东窗事发,这些人往往避之不及。最终,你会发现,因为一时的糊涂,你失去了真正的亲情和友情。六是算好“自由账”,切莫身陷囹圄。“高墙内外,天壤之别”。自由是无价的。为了区区几万、几十万的贿赂,放弃人身自由,在铁窗内度过余生,这笔账无论怎么算,都是极不划算的。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七是算好“健康账”,切莫心力交瘁。腐败分子整日生活在恐惧和焦虑之中,担心东窗事发,夜不能寐,最终搞垮了身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能吃得香、睡得着,享受真正的身心健康。同志们,这“七笔账”笔笔沉重,希望大家时常算一算、想一想。守住廉洁,就是守住了我们的事业、我们的家庭和我们一生的幸福。
三、强化风险警示,时刻警惕我们身边的“围猎”与“陷阱”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的时代,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给我们法院干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一些不法分子想方设法对我们进行“围猎”,形形色色的“陷阱”就布设在我们身边。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和抵制能力。根据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分析,以及我们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的情况,以下几类风险尤为突出,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一)警惕“熟人”的人情陷阱,严防温水煮青蛙。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从“熟人好办事”开始的。一些人利用同学、同乡、战友甚至远房亲戚等关系,一步步拉近距离,温水煮青蛙。今天请你吃顿饭,明天给你孩子送个红包,后天再以“借钱”的名义送上一笔巨款。当你觉得“抹不开面子”而放松警惕时,就已经掉入了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一是案例警示:*法院青年法官王某的教训。我给大家讲一个我们系统内真实发生的案例。*法院的一位青年法官王某,业务精湛,前途光明。一次,他主审一个合同纠纷案,一方当事人恰好是他大学时期的师兄李某。李某以“叙旧”为名,多次邀请王某吃饭,席间不断暗示案件对其公司的重要性,并送上贵重礼品。王某碍于情面,收下了礼品,并在裁判中作出了对李某有利的倾斜。最终,另一方当事人实名举报,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王某因枉法裁判、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大好前程毁于一旦。二是认清人情的本质。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官的身份面前,任何“私情”都要让位于“法理”。那些打着“人情”幌子的交往,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诉求。我们要学会对不当的人情说“不”,守住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交往界限。三是建立“防火墙”。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的请客送礼,一律拒绝并如实记录报告。
(二)警惕“隐蔽”的利益陷阱,严防变异腐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直接赤裸的权钱交易有所减少,但一些更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方式却花样翻新。比如,通过让干警的亲属挂名持股、收受“干股”;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汽车;安排子女在高薪岗位“任职”;通过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等形式获取高额回报;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这些方式看似合法,实则都包裹着权钱交易的内核。一是案例警示:执行局副局长张某的“手法”。去年,*省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某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某,其妻子开办了一家文化公司。多年来,张某利用职务影响,将一些执行案件的资产评估、拍卖等业务,“介绍”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几家公司,而这几家公司则以“业务合作”的名义,向其妻子的公司支付了数百万元的“咨询费”。张某自以为手法高明,最终还是没有逃过组织的审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擦亮眼睛识别变种。这警示我们,任何企图规避监管的“小聪明”,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无处遁形。我们要认清这些腐败变种的本质,坚决拒绝以任何形式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的不当利益。三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于本人及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房产交易、大额投资等情况,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三)警惕“无形”的干预陷阱,让“三个规定”成为护身符。“三个规定”的出台,为我们抵御不当干预提供了制度武器。但现实中,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或内部人员,或明或暗地打探案情、请托说情。他们可能不会留下字条,不会发送短信,而是通过一个电话、一次偶遇、一句看似不经意的“关心”来施加影响。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同志可能会觉得“都是一个系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得罪人,从而选择不如实记录、不如实报告。一是必须强调,“三个规定”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我们的“护身符”。如实记录,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最有效方式。你记录了,责任就转移了;你不记录,风险就留给了自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系统通过记录报告平台共记录各类干预过问案件信息超过*万件,一批违规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因此受到严肃处理。二是养成“逢问必录”的习惯。这说明,如实记录、应报尽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铁律。我们要彻底摒弃“怕得罪人”的思想,对任何形式的干预过问,无论来自内部还是外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如实记录、全程留痕。三是用好平台的保护功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不仅是监督平台,更是对依法履职干警的保护屏障。只要如实记录,即使案件最终出现问题,也能免除或减轻责任。同志们,这些案例和风险点离我们并不遥远。
四、坚持行动自觉,以过硬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无处不在的风险,我们不能被动防御,更不能心存侥幸,必须主动作为,从思想和行动上构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线。每一位干警都要把廉洁司法内化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工作方式、一种价值追求。
(一)心存“戒惧”,以敬畏之心固守安身立命的底线。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我们手中的法槌,重达千斤,一头连着国家法律,一头连着百姓民生。一是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我们必须对党、对人民、对法律、对纪律常怀敬畏之心。要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的根本问题。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把别人的惨痛教训当成自己的清醒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
(二)守住“界限”,以严格的身份意识把握行为底线。作为法院干警,我们的身份是特殊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我们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一是划清公与私、情与法、是与非的界限。要时刻绷紧身份意识这根弦,清晰地划清公与私、情与法、是与非的界限。要认识到,法官没有“八小时之外”的绝对自由,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都要受到约束。二是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程序规定,不违规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泄露审判秘密,不私下会见,不违规过问案件。不越雷池半步。三是自觉抵制诱惑。在生活中,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别人刻意接近你、讨好你的时候,他们看重的不是你个人,而是你手中的权力。守住界限,就是守住了安全。
(三)如实“记录”,让“三个规定”成为拒腐防变的“隔离带”。我再强调一次,“三个规定”是保护我们干警的“金钟罩”“铁布衫”。全院干部要彻底摒弃错误观念,把如实记录填报作为一种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职业自觉。一是消除思想顾虑。有些同志担心记录会得罪领导、影响关系。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实践表明,如实记录不仅不会得罪人,反而是对那些试图干预司法者的一种警示和震慑。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态度是明确的,对如实记录、主动报告的干警,我们坚决撑腰鼓劲;对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甚至说情不成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做到“有问必录”。我们要让“有问必录、有录必报、违规必究”成为常态,真正建立起一道有效的“隔离带”和“防火墙”。无论是谁过问案件,都要如实记录,不留情面、不打折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零报告”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核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四)净化“三圈”,高度警惕“八小时外”的由风及腐。大量案例表明,干部的腐败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生活作风的失范开始的。因此,我们必须把监督的探头延伸到“八小时外”,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一是管好“生活圈”,崇尚简朴。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多读书、勤锻炼,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奢靡之风。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和子女,立好家规、正好家风,防止后院起火。对家人、亲属打着旗号谋取私利的,要坚决制止、严肃批评。二是管好“社交圈”,择善而交。要慎重选择自己的朋友,多交畏法度的诤友、讲真话的益友,远离善奉承的损友、图私利的小人。对于那些目的不纯的饭局、牌局,要敢于说“不”。三是管好“朋友圈”,谨言慎行。在信息时代,微信“朋友圈”也是我们形象展示的窗口。什么该发,什么不该发,跟谁互动,都要有分寸。绝不能让“朋友圈”变成泄露审判秘密、进行利益交换的渠道。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业兴。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廉洁司法是这支队伍最鲜明的底色,也是我们每一位干警最宝贵的品质。希望通过今天的党课,大家能进一步夯实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强化坚守纪律底线、践行司法为民的行动自觉。下一步,我们*法院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洁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让我们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业绩,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