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公安部大数据战略部署,总结我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成效,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2026年4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2025年底,公安部印发《关于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提供了系统指引。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战略引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在统一思想中深刻把握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战略意义
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是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全市公安机关必须从战略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的重要论述,把牢建设应用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一是要深刻认识大数据是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而大数据正是实现这三大变革的关键支撑。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的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转变。二是要准确把握大数据建设应用的目标任务。总书记要求“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努力实现科学技术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是基础,应用是核心,融合是关键。要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到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治服各环节,推动公安工作整体转型升级。三是要全面落实科技兴警的实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战导向,从公安工作最急需、基层一线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推动大数据建设应用,让科技真正赋能实战、服务基层、惠及群众。
(二)清醒认识我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大数据建设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市和实战需求,仍有不少差距。一是数据汇聚共享有待加强。各警种、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够充分,“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现象依然存在。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社会数据的汇聚利用渠道不够畅通。二是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基础信息采集不够准确、不够完整、不够及时,数据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影响数据分析和应用效果。三是应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民警对大数据的认知和应用能力不足,习惯用传统方法开展工作,对新系统新工具存在“不会用、不愿用、懒得用”的情况。大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建设滞后,精准赋能实战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四是安全防护存在薄弱环节。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民警数据安全意识不强,数据泄露和违规使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三)牢牢把握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的战略机遇。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为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动能。一是国家有战略部署。“数字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为公安大数据建设提供了宏观政策引领。二是部党委有明确要求。公安部把大数据战略作为公安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文件和建设标准。三是技术条件日趋成熟。随着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成本降低,为公安机关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技术条件。
二、数据驱动、智慧赋能,在实战引领中打造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
下一阶段,全市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要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融合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以数据汇聚为基、以实战应用为核、以安全防护为底,推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实现新突破。
(一)夯实数据汇聚融合基础,建设全量汇聚的大数据资源池。数据是公安大数据建设的“原材料”,数据量越大、质量越高,应用成效就越明显。一是全面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要打破警种壁垒,整合治安、刑侦、交警、网安、禁毒、反恐等各警种业务数据,做到应汇尽汇。要拓展社会数据采集渠道,依法依规汇聚水电气、交通出行、寄递物流、金融支付等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社会数据资源。要加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与交通、住建、人社、卫健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二是加强数据标准化治理。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从源头确保数据质量,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要推进“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标准化采集和动态更新,确保基础数据鲜活准确。要建立数据质量监测和通报制度,对数据采集录入质量进行跟踪评估。三是建设统一高效的大数据平台。要建设全市公安大数据中心,提供统一的数据汇聚、存储、计算、分析、服务能力,为各警种各层级的应用需求提供基础支撑。
(二)深化大数据在打击犯罪中的实战应用,提升精确打击能力。大数据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利器”,能够大幅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度、广度和效能。一是建设智能化侦查研判平台。要整合各类侦查资源和数据手段,建设集线索汇聚、分析研判、合成作战于一体的智能化侦查研判平台,为侦查办案提供全链条数据支撑。二是深化大数据追逃应用。运用人脸识别、轨迹分析、关系图谱等技术,提升追逃工作智能化水平。三是精准打击新型网络犯罪。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网络黑灰产等犯罪的规律特征和资金流向,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四是推进类案分析模型建设。针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建设智能化类案分析模型,自动从海量数据中串并案件、发现规律、挖掘线索。
(三)深化大数据在治安防控中的实战应用,提升精准预防能力。防患于未然是治安防控的最高境界,大数据为精准预防提供了有力手段。一是建设社会治安态势感知平台。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态势感知体系,实时监测治安动态、精准评估治安风险,为科学部署防控力量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完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有现实危险性的重点人员进行智能画像和风险评估,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控、提前预警。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智能安防建设。运用视频结构化分析、人流热力图等技术,对重点区域治安态势进行实时感知和智能预警。四是推进矛盾纠纷智能预警。多渠道汇聚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债务矛盾等可能激化升级的风险隐患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激化风险预测预警模型。
(四)深化大数据在服务群众中的实战应用,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大数据不仅是打击防范的工具,更是服务群众的平台。一是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持续拓展网上办事范围,推行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建设智能化民生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向群众提供办事指引、智能咨询、风险提示等主动化、个性化服务。三是提升便民服务智能化水平。在户籍、交管、出入境等服务窗口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和智能化服务设备,提高服务效率。
(五)强化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运行。数据安全是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的生命线,必须做到安全与发展并重。一是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公安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建立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建设数据安全防护平台,运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操作审计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违规查询、泄露、售卖公安数据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打造专业化大数据应用队伍,提升全警科技素养。人才是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的根本保障,没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再好的系统和数据也难以发挥作用。一是加强大数据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引才机制,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公安科技队伍。二是提升全警大数据应用能力。将大数据应用技能纳入民警培训和考核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让一线民警会用、愿用、善用大数据工具。三是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在职务晋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等方面向科技信息化人才倾斜,让科技人才有为有位、有成就感。
三、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在真抓实干中确保大数据建设应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严格考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大数据建设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是建立工作专班和推进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和推进时序。制定大数据建设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项目化管理、挂图作战。三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科信、指挥、刑侦、治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经费投入和项目建设管理。经费保障是大数据建设应用的基础条件。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大数据建设应用的资金需求。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验收评估等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投入效益。三是注重长效运维保障。建立系统平台长效运维机制,确保建设成果长期稳定运行。
(三)强化督导评估和考核激励。要建立健全大数据建设应用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数据汇聚数量质量、应用实战成效、民警使用率等纳入考核指标。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大数据建设应用专项督导,通报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大数据建设应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服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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