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系统督查工作会议讲话:依法监督重实效,跟踪问效促落实,以高质量督查推动人大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2026-05-30 | 阅读 : 321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人大系统督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总结近年来全市人大系统督查督办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动员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质效,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地见效,为“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力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大督查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督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助推器”,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强调“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而督查督办是推动监督成果转化、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的重要手段。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大督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深刻认识督查工作是彰显人大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监督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监督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不仅体现在监督过程中,更体现在监督结果的转化和落实上。如果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没有落实、提出的审议意见没有回音、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人大的权威就会受到损害。督查工作是连接“监督”与“落实”的关键一环,是把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桥梁纽带。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要深刻认识督查工作在维护人大监督权威中的重要作用,把督查工作贯穿于人大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盯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督到底、跟踪问效,以实实在在的督查成效彰显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深刻认识督查工作是推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有效抓手。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十五五”规划实施,确定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涉及新质生产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民生保障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这些监督议题能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关键要看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能不能落到实处。督查工作就是要紧盯这些重点监督议题的成果转化,建立“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督查—结果反馈”的闭环机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人大监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督查工作,为推动“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实保障。

(三)深刻认识督查工作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各项工作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都是人大督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督查工作就是要推动这些民意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督查工作的第一信号,重点督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解决情况,督查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领域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以督查促办理、以督查促落实,让人民群众在人大监督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聚焦主攻方向,全面提升人大督查工作质效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人大系统督查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督查机制逐步健全,督查方式有所创新,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督查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督查重点不够突出,与常委会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督查方式较为单一,深入实地跟踪问效不够;督查刚性不足,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缺乏有力约束;督查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督查成果运用不够充分,与干部评价、绩效考核衔接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聚焦监督重点精准选题,确保督查工作靶向发力。人大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监督重点来展开,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集中力量督重点、查要害。要紧扣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精准选择督查事项,确保督查工作与常委会履职同频共振。一是围绕决议决定落实情况选题。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将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办理等方面的决议决定作为督查重点,逐项跟踪落实情况。要建立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督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定期跟踪问效。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督促整改,必要时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确保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围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选题。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是人大监督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审议意见“交办—承办—督办—反馈—评价”的全链条督查机制。审议意见交办后,要定期跟踪承办单位的研究处理进展,督促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对承办单位敷衍应付、研究处理不到位的,要坚决退回重办。三是围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选题。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其目的是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将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持续跟踪督查;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要严肃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或质询。四是围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选题。代表议案建议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群众的期盼,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和群众满意度。要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和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难点建议,要加大督查力度。要督查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充分沟通、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是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二)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确保督查工作务实高效。督查方式方法直接影响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坚持深入一线实地督查。人大督查工作不能坐在机关里看材料、听汇报,必须走出办公室、深入第一线。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实地查看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问题整改真实情况。要到项目建设一线看进度、到企业车间看实效、到群众当中听评价,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对于重要督查事项,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群众座谈等方式,全面客观地了解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二是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要根据督查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灵活运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督查事项,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要运用好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质询等法定监督手段,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形成监督压力。要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督查效能。要加快推进“智慧人大”督查系统建设,实现督查任务在线交办、办理进度在线跟踪、督查结果在线反馈。要建立督查信息数据库,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批示要求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督查工作全程留痕、可查可溯。要探索运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和代表联络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馈,为督查工作提供线索来源。四是坚持督改结合推动问题解决。督查的目的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推动工作改进和问题解决。要坚持“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理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要严肃指出、督促整改,也要帮助基层分析原因、理清思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基层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要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报告,推动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解决。要建立督查发现问题协调交办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把督查过程变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

(三)构建全链条闭环机制,确保督查工作规范有序。人大督查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从立项到办结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项督查事项都规范运行、取得实效。一是健全督查立项审批机制。要建立健全督查事项立项审批制度,由常委会办公室统筹管理各类督查事项,防止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年度督查计划要经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临时性督查事项要严格报批。要合理确定督查频次和规模,既要保证督查工作覆盖面,又要防止督查过多过滥,增加基层负担。二是规范督查组织实施流程。每项督查任务都要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依据、督查内容、督查范围、督查方式、人员组成和工作要求。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督查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督查。要规范督查记录和取证工作,做到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每一个结论都有据可依。督查结束后要及时撰写督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督查情况,既不拔高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做到情况明、问题准、建议实。三是完善督查台账管理制度。要对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分类建立督查台账,实行“一事项一档案”管理。要动态更新台账信息,及时记录督查进展、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建立“红黄绿灯”预警提醒机制,对正常推进的亮绿灯,对接近办理时限的亮黄灯提醒,对逾期未完成的亮红灯警示,做到早提醒、早督促。要定期开展台账清理,对已完成的事项及时销号归档,对长期未办结的事项重点督办。四是强化督查结果反馈运用。督查报告要及时报送常委会领导审阅,重要督查情况要专报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要将督查结果与部门工作评议、干部履职评价相挂钩,作为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人事任免监督的重要参考。对督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四)突出督查重点领域,确保督查工作见到实效。人大督查工作覆盖面广,必须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关键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动真格、见实效。一是紧盯经济领域重点任务开展督查。要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情况,对年度计划执行、主要指标完成、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落地等重点任务开展督查调研。要围绕预算审查监督,对财政预算执行、决算批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督查。要围绕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逐项督查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推动民生承诺如期兑现。要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修复治理等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是紧盯法治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督查。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法规规章真正落地见效。要围绕司法监督,对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检察院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对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情况开展督查。要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四是紧盯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持续督查。要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查长效机制,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要重点督办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难点建议和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议。要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的办前沟通、办中见面、办后回访,实行“阳光办理”。要定期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答复承诺解决的事项进行跟踪问效,推动从“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转变。

(五)健全督查联动机制,确保督查工作形成合力。人大督查工作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加强与各方力量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人大系统内部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全市人大督查工作“一盘棋”格局。对于涉及全市性的重大督查事项,要实行市县联动、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时,要同步安排督查跟踪工作,形成监督与督查的无缝衔接。二是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要建立与政府督查部门、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的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互通督查信息,协调督查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需要“一府一委两院”配合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要建立审议意见和督查意见联合交办机制,增强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定期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审议意见办理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与党委督查部门的协同配合。要主动加强与党委督查部门的联系,在涉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中,做到信息互通、步调协同。对于党委督查中发现的涉及人大监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认领、跟进督查。要建立与党委督查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交流督查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四是发挥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作用。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督查工作,特别是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基层代表参加对口领域的督查活动,发挥代表在督查中的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要探索建立督查信息向社会公开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督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六)注重督查成果转化,确保督查工作善作善成。督查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要坚决防止“督而不改、查而不处”的形式主义倾向,把督查成果转化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对账销号。对一般性问题,要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对涉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要提出治本之策、推动源头治理。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和突击暗访,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要坚决严肃问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强化督查问责的刚性约束。要用好用足人大法定监督职权,对督查中发现的拒不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拒不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拒不整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程序。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出撤职、罢免建议。要让督查长出“牙齿”,真正形成震慑效应,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三是推动督查成果向决策参考转化。要及时总结督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通过督查专报、工作简报等形式报送常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善于从督查发现的个案问题中分析共性规律,提出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要定期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督查工作情况,将督查成果作为常委会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四是加强督查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要定期梳理汇编人大督查工作典型案例,整理在项目建设、民生改善、法律实施、生态环保等不同领域的督查成果,供全市人大系统学习借鉴。要建立督查案例库,分类归集整理督查经验做法,为今后的督查工作提供参考。要加大督查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督查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扩大人大督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人大督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督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各项督查任务高质量完成、取得实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健全督查工作责任体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本单位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办公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把督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大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查工作,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和责任科室,配齐配强督查工作人员。要将督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委室和责任人,形成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委室积极参与、人大代表广泛发动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督查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督查工作力量。人大督查工作责任重、要求高、专业性强,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督查工作队伍。要把好督查干部的入口关,选配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敢于担当碰硬、熟悉人大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要加强督查干部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督查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督查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要注重在督查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鼓励督查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复杂环境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练就敢于较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的过硬本领。要加强督查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廉政建设,督查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督查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三)强化协同配合,凝聚督查工作强大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督查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大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和配合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督查任务要求。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委室和被督查单位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不得推诿搪塞、敷衍应付。要加强督查信息的互通共享,各委室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督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督查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的沟通协作,整合督查力量和资源,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促的督查工作新格局。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督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真督实查、动真碰硬,不断开创全市人大系统督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地见效、服务“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阅读量: 321 下载量:0 收藏: 36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推荐阅读

    文章排行

        二维码

        1. 微信订阅号

        2.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