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观看反面典型案例后的思想交流发言

2026-05-29 | 阅读 : 1215 | 下载量 :5 投诉   

同志们:

刚才集中观看的反面典型案例,其中的一幕幕、一声声,都如同重锤敲击在我的心头,引人深思,发人深省。这些曾经的“有为”干部,最终沦为阶下囚,根源就在于“政绩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今天,我不想谈工作,只想结合这些反面镜鉴,剖析自我,交流几点个人感悟。

一、以案为镜知敬畏存戒惧校准政绩坐标

观看这些反面典型案例,对我而言,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灵魂叩问。透过这些扭曲的“政绩”,我看到了权力失控的危险、虚假繁荣的脆弱和初心迷失的可怕。

一是必须敬畏权力,时刻警惕权力滥用的“围猎场”。案例中的一些领导干部,手握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却将公权力异化为谋求个人升迁、攫取不法利益的工具。他们有的以“协调”“化解”为名,违规干预案件审理,让法律的天平向“关系”和“金钱”倾斜;有的则沉迷于与商人的勾兑,将司法资源当作人情交易的筹码。这些行为的背后,是政绩观的根本错位,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了自己的“私有领地”。这警示我,作为一名法院院长,手中的权力越大,肩上的责任越重,越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必须时刻自省,我手中的权力究竟是“为谁辛苦为谁忙”,是为自己营造“人脉”、铺设“前程”,还是为人民群众守护那份对公平正宜的朴素信仰。

二是必须敬畏规律,坚决摒弃数据浮夸的“障眼法”。一段时间以来,有的法院为了追求考核排名,在收结案、审限、调撤率等数据上做文章,甚至出现人为操弄数据、寅吃卯粮的现象。这种“数字政绩”和“报表胜利”,看似光鲜亮丽,实则如同沙上建塔,不仅背离了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更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的,要优化审判管理,坚决摒弃不顾质量的“唯快是快”,更加注重案-件比、裁判自动履行率等更能反映司法本质的指标。这对我触动很大。真正的政绩,不是那些能够轻易量化的冰冷数字,而是每一份裁判文书中蕴含的法理、情理,是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发自内心的信服,是社会对法治信仰的不断增强。任何脱离案件质量、脱离群众感受的政绩,都是自欺欺人的虚假政绩。

三是必须敬畏责任,清醒认识管党治院的“主战场”。反面案例中,一些法院领导自身政绩观不正,不仅导致个人腐化堕落,更带坏了一支队伍,污染了一方司法生态。“上梁不正下梁歪”,院长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其政绩观就是法院发展的风向标。如果院长热衷于搞“形象工程”、追求短期效应,下面就可能出现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风气。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胸襟,但“功成必定有我”更是一种担当。作为院长,我的政绩不应仅仅体现在审结了多少大案要案,更体现在是否为法院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是否锻造出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是否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长效机制。

二、以法为纲守初心担使命回归司法本源

政绩观出现偏差,根子在于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作为一名在法治战线工作三十余年的老兵,我深知,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司法改革如何深化,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永远不能变。

一是司法公正方为最大政绩。我时常反思,法院的政绩究竟是什么?是高楼耸立的审判大楼,还是媒体报道的连篇累牍?都不是。我认为,法院的根本政绩,就是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到法院,不是来看我们的硬件设施有多好,而是希望自己的官司能得到公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回应社会关切。作为院长,我不仅要当好“指挥员”,更要当好“战斗员”,带头审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亲身体验一线法官的压力与辛劳,从亲历的案件中感知社会的法治需求,确保法院工作的方向始终不偏离公平正义这一主航道。

二是制度建设才是长远政绩。我亲身经历了数次司法体制改革,从早期的审执分离到后来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深感每一次改革都伴随着阵痛,也考验着我们的政绩观。是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红利”,还是着眼于构建稳定、公正、高效的司法运行机制?答案不言而喻。错误的政绩观往往导致改革措施的“翻烧饼”,要么“管就死”,要么“一放就乱”。正确的政绩观,则要求我们必须遵循司法规律,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效率与公正、改革创新与法治统一的关系。对我而言,当前最重要的政绩,就是结合正在推行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改革,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符合本院实际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引导全体干警从追求“结案率”向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转变,这才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真政绩。

三是人民满意堪称最终政绩。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一份政绩的好坏,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我注意到,2026年第一季度的一些司法统计数据显示,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到位金额在持续提升,而进入再审和信访程序的案件数量则有所下降。这些数据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直接反馈。因此,我的政绩观,就是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优化升级,还是人民法庭的强基固本,亦或执行攻坚的持续发力,所有工作的核心目标只有一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份来自人民的认可,远比任何荣誉证书都更加珍贵。

三、以我为始强党性勤自省锻造法院铁军

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反面案例是“清醒剂”,更是“营养剂”。作为院党组书记、院长,我必须带头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并把这种革命精神传导到队伍建设的每一个环节。

一是坚持自我革命,把党性淬炼作为终身课题。这些反面典型,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先滑了坡,才在行为上出了轨。这警示我,党性修养绝非一劳永逸,必须常修常炼常悟常进。我将把这些反面案例作为“活教材”,置于案头、记在心头,定期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监督批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进行思想上的“除尘”和“杀毒”,确保自己的“政绩观”始终与党中央的要求同频共振,永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政绩观偏差问题的出现,既有个人主观原因,也有制度机制不完善的客观因素。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的批判和反思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推动制度层面的改革与完善。我将亲自牵头,对本院现行的审判管理、绩效考核、干部任用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坚决废除那些助长“数据论英雄”、导致“内卷”加剧的不合理规定。同时,加快构建以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让干得好、干得实、群众认可的干部有舞台、受尊重,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把示范引领作为第一职责。“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个问题上,我作为院长,必须走在前列。我承诺,坚决不搞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我的工作重心,将始终聚焦于审判执行主业,聚焦于队伍建设,聚焦于司法改革的深化落实。我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甘当铺路石,稳做好压舱石。我希望,通过我的率先垂范,能带动全院干警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人人争当司法为民的孺子牛、改革创新的拓荒牛、艰苦奋斗的老黄牛,共同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XX法院铁军。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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