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6-05-28 | 阅读 : 1566 | 下载量 :3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聚焦的主题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这个主题分量很重。案件查办不是终点,只是逗号。查办案件本身是“前半篇文章”,更重要的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惩戒只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查办案件不整改比不查办的影响更糟。近年来,集团党委和纪委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一起案件都不是偶然的,背后都有理想信念滑坡的原因,都有制度机制漏洞的教训,都有监督缺失的隐患。井下出了透水事故,不能只是处理责任人,更要查清水源从哪里来、挡水墙哪里没筑牢、探放水制度哪里没落实。查办案件也是同样道理,不仅要把违纪违法者绳之以纪,更要把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根源挖深挖透,把制度漏洞补全补实,把管理短板补齐补强。今天,我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作深入交流。

一、深刻认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的手段,但“治”才是根本目的。只查不改,等于只割韭菜不挖根。十九届中央纪委向党的二十大的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把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

第二,以案促改是净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一个单位出了腐败案件,污染的是整个政治生态。案件暴露出的是局部问题,但影响的是整体风气。如果只查不改,歪风邪气还会死灰复燃。只有把案件剖析透、把问题整改实、把制度建立好,才能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第三,以案促改是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案件是最好最清醒的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触动最大、警醒最深。同级别的干部犯了事,在座者冲击最大;同领域的干部栽了跟头,同行者教训最真。以案促改,就是要把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的素材,让更多的干部从别人的惨痛教训中受到警醒,避免重蹈覆辙。这是在挽救干部、保护干部,是在为更多的干部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

第四,以案促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腐败不仅是政治毒瘤,也是经济毒瘤。一个腐败分子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数额巨大,更不要说对政治生态、职工士气、企业声誉的无形伤害。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为国有资产安全装上安全阀,为企业健康发展清除绊脚石。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二、清醒正视当前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查办了不少案件,也做了一些促改促治的工作。但实事求是地看,重查处轻整改、改得不深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把以案促改当成软任务,认为案子结了、人处理了,事情就完了。有的存在“看客”心态,把别人的案件当成故事听,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有的存在抵触情绪,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深挖细查,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出事的只是个别现象,自己的单位不会出同样的问题。

二是整改措施不深入。有的整改方案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没有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特定问题进行靶向施治。有的整改浮于表面,就事论事地处理几个责任人,没有从制度机制上深挖根源。井下支护出了问题,如果只是换一根锚杆,不查明是锚固剂失效还是预紧力不够,不优化支护设计,同样的顶板还会再冒落。案件整改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只是处理人,不堵塞漏洞,同类问题必然反复发生。

三是制度建设不配套。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之间相互打架、缺乏衔接,形不成闭环。有的制度大而化之,缺乏可操作性,挂在墙上好看,落到地上没用。有的制度执行不力,立了规矩不落实,铁规成了稻草人。有的制度缺乏监督问责条款,违反了制度也没有后果,制度的权威形同虚设。

四是警示教育不触及灵魂。有的警示教育大会开完就完了,没有组织深入讨论,没有要求对照查摆。有的忏悔录只是传阅一下,没有认真研读、深刻反思。有的警示教育片看完了,大家讨论的是片子拍得怎么样,而不是自己能不能守住底线。以案促改的“促”字没有体现,警示教育的“警”字没有入心。

三、准确把握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核心要求

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核心在“案”,关键在“促”,目标在“改”和“治”。要把每个案件都当成一面镜子、一剂良药、一座警钟。

第一,深挖根源,找准病灶。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背后,都有理想信念的动摇、纪律意识的淡薄、权力运行的失控、制度机制的缺失、监督管理的失位。以案促改的第一步就是要把这些根源挖深挖透。要像井下探放水一样,不仅要看到出水点,更要查清水源在哪里、水压有多大、导水通道在哪里。不仅要查当事人的问题,还要问一问理想信念的开关什么时候松动了,第一次破规是在什么情况下,监督制约的薄弱环节在哪里,日常教育管理是否失之于宽。把这些病灶找准了,对症下药才有方向。

第二,堵塞漏洞,织密笼子。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必须第一时间补上。煤炭运销领域的案件,要从计划分配、价格管理、客户信用、合同执行、货款回收等全链条审视制度是否严密。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要从供应商准入、招标评审、合同签订、验收入库、付款结算等各环节排查风险点。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要从项目立项、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签证管理、资金拨付、竣工决算等全流程堵塞漏洞。制度不能只是挂在墙上,要真正管用、好用、能用。要压缩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操作空间。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谁违反制度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三,强化监督,防止反弹。制度建起来之后,监督要跟上去。以案促改不能一改了之,要杀个回马枪,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看制度执行了没有,漏洞堵住了没有,同类问题有没有反弹。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对煤炭运销、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整合纪检、审计、财务、法律等各类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四,触及灵魂,筑牢防线。警示教育不能走过场,要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不是当小说看,而是要从中读出理想信念滑坡的轨迹、读出放松自律一步步走向深渊的教训。围绕典型案件开展专题研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扪心自问:如果是我能不能守住底线,我的岗位有没有类似的风险,我的思想有没有类似的苗头。把警示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敬畏之心的增强上,体现在纪律规矩意识的强化上,体现在行为自觉的养成上。

四、以扎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落地见效

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不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全集团各级党组织共同的责任,必须以扎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推动落实。

第一,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各级党委是以案促改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检查。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把以案促改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一案一策整改,确保精准施治。每一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都不一样,整改不能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必须一案一策、精准发力。案件查结之后,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案件承办部门要形成案件剖析报告,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案发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整改方案报上级纪委审核把关,整改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专题报告。

第三,推动建章立制,实现长效治理。以案促改的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度修订不能闭门造车,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制度接地气、能执行。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要优化流程设计,形成权力运行可追溯、可检查、可问责的闭环管理。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按制度办事、规避制度约束的行为严肃追责。

第四,做实警示教育,增强敬畏意识。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组织案发单位和相关领域的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把典型案件编入警示教育读本,作为干部培训和新任职干部教育的必学内容。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以典型案件为警示素材,打好廉洁预防针。警示教育不是看热闹,关键要入脑入心、触及灵魂、见诸行动。

第五,做好回访教育,传递组织温度。监督执纪既要讲力度,也要有温度。对受处分的干部,不能一处了之,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做好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对于那些认识错误深刻、改正错误彻底、工作表现突出的,该使用的仍然要大胆使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党的一贯方针。严管和厚爱从来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第六,坚持系统观念,形成以案促治合力。以案促改不能单打独斗,必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以案促改与推动集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案件暴露的问题找准改革的突破口。把以案促改与完善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提升治理效能。把以案促改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案为镜鉴,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把以案促改与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用案件中蕴含的教训涵养清风正气。

同志们,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这是我们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目标追求。井下支护不仅仅是处理冒顶区,更要加固周边岩层、优化支护设计、完善监测预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同类事故重演。以案促改同样如此,不仅仅是处理涉案人,更要查找制度漏洞、堵塞管理短板、强化监督约束,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我们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把每一起案件都转化为推动治理、净化生态的契机,为集团建设新型能源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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