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乡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房山区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参加今天会议的有乡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包村科长、各村记账员,大家都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骨干力量和“关键少数”。刚才,乡纪委就专项整治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得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乡作为房山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坚持“生态立乡、绿色富民、创新发展”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生态休闲、山顶氧吧高端度假区”目标,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华蜂扩繁项目稳步推进,智慧蜂场建设初见成效,文旅产业蓬勃发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乡村振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阻碍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查处的大量案件表明,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微腐败”问题多发易发,涉及金额虽小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被群众称为“蝇贪蚁腐”,影响极为恶劣。二是问题集中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项目工程建设、耕地保护等关键领域。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有的干部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有的审核不严、监管不力,有的不作为、乱作为,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四是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贪污侵占、挪用资金,在村级工程建设中违规插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虚报冒领补贴,骗取惠农资金,低价发包土地,违规决定重大事项,侵害集体利益。
就我乡而言,虽然整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个别村存在台账登记不全、家底不清的问题,资产资源漏登、权属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时有发生;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个别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民主理财形同虚设;集体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不够规范,合同签订不及时或条款不清,存在资产流失风险;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存在权属争议;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协调推进难度较大。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严重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的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来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最终要落实到千家万户,要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如果乡村振兴领域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就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质疑,对我们的政策失去信心。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这些问题,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利益。二是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支撑、政策保障。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就会严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开展专项整治,就是为了保障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三是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四是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乡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如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们必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乡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聚焦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大领域,全面开展问题起底排查,实施清单化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要全面清查核实,摸清家底。各村要组织力量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相符。要重点清查银行账户、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清查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清查耕地、林地、水面、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登记、分类处置,确保集体资产底数清、情况明。二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制度执行。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审批程序,落实民主理财制度,杜绝白条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大额支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开支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到每笔支出有据可查。要规范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要规范资产资源处置,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出租、转让、处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公开竞价、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低价发包、优亲厚友等问题。要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清理不合理合同,纠正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维护集体利益。要加强对集体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防止资源闲置浪费或被违规占用。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题。乡纪委、农经等部门要加强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房山区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项目实施和后续管护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防止随意调整建设内容。二要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滞留闲置。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三要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长效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要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日常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长期发挥效益。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建设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工作方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要对照整治重点,逐村、逐项、逐笔开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置、对症下药。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涉及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三、强化协同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乡党委、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纪委,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治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包村科长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执法。各村党支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乡农经、财政、规划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
二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月报告制度,各村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乡纪委要切实发挥监督执纪执法作用,紧盯关键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要突出查办重点,着力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四要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的法纪意识和管理能力。要深化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整治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同志们,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硬的工作作风、更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推动*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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