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切实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推动执法队伍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投入执法主责主业,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基层减负典型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接到上级关于开展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排查范围、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条线排查与综合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21条规定和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逐项开展对标检查。
(二)排查范围及方法。本次排查以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为时间段,重点聚焦文件会议管理、督查检查考核、执法行为规范、政务应用程序使用、干部借调管理五个方面,通过查阅台账档案、开展干部访谈、征集一线意见等方式,全面摸排本局及下属执法中队存在的减负问题。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28条,梳理确认典型问题14个,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
二、排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一)文件会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发文数量偏多、质量不高。经统计,2025年本局发文共计89件,其中部分配套文件简单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内容,缺乏具体落实举措,文字篇幅过长,部分文件超过6000字,与《若干规定》中“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会议管控不严、层层传达现象仍存。2025年,本局对上级精神的传达存在“开会传达不过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个别科室接到上级会议通知后,仍习惯性地另行召开科室传达会,增加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会议负担。三是现场观摩会、推进会频次偏高。2025年全年共组织各类现场推进会、观摩会11次,其中部分会议实际效果有限,存在“为开会而开会”的问题。
(二)督查检查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考核指标设置繁杂,存在层层加码现象。本局对下属执法中队的年度考核指标多达68项,部分指标与上级考核内容重复设置,且存在将“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纳入考评依据的问题,与《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相悖。二是督查检查频次偏高,执法人员迎检负担较重。2025年本局对各执法中队开展各类督查检查累计23次,平均每个中队全年接受督查近8次,部分中队反映迎检准备工作占用了大量日常执法时间。三是考核结果反馈不及时,整改时间留足不够。部分考核结束后,结果反馈周期较长,给被考核单位留下的整改时限不足,导致整改工作流于表面。
(三)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排查发现,2025年有3起行政处罚案件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完整、送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案件出现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的情形,与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明确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执法检查频次管控不到位,存在对同一企业重复检查问题。经核查,2025年本局对辖区内部分中小企业的年度执法检查次数超出规定上限,其中1家企业全年接受各类检查达14次,超出标准化定级企业检查频次上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三是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不统一。各执法中队对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存在差异,部分案件出现“类案不同罚”问题,裁量尺度不一致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四)政务应用程序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应用程序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强制要求基层人员定期登录打卡的情形,部分应用程序设置了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功能,违反了《若干规定》相关禁止性要求。二是数据多头报送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执法人员反映,同一类执法数据需在多个系统平台分别录入,“重复填报”现象较为突出,占用了大量时间精力。三是部分平台功能异化,被用于工作考核日常化,将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评判工作质量的依据,与减负导向背道而驰。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精简文件会议,切实减轻事务性负担。一是严格执行发文计划管理和总量管控制度,对2025年度发文计划进行全面审核,压减配套类、分工类文件,要求配套文件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文字量严格控制在规定字数以内,坚决杜绝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文件。二是建立会议审批备案制度,除法定性、制度性会议外,所有会议一律纳入年度计划管理,严格落实“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要求,对上级精神的传达坚决杜绝层层开会,推行以文代会、视频传达等方式,压减现场观摩会、推进会频次,全年计划压减至6次以内。三是强化会议质量管控,推行开短会、讲短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严格控制在1小时以内,有发言安排的一律提前限定时间。
(二)规范督查考核,切实减轻迎检迎考负担。一是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全面精简重构,将考核指标由68项压减至40项以内,取消与上级重复设置的考核内容,坚决不搞“千分制”,不以通报排名形式变相进行考核,不将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等作为评判依据。二是建立督查检查统筹协调机制,对本局全年督查检查计划实行总量管控,对各执法中队的年度督查检查次数设置上限,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合并相近检查内容,避免多头重复、集中扎堆。三是建立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机制,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反馈,确保留足整改时间,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统筹做好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全面评查,对2025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程序不规范问题逐案整改,涉及相关人员的依规开展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二是严格落实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上限规定,建立“扫码入企”制度,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须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对已超出频次上限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处罚。三是统一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各执法中队对常见违法类型的处罚标准进行集中研讨,制定本局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清单,推动全局执法尺度统一,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探索适用“首违不罚”制度。
(四)整治“指尖负担”,切实减轻数字化形式主义。一是对本局使用的各类政务应用程序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停用功能重复、使用率低的应用程序,严禁将点赞量、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二是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执法数据“只报一次”,对需要多平台录入的同类数据进行整合,减少重复填报,切实把执法人员从“指尖上的忙碌”中解放出来。三是强化对政务应用程序使用的日常管理,严禁以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为目的异化使用,定期开展使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既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减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将减负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发现和纠治新出现的形式主义问题。二是健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执法人员反映减负问题的渠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三是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对带头落实的予以肯定,对阳奉阴违、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减负工作落地见效,让广大执法干部真正卸下不必要的包袱,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提升执法质效、服务群众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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