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

2026-03-24 | 阅读 : 145 | 下载量 :4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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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确保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带头抓、直接管。

2.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4.各党支部书记是所在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5.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责任目标与内容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健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至少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大情况。

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不力者严肃追责问责。

3.强化阵地管理,筑牢安全防护屏障

一是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网站、内部刊物、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二是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讲座论坛报备审批等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导向关、质量关,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提供任何传播渠道和空间。

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提升技术防护能力,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和处置工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4.深化教育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力量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青年职工、知识分子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

三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5.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一体化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应对预案。

二是重点关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宗教、历史虚无主义、社会思潮等领域风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及时发声、有效引导,防止问题发酵升级,维护单位稳定和社会和谐。

6.推进文化建设,培育健康向上氛围

一是加强机关(单位)文化建设,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作风,培育积极健康、格调高雅的机关文化。

二是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三是鼓励创作反映时代精神、展现单位风貌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7.严格监督执纪,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反映的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认真核查处理。

三、责任考核与追究

对未能正确履行或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贯彻执行不力,导致错误思潮和言论滋长蔓延的;

二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重大舆情、敏感事件、风险隐患失察失管,处置不当,引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

三是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出现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传播扩散的;

四是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制止不力、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是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压制不查的;

六是其他未能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党委(党组)(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月*日

责任部门/党支部(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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