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2026-03-19 | 阅读 : 208 | 下载量 :6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与决策部署,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新一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上的再统一、认识上的再深化,更是一次责任上的再压实、行动上的再出发。刚才,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领导干部“五合一”目标责任书》,这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承诺与责任担当。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政治铸魂在理论与实践的交融中把稳思想之舵

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一切审判工作,本质上都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必须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持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此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理论学习的深度,决定政治站位的高度和司法实践的力度。单纯的理论灌输容易流于形式,必须找到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让党的创新理论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这方面,要持续深化“甘棠树下”法院文化工程的建设。这一文化品牌,其根源可追溯至西周召公在甘棠树下勤勉为公、处理政务的典故,象征着司法为民、公正清廉的传统法治精神。这与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及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在精神内核上是高度契合的。

2026年,要着力推动“甘棠树下”文化工程从一个文化品牌,升级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系统性实践平台。一方面,要丰富其内涵,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纪学习教育内容融入文化建设,通过设立“甘棠法治文化专栏”、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干警在耳濡目染中强化政治认同与理论素养。另一方面,要拓展其外延,将党建工作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实践优势。可以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依托“甘棠树下”品牌,深化社区法官工作站和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组织党员先锋岗、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矛盾源头化解等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将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果,直接转化为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具体行动,形成“总品牌领航定向、分品牌聚力赋能”的生动格局,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在目标上同向、在部署上同步、在成效上同显。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全流程的监督中彰显公正之要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流程监督管理,是守护这道防线的核心机制。如果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司法权力就可能被滥用,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2026年是院里部署的“正风纪年”,其核心要义,就是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措施,抓实立审执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强化监督管理,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有科学、精准、可量化的抓手。当前,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深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改革,其核心导向就是以科学的指标体系作为“体检表”,引导司法工作回归本源,实现质量、效率与效果的统一。我们要紧跟这一改革步伐,运用好审判质效关键绩效指标(KPI)这一现代管理工具。例如,“案-件比”指标,其数值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出现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和衍生诉讼,是衡量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综合性指标。还有“审限内结案率”,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体验和司法效率;“生效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则从反向揭示了审判质量可能存在的短板;“执行到位率”更是直接体现司法效果和胜诉当事人权益实现的关键。

在“正风纪年”中,要将这些关键绩效指标的监测、分析和应用,贯穿于审判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审管办要定期对全院的审判质效态势进行分析判,对偏离合理区间的指标要及时预警,帮助业务庭室精准定位审判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要紧司法办案、诉讼服务等关键环节和岗位,继续做好廉政风险的常态化排查。通过对案件评查、庭审巡查、文书抽查,发现和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要深刻认识到,每一个不规范的操作、每一次不必要的拖延,都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成为压缩“寻租”空间的对立面。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和严格的监督管理,让数据说话,让流程透明,从而最大限度地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突出严管厚爱在关键处的约束中锻造精锐之师

队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锻造过硬队伍,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而严管是厚爱的前提和基础。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必须体现一个“严”字,而且要将这个“严”字落到实处,管到关键处。

首先,要管到“关键人”。“关键少数”即院庭长,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必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自己分管领域的人和事。对重点岗位,如立案、执行、审判辅助等岗位的干警,由于其岗位特殊性,面临的廉政风险更高,必须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提醒。同时,要高度关注年轻干警的成长。年轻干警有活力、有潜力,但也面临着社会阅历浅、拒腐防变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扣好廉洁从司的“第一粒扣子”。

其次,要管到关键“时”。人的职业生涯有几个关键节点,这些节点往往也是思想容易波动、行为容易失的时期。要严把“入口关”,在招录、遴选等环节,不仅要考察业务能力,更要考察政治品格和廉洁操守。要严把“晋升关”,将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严把“退休关”,加强对退休干警的关心和管理,教育引导其珍惜荣誉、保持晚节,防止出现“59岁现象”。

最后,要管到关键“处”。这里的“处”,既包括岗位风险点,也包括思想根源风险。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全面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入挖掘思想根源上的风险。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到司法腐败的极端危害性,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今天签订的《领导干部“五合一”目标责任书》,就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审判质效、队伍管理等各项责任进行量化和捆绑,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为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作风建设在司法为民的践行中擦亮清廉之色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判,很多时候并非源于深奥的法学理论,而是来自于庭审中的一言一行、窗口接待时的一个态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份耐心。因此,深化作风建设,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强化纪律意识,是筑牢作风建设“防火墙”的根本。没有铁的纪律,就不可能有硬的作风。要持续深化纪律教育,让每一位干警都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以铁的纪律整治顽痼疾,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强化宗旨意识,是架起联系群众“连心桥”的关键。司法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庭审、窗口接待、诉讼服务等关键环节的作风建设。庭审用语是否规范,接待群众是否耐心,诉讼引导是否清晰,这些看似细微之处,恰恰是群众感受司法温度的最前沿。要继续发挥“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等便民平台的作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强化责任意识,是拧紧担当作为“压力阀”的保障。优良的作风是干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要大力倡导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工作风尚,坚决反对不思进取、推诿扯皮的慵懒作风。院庭长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抓作风、改作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干部评价体系,树立起“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的鲜明导向,激励全院干警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最终形成“人人抓作风、事事讲作风”的良好工作局面。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2026年的奋斗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希望全院干警能够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开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正高效的司法业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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