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巡视组各位领导:
根据巡视工作安排,现将**有限公司近年来的纪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公司纪委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理论武装持续加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集中性学习教育,累计组织集体学习12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36次。
二是监督执纪稳步推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件,给予党纪处分**人次,政务处分**人次,组织处理**人次,开展提醒谈话**人次。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
三是廉洁教育常抓不懈。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场次,制作廉洁宣传资料**份,开展廉洁谈话**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批次,覆盖**人次。在重大节假日前发送廉洁提醒信息**条,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协助党委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制定修订纪检监察相关制度**项,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公司纪检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与职工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的深度与转化效果不足,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现象
一是学习态度存在偏差,被动应付思想较为突出。部分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把学习当作完成任务、应付检查的手段,缺乏学习的内生动力。有的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学习计划落实不严格,学习任务完成不彻底。有的纪检干部满足于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动作,自主学习、深入学习的主动性不强,“要我学”多、“我要学”少的问题比较普遍。
二是学习内容浮于表面,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在学习内容安排上,存在“大水漫灌”“平均用力”的问题,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有的纪检干部学习停留在读文件、听报告层面,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理解不深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思路举措不多。
三是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强。理论学习多以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为主,研讨交流、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互动式、体验式学习方式运用较少,学习形式单调乏味。有的学习活动走过场、搞形式,照本宣科读文件、泛泛而谈说体会,触及思想、触动灵魂不够深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很好地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四是学用转化效果不佳,指导实践能力不足。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但在这方面我们的差距较大。部分纪检干部对上级精神吃得不透、把得不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有的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创新意识不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的能力亟待提升。
五是学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时有表现。在学风建设上,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的学习记录不够规范,存在事后补记、记录简单化、模板化等问题。有的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空洞无物,没有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有的学习考核重“留痕”轻实效,以笔记字数、学习次数论英雄,忽视了学习的实际效果。这些问题反映出学风建设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存在明显差距
一是政治监督定位不够精准。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外延、方式方法把握不够准确,存在泛化、窄化两种倾向。有的把政治监督等同于业务监督,聚焦不够、靶向不偏,监督内容大而化之,监督重点不够突出。有的把政治监督局限于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忽视了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的对“国之大者”理解不深刻,找不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工作缺乏政治高度。
二是政治监督具体化程度不够。政治监督不能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原则性要求上,必须具体化、具象化。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内容笼统抽象的问题比较突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有时停留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层面,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不够,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不强。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监督的穿透力、震慑力不够。
三是政治监督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政治监督要做到精准发现、精准研判、精准处置,但我们在精准化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聚焦、问题不精准。有的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研判不够深入细致,画像不够准确,监督措施“一刀切”,缺乏差异化、个性化。有的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监督的预见性、敏锐性不够。
四是政治监督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政治监督不是一时之功、一役之事,需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但目前公司纪委的政治监督还不同程度存在“运动式”“突击式”问题,日常监督不够扎实深入。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机制不够完善。政治监督台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够有力,监督的闭环管理尚未完全实现。
五是政治监督结果运用不够充分。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后,如何运用监督成果、提升监督效能,是检验监督质量的重要标准。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短板。有的监督发现问题后,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不够,存在“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的问题。有的监督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的举措不多,标本兼治效果不明显。有的对政治监督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没有从政治高度挖掘问题根源、提出治本之策。
(三)监督执纪的时效性、精准度和问责力度不够
一是问题线索处置时效有待提升。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有时存在拖延积压、效率不高的问题。有的线索处置周期较长,从受理到办结时间跨度大,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时效性。有的线索初核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调查取证不够全面充分,影响了后续处置质量。有的线索处置方式不够科学合理,该谈话函询的进行了初核,该初核的直接作了结,处置精准度有待提高。据统计,近三年公司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中,平均处置周期为**天,部分复杂线索处置周期超过**天。
二是监督执纪精准度存在差距。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瑕疵。有的适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形态转化把握不够准确,该重处的从轻处理,该轻处的加重处理,影响了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的案件审理工作不够严谨细致,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够强,案件质量存在隐患。
三是问责力度有待加强。在问责工作中,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问责不够坚决有力。有的案件处理避重就轻,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偏轻偏软,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问责范围不够精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没有追究,该追究直接责任的追究了领导责任,责罚不对应、不匹配。有的问责后跟踪问效不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存在“一问了之”的问题。近三年来,公司纪委查办的案件中,给予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占比达**%,重处分和重处分以上占比相对较低。
四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出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公司纪委在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创新上还相对滞后,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大数据监督能力不强。有的监督执纪还停留在传统模式,对新型违纪违法问题识别发现能力不足。有的案件查办中,调查手段单一,取证方式传统,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五是监督执纪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监督执纪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但部分纪检干部在业务能力上还有短板,政策法规理解不够透彻、业务程序掌握不够熟练、案件查办经验不够丰富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干部在复杂案件查办中,驾驭能力、协调能力不强,影响了案件查办质效。有的纪检干部对新领域新业态违纪违法问题研究不够,发现和查处新型腐败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四责协同”机制落实不够深入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但有的党组织书记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抓业务投入精力多、抓党建投入精力少。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够具体深入。有的党组织抓责任落实的力度不够,层层传导压力递减,下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个别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不够、督促不够。
二是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充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四责协同”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但公司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还有不足,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有效性有待加强。有的监督工作部署多、落实少,会议开了、文件发了,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不够。有的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果断。有的监督执纪中存在畏难情绪,对一些棘手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监督的刚性不够。
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实的问题。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强。有的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深入,风险排查不够细致,防控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存在“护短”心理,发现问题处理不够及时坚决。
四是协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四责协同”的核心在于协同,但目前在协同联动上还存在差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四者之间的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有的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充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之间沟通衔接不够紧密。有的在问题发现、线索移交、处置反馈等环节衔接不畅,影响了监督执纪效能。定期会商、联合督查、协同办案等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单打独斗”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四责协同”成效如何,需要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来检验。但目前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有的过于注重“痕迹”考核,忽视了实际成效。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不够紧密,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不够严格,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组织和个人追责问责不够有力,影响了“四责协同”的落实效果。
(五)纪检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一是人员力量配备相对不足。公司纪检队伍编制较少,专职纪检干部数量有限,与日益繁重的纪检工作任务相比,力量配备明显不足。有的纪检干部身兼多职,既要承担纪检工作,又要兼顾其他业务工作,精力分散,难以专注主业。基层纪检组织力量更加薄弱,有的支部纪检委员由其他人员兼任,履职能力不强,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据统计,公司现有专职纪检干部**人,兼职纪检人员**人,人员配备与工作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业务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纪检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但部分纪检干部在业务能力上还有明显短板。有的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理解把握不够准确。有的业务技能不够精湛,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审理定性等方面经验不足、能力不强。有的调查研究能力不够强,发现深层次问题、分析研判形势的能力有待提升。对新经济业态、新业务模式下廉洁风险的研究不够,监督执纪的针对性不强。
三是知识结构不够合理。随着纪检工作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对纪检干部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新要求。但目前纪检队伍知识结构还不够合理,法学、审计、财务、计算机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干部比例偏低。有的纪检干部在财务审计、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在监督执纪中遇到专业问题往往“力不从心”。有的纪检干部对新知识新技能学习不够及时,知识更新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是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在纪检干部教育培训上,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培训内容有时与实际工作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大水漫灌”多、“精准滴灌”少。培训方式比较单一,课堂讲授多、实践锻炼少,理论学习多、案例分析少。培训效果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对培训后的能力提升情况跟踪了解不够。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培训的机会有限,高端培训资源供给不足。内部业务培训缺乏系统性规划,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
五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纪检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工作压力大、风险高,需要健全的激励保障机制。但在激励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纪检干部职务晋升渠道相对较窄,发展空间受限,影响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纪检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区分不够明显,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对纪检干部的关心爱护还不够到位,工作生活困难解决不够及时,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有待增强。
六是纪律作风还有差距。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从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纪检队伍也存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有的纪检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践行不够到位。有的纪律意识不够强,在监督执纪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有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服务群众不主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时有表现。有的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灯下黑”问题需要高度警惕。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入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还不够高。部分纪检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对纪检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不够准确。有的把纪检工作当作一般性业务工作来对待,没有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有的对“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理解不够透彻,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升。有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找不准纪检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定位,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理论武装还不够强。思想上重视不够、学习上深入不够、运用上转化不够,是导致理论学习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有的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倾向。有的学习缺乏系统性、计划性,零敲碎打、时断时续,没有真正学深悟透。有的学风不够端正,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用“两张皮”问题突出。有的缺乏学习的内生动力,把学习当作负担,被动应付多、主动深入少。
三是担当精神还不够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活,没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就难以履行好职责。有的纪检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强,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在监督执纪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有的存在“老好人”思想,发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缺乏斗争精神,面对复杂局面和棘手问题,不敢较真碰硬、不敢坚持原则。有的责任意识不够强,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是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不完善是制约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有的制度建设滞后,现行制度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修订完善不够及时。有的制度执行不力,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打折扣,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制度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系统性、协同性不强,影响了制度的整体效能。有的制度执行监督不够到位,违反制度的追责问责不够严格,制度权威性受到损害。
五是能力素质还不够硬。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直接决定纪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的纪检干部学习不够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储备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有的实践锻炼不够,经历阅历单一,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不足。有的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应对之策。有的调查研究能力不够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够,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够充分,工作针对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公司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学习效果评估,建立学习考核机制,推动学习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注重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求突破。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国之大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完善政治监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政治监督具体化。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精准“画像”、精准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政治监督常态化机制,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长效监督格局。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在提质增效上见实效。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压缩处置周期,提高处置效率,确保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快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形态转化标准,确保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大数据监督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素质。
四是深入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在协同联动上做文章。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移交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锻造纪检铁军上出实招。充实纪检队伍力量,优化人员配备,确保工作力量与任务需求相匹配。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注重引进具有法学、审计、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拓宽纪检干部发展空间,落实关心关爱措施,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