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以如履薄冰的敬畏、功成在我的担当、枝叶关情的初心,奋力谱写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6-02-14 | 阅读 : 39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干部政绩观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部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将其融入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全过程,为守护城市安全、保障人民安宁筑牢坚实思想根基。应急管理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所创造的“政绩”,最终要体现在风险的有效防控上、体现在灾害的科学应对上、体现在人民的安全感提升上。全体干部必须清醒认识自身肩负的特殊使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校准政绩观“航标”,端正干事创业“导向”,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廓清思想迷雾,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政绩观端正与否,直接决定了我们能否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能否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为我们廓清思想迷雾、筑牢信仰之基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首先从理论上、认识上、立场上搞清楚“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应急管理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坚持理论维度,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正确政绩观源于科学理论的指导,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反映。在应急管理领域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依据。一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急管理的政绩,本质上是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政绩。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无论是风险排查整治,还是灾害抢险救援,都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付出最大的努力。这要求我们摒弃任何可能危及人民安全的短视行为,坚决反对为了经济增长而降低安全门槛、忽视风险隐患的错误倾向。二是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极强的系统性、复杂性,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运用系统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要善于“十个指头弹钢琴”,既要抓好安全生产这一基本盘,又要统筹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既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又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树牢底线思维,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凡事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着力堵漏洞、强弱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三是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应急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有其内在规律。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演变规律和灾害发生特点。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杜绝“拍脑袋”决策和“运动式”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符合科学要求,真正筑牢安全发展的根基。

(二)把握历史维度,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演进脉络。政绩观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回顾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历程,从分散管理到综合协调,从事后应对到事前预防,政绩观的导向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是从注重“救”向“防救结合、预防为主”转变。过去,评判应急工作成效往往看重灾害发生后的救援速度和效果,这固然重要,但随着认识的深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真正的政绩应更多体现在风险隐患的早期识别和有效管控上,体现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完善上,体现在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提升上。这要求我们把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平时、投入到预防,努力使灾害不发生、少发生,即使发生也能将损失降到最低。二是从强调“过程”向“结果与过程并重”转变。以往可能存在过分注重检查次数、发文数量、会议规模等过程性指标的现象。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看过程,更要看结果,看安全风险是否真正降低、看事故灾害是否有效遏制、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否切实提升。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以结果为导向检验工作成效,避免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三是从聚焦“个体事件”向“构建体系能力”转变。应对单一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基础,但真正的长治久安需要依靠完善体系和提升整体能力。我们的政绩应当聚焦于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健全,聚焦于提升监测预警、指挥协调、救援处置、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整体能力,聚焦于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制。这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三)立足实践维度,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应急特质。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政绩观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和内在要求。它是在与风险隐患、灾害事故的不断斗争中形成的,直接关乎生死存亡,检验标准尤为严苛。一是“零事故”追求与“零容忍”态度的统一。我们常说“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追求“零事故”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体现了最高标准的要求。但现实中,风险客观存在,不能因为追求“零”而掩盖问题、瞒报事故。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对隐患和事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生必须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处置,并深刻反思、彻底整改,将每一次事故教训转化为加强改进工作的宝贵财富。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二是“显绩”与“潜绩”的平衡。应急管理工作既有如成功处置重大险情、完成重大安保任务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有大量如风险辨识评估、预案体系建设、法规标准制定、科普宣传教育、基层能力建设等一时难以量化、却关乎长远发展的“潜绩”。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在关键时刻顶得上、打得赢,创造“显绩”;更要沉下心来,默默耕耘,夯实基础,积攒“潜绩”,绝不能重“显”轻“潜”,更不能为了“显绩”而损害长远发展的根基。三是“担当作为”与“遵规守纪”的并重。应急管理工作常常需要临机决断、快速反应,这就要求干部有担当、有作为。但担当作为必须以遵规守纪为前提,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行事。正确的政绩观,是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的政绩观,是既敢于负责、勇于攻坚,又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的政绩观。要坚决防止以“应急”“特殊”为名,违反程序、突破政策,甚至以权谋私的行为,确保应急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行使。

二、聚焦靶向施治,精准纠治应急管理领域政绩观存在的突出偏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应急管理系统少数干部在政绩观上仍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有的还具有一定普遍性。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根源都在于党性不纯、宗旨意识不强、实事求是精神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这些偏差正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具体表现,不仅妨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严重侵蚀应急管理事业的健康肌体,甚至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我们必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勇于直面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靶向施策加以纠治。

(一)着力纠治“重显绩轻潜绩”,防止风险防控基础悬空。在应急管理实践中,部分干部热衷于抓那些容易出彩、见效快的“显性”工作,如轰轰烈烈的专项整治、大型演练活动等,而对于需要长期投入、默默无闻的基础性、预防性工作,如风险隐患的日常精细排查、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安全文化培育等,则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这实质上是功利主义思想作祟。其危害在于,导致风险底数不清、防控根基不牢,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汹涌”,一旦“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往往措手不及,酿成大祸。纠治这一偏差,一是要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引导干部深刻认识“防”与“救”的辩证关系,理解“预防为主”方针的战略意义,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将工作重心真正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加大风险识别率、隐患整改率、预案完备率、基层应急力量建设覆盖率等预防性、基础性指标的权重,建立“显绩”与“潜绩”并重的综合评价机制,引导干部追求扎实稳妥、利于长远的政绩。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公共安全教育刚性约束制度等,通过制度固化“潜绩”工作的地位和要求,确保基础工作有人抓、持续抓、抓到位。

(二)着力纠治“重碎片轻系统”,防止治理效能层层递减。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环节多、链条长。当前,一些工作仍存在碎片化、分散化问题。例如,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不畅,“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存在“各扫门前雪”现象;应急预案体系衔接不够,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不对接”问题;资源力量配置“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这反映出系统观念、整体思维的缺失。其结果是治理效能层层衰减,整体合力难以形成,面对跨领域、跨区域的复合型灾害时,往往应对不力。纠治这一偏差,一是要牢固树立“大应急”理念。教育引导干部跳出部门局限,站在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深刻理解“全灾种、大应急”任务下加强系统整合、协同联动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着力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应急管理“一张网”,实现风险感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资源管理、社会动员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和智能协同。三是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固化完善部门联合会商、风险研判、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灾后恢复等各环节的协同工作流程和职责边界,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综合实战演练,提升一体化作战能力。四是要强化法规标准统筹。加强应急管理法规、政策、标准、预案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系统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三)着力纠治“重惯性轻创新”,防止能力建设停滞不前。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风险挑战,部分干部习惯沿用旧思维、老办法,缺乏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在安全监管中,过度依赖“人海战术”“运动式”执法,对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监管精准性探索不够;在防灾减灾中,对新业态、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新型风险研究不深,应对准备不足;在应急救援中,对极端条件下救援技术、装备、战法的创新突破不力。这种路径依赖和思维惰性,本质上是缺乏斗争精神和专业精神的体现,导致应急管理能力无法适应新时代要求。纠治这一偏差,一是要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精神。鼓励干部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推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技术装备创新。二是要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计划,聚焦风险辨识评估、新兴风险应对、智能监测预警、综合应急指挥、巨灾情景构建等前沿领域,开展精准化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一批懂应急、会应急、善应急的行家里手。三是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氛围。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基层和一线干部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对于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只要出于公心、符合程序、未谋私利,应给予一定包容,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四是要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密切跟踪科技发展前沿,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人工智能、北斗导航、无人机、机器人等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以科技现代化赋能应急管理现代化。

(四)着力纠治“重报表轻实效”,防止工作作风漂浮虚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正确政绩观的大敌。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之一就是过度注重表格、材料、报告等形式,而忽视了实际效果。例如,安全检查“一查了之”,隐患整改“纸面销号”;宣传教育“走过场”,实际效果不彰;数据统计“水分多”,不能真实反映安全状况;工作落实停留在“层层转发”“会议贯彻”,缺乏具体有效的举措。这种“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作风,消耗大量行政资源,却无益于风险隐患的真正消除,群众深恶痛绝。纠治这一偏差,一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企业、社区、农村,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实际问题,听取群众意见,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接地气、更富实效。二是要优化工作检查考核方式。坚决整治多头重复检查、过度留痕等问题,更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更多关注实际效果和群众评价,让干部从繁琐的报表材料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到抓落实、解难题上。三是要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数据采集、审核、报送责任制,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漏报、篡改数据等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要树立实干导向。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中,更加注重考察干部的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口碑,让那些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干部没有市场。

(五)着力纠治“重管理轻服务”,防止宗旨意识淡漠弱化。应急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习惯于发号施令、刚性约束,而在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做得不够。比如,在安全监管中,简单采取“一刀切”式关停,缺乏精准指导和帮扶整改;在政策制定中,听取企业和基层意见不充分,导致政策脱离实际、难以落地;在服务群众方面,对群众反映的安全诉求响应不及时、解决不彻底。这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影响了风险治理的社会协同效果。纠治这一偏差,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应急管理部门既是监管部门,更是服务部门,必须把服务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约束与引导结合。二是要优化营商环境与安全发展的关系。在严格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加强政策辅导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三是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完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风险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新格局。四是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站点、安全体验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丰富公共安全教育产品和供给方式,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明晰实践路径,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纠治偏差是为了更好地前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面对新征程上应急管理事业的新使命新任务,我们必须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形成一套清晰、务实、有效的实践路径,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新局面。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思想上对标对表,更要在行动上紧抓落实,将政绩观的成效体现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提升全社会安全水平的扎实成果上。要把树立正确政绩观与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持久动力和坚实保障。

(一)端正工作导向,把准应急管理政绩的“度量衡”。工作导向是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干部行为的“指挥棒”。在应急管理领域,必须确立符合其规律和特点的工作导向。一是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我们的核心目标是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展开和检验。要善于将长远目标分解为阶段性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不偏移、任务不落空。二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就是我们工作的“靶心”。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研判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闭环管理。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创造政绩的突破口和主战场。三是要始终坚持结果导向。评判工作成效,最终要看安全形势是否稳定好转,看灾害损失是否切实降低,看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否真实提升。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数据变化上,体现在基层基础的夯实加固上,体现在应急处突能力的有效提升上。要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让重实干、重实绩蔚然成风。

(二)提升能力本领,锻造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硬支撑”。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有与之匹配的能力本领作为支撑。没有过硬的本领,再好的愿望也难以转化为现实业绩。应急管理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核心能力。一是要提升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提升专业能力。应急管理是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领域。要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努力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实践锻炼,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三是要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这是应急管理干部的看家本领。要增强风险预见性和敏感性,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要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精通指挥协调流程,提升在复杂困难局面下科学决策、果断处置的能力。要加强应急演练,在模拟实战中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四是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应急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宣传安全知识,善于发动群众排查身边隐患,善于在应急处置中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筑牢应急管理的“人民防线”。

(三)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正确政绩观长效落实的“压舱石”。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科学完善的制度机制来保障和引导。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大幅增加预防性、基础性、服务性指标的权重,强化对风险防控实效、长效机制建设、基层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差异化考核,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风险特点和阶段任务,设置各有侧重的考核内容。二是要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的重要内容。大力选拔任用那些在风险防控一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那些急功近利、搞虚假政绩、损害安全发展的干部,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严肃问责。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将政绩观偏差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因政绩观错位导致风险隐患突出、发生事故灾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为鼓励干部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突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决策程序、未谋取私利的前提下,对工作中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包容,及时帮助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在守护城市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征程中,应急管理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此次政绩观教育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铭记“国之大者”,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校正政绩观偏差,提升履职能力,锤炼过硬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奋力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职责的应急管理新篇章,为我市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稳健前行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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