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04-12 | 阅读 : 99 | 下载量 :1 投诉   

区城管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和“案例教育法”工作,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及时在局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安监办)

2、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多通报、多发提示单、多暗访”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监管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二、强化城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4、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完善渣土管理相关制度,加大渣土运输日常督查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推动渣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强化渣土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升级渣土管理监管平台,实现人防技防有机统一。积极宣传引导全区渣土运输车辆主动防御系统安装应用。强化零星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处置监管。(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5、强化回填点安全管理。加强全区渣土回填点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恶劣天气风险隐患排查,对弃土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回填点,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及时督促属地管理部门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6、强化环卫设施管理。加强垃圾转运站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化学品耗材堆放设施、渗滤液储存区域等隐患点安全排查。加强自管公厕管理,防范因化粪池甲烷气体等超标发生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

7、强化市容广告和店招设施管理。根据《*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门店牌匾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设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责任单位:局市容科)

8、强化燃气安全监管。督促各街镇、大社区做好临时界定摊群点、阳光早餐车瓶装液化气的安全隐患排查,熟练掌握“一闻、一扫、二摸、六看”排查要领,要求管理单位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制度培训;规范流动摊点管理,加大对商业综合体周边、人口密集场所、重点路段等场所占道经营的处置。(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9、强化停车场安全管理。督促各街镇、大社区定期检查已备案停车场消防设施、电动车充电桩和机械停车设施保养维护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停车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情况。(责任单位:局数管办(停车办))

10、加强“三位一体”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完善道路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坚持岗前培训的原则,每日施工前开展班前会,定期开展集中座谈等。(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局绿化科、局设施科)

11.强化建筑垃圾治理。指导属地管理部门全面排查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点)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建筑垃圾消纳场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消纳场,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并限期治理。对堆放高度在3米以上,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堆放点,及时督促属地管理部门限期整改。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点)已封场并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应采取覆盖、复绿等措施开展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12、协助做好自建房屋安全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所有城乡自建房屋特别是经营性、城中村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大对违法建设占压燃气管道排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对认定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13、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特点,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大作业安全保障力度。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

14、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规范化落实,重点整治办公场所安全用电、垃圾分类点、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户外广告设施、违章搭建等突出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巡查、通报,发现较大隐患或危害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5、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

16、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工作。突出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三、突出专项集中整治

17、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印发《*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8、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精准执法;突出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以及节后复工复产、恶劣天气等关键节点明查暗访;建立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彻底的,纳入督查检查重点。(责任单位:局安监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教育

19、加强执法过程中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城管执法人员需按照指定执法流程执法,尤其是在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违法建筑以及查处违法渣土车辆过程中要组织严谨,行动有序,防范到位。明确专门的现场安全员,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执法监督科、局市容科、区执法大队、城管办)

20、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用好“案例教育法”。结合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进一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1、强化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台帐,做到安全工作底细清楚、隐患排查准确、治理方案可行、工作措施健全。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信息、各类报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责任单位:局安监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2、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市、区相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局安监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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