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04-11 | 阅读 : 161 | 下载量 :6 投诉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在全市已无集体经济空壳村的背景下,我市应在“发展壮大”上做好文章,推动村集体经济为共同富裕作出积极贡献。

一、整体情况

通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及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深化改革,截至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392个,已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消除“薄弱村”。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村(社区)220个,占比15.8%;50万元~100万元村(社区)131个,占比9.4%;10万元~50万元的村(社区)560个,占比40.2%;5万元~10万元的村(社区)481个,占比34.6%。2023年,**市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57.87亿元,同比增长6.01%,其中经营性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20.53亿元,同比增长22.93%。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职能亟须厘清。**市大部分农村的集体经济管理仍然由村“两委”代为履职。由村“两委”来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容易造成政经不分和滋生基层腐败。在村“两委”代行集体所有权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权往往由村里一把手行使,特别是在“一肩挑”的地区,村干部在集体资产经营和处置上权力过大,容易形成权力寻租行为和产生腐败问题。二是削弱村集体经济职能。行政村一级基层组织是一种功能交织、机构重叠的“三合一”综合性组织,既要承担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的职能,又要承担经济组织职能。多种职能叠加的基层综合性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动员和资源整合,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减少社会矛盾,但也会削弱经济职能。

(二)优势产业尚需培育。产业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基础,精准选择发展产业是行政村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从产业选择的角度来看,**市很多行政村对选择什么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发展仍不清晰;从产业发展链条来看,**市村集体经济产业链条较短。如在传统的农业产业,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的链条集中在上游的种植养殖环节,而中下游的深加工、物流、销售环节则较为缺失;从品牌建设来看,村集体经济的产业尚未打响品牌,在市场上营销和推广的能力较弱,尚未形成符号经济;从产品质量来看,垄断性高品质产品供给较少,在同质化的产品中竞争力有待提升。

(三)发展呈现两极分化。“城郊村普遍优于边远村”“资源丰富村普遍优于资源稀缺村”“有扶持村普遍优于无扶持村”“强精英带动村普遍优于弱精英带动村”“有产业村普遍优于无产业村”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四)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无论是土地资源还是生态资源,农村的资源资产并没有从资源优势完全转化为经济优势,整体资源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都有待改善。

(五)利益分配不合理。在**市的农村地区,由于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与传统观念的交织,出现了大量因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的纠纷。如女子外嫁后没有迁户口导致的集体经济分配纠纷,大学生将户口迁到学校所在地而出现的强制农转非导致的集体经济分配纠纷,“上门女婿”因不是传统的本地村民而导致的集体经济分配纠纷。以上纠纷背后的根本性原因在于缺乏一套公平公正合理的村集体经济分配制度或分配方案。

(六)人才支撑不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离不开人才的有力支撑。调研中发现,**市大部分行政村面临着尴尬的境地,即有管理才能和科技技能的人不愿意离开大城市,即便从农村走出来的管理和科技人才也不愿回村,人才短缺制约着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职能关系,做实人才保障

第一,理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的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治理分属乡村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两个职责。对于有条件的乡村,**市农村基层治理实行“政经”分开、党政分工的职责。农村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监督组织以及村其他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独立组织运营本村集体经济。对于不能实行“政经”分开的乡村,其村委会应当明确职能分工、财务分开,由专人管理,并接受上级政府和人大代表、群众等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明确。

第二,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基础。一是着力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头雁”。借助乡村振兴人才振兴工作,发掘、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强大的组织管理能力、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勇于创新思维能力的村集体经济带头人,有条件的乡村可引进职业经理人。二是选拔和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后备人才。将年富力强、具有外出务工经历的青年农民纳入后备人选名单。对本地成长的社区精英,尤其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学历、在本地产业发展中起突出作用的基层实践者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三是引入“外脑”。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的智力资源,引导社科专家和自科专家服务基层,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建言献策。四是全面提高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技能与素质。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树立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二)科学利用资源禀赋,壮大优势产业。一是找准比较优势,选优产业。针对在**市郊、县(区)周边,拥有面向城市人群的区位优势且乡村旅游资源富集的乡村,如富民县石桥村,可优先选择做大做强做优乡村旅游等产业;针对具有悠久养殖历史和基础,且距离城市较远的山村型乡村,如东川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村民原迁出乡村,可优先发展养殖业;针对具有一定资产,但处于闲置或使用低效的乡村,可优先选择走资产经营型路径,如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仓库、校舍等各类存量资产,促使“僵尸资源”转变为“活力资产”,发展物业经济;针对具有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优势的乡村,通过鼓励村民流转、入股、互换等方式,整合土地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发展种植经济。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金融。**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具有优于城市的洁净空气、良好的水质和优良的生态环境,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念的广阔天地。因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做好生态文章,切实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可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建立**“生态银行”。**市符合条件的乡村通过采取“生态银行”的模式,将“生态银行”引入项目后,可增加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同时农民也可参与到种植、养护、文旅产业中获得务工收入或以土地、资金等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获得股份分红等收益。三是以数字建设赋能产业发展。在产业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好数字技术。在生产环节,采用数字监控技术,对产品的各个细节进行跟踪调试,及时发现可推广的经验和尚需改进的短板;在内部管理环节,可采用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在财务报销、人员管理等内部事务上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在销售环节,可采用“直播”方式引流、扩大销量、宣传产品品牌,扩大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产业的产品包装环节,可链入手机“扫一扫”等功能,对产品的销售产地、品质和口碑等进行宣传营销。四是协调区域,抱团发展。**有些村的资源较为单一,难以形成规模化经济。因此,这类村可在地域相邻、资源禀赋相似、文化习俗相近的村域之间谋求合作,形成抱团发展之势,便于村域间延长产业链条、共享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推动各村均衡发展。

(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一,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也是处理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的根本性问题。鉴于目前中国法律尚未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进行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可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开展,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对成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在确认过程中,既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又要统筹考虑少数人的利益,重点处理好新出生人口、嫁娶或“入赘”人口、外出求学人口、服兵役人口以及“空挂户”等特殊人群的资格认定问题。

第二,建立以多方共赢为基础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村集体、农户与第三方合作者的利益紧密捆绑,实现多方共赢才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前提和基础。一是采取资金共筹机制。发展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将上级财政部门划拨的资金、村集体经济所有的土地资源、农民持有的资金入股,在村集体经济中各利益相关方都拥有股份,实现“资金变股金、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二是坚持共同经营的机制。村集体、农户与第三方合作者间订立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村集体和农户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共同参与经营管理、监督各利益相关方行为以及作出重要决策。三是政府扮演好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的护航者角色。当利益联结方出现纠纷时,通过规范合同内容、明确责任程序、开展诚信教育等方式,为村集体经济各利益相关方多赢局面的形成提供保障。

第三,建立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利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济成员间的贫富差距的形成受分配制度的直接影响,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坚持民主决策、效益优先、同股同权、底线红线的原则,体现民情民意民智。基层政府要指导村党组织对分配内容、分配成员、分配程序等严格把关,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

(四)形成壮大合力,共助乡村发展。一是强化党建对村集体经济的引领。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实绩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导向,加大质量效益考核权重,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选优配强村“两委”,把真正能为民服务、能带领村民致富的人选为村“两委”委员;制定公平客观公正考核党员的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切实可行的管理举措形成“党支部管理全村,村民监督党员”的基层治理格局。二是整合用好**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将干部的乡愁情怀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密切联系起来,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注入人力资源。三是树立共享理念和市场经济理念。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村集体经济,将农民的土地、荒地、闲置宅基地等推向市场。四是发展壮大经营主体。结合区域特色,采取优劣互补的原则,与各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联合发展。

(五)健全“三资”管理,堵住风险漏洞。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和配套办法,按照**省统一的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规范村集体经济票据使用和管理。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在资产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制度和资产经营等制度;在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在技术手段方面,推进智慧系统建设,将农村“三资”一并纳入智慧平台,实现对“三资”实时查询、分析、监管,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把乡村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探索组织农民方式,对接国家资源。在当前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出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背景下,需要一套合适的制度将农户有效组织动员起来,让其有能力和机会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所赋予农村的国家资源。其中最根本的制度就是土地制度。在进入乡村振兴阶段,落实农地“三权”分置制度,仍然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依托“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关系,将农民的利益与土地联系起来,便于农民无论外出还是留村,都能有效参与土地的利益分配。当前,在浙江等地已有农村在实践“三权”分置的制度,对**市而言,可选择3~5个村子作为试点,等出现较好效果后再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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