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任务的工作总结

2024-03-20 | 阅读 : 268 | 下载量 :8 投诉   

2023年以来,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指导,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工作逐步进入法治轨道。根据你办要求,现将“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任务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建章立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在认真判的基础上,代“两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转发了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流程(试行)》的通知,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经常性工作联系和重点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对信访问题实行动态跟踪处理,对信访问题化解不彻底导致反弹的实行严格考核追责,保证了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全县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9件,其中9件正依法终结或终止,正在进入导出程序。

(二)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维权和依法办事相结合,以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为目标,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为核心,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为途径,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基础,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健全机制为保障,积极推进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依法终结,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一是从强化执法管理和监督入手,建立了措施有力,务实管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围绕“三个环节”,落实改革方案。围绕入口环节,建立了政法各部门内部统一入口、分类办理的运行机制;围绕出口环节,建立了政法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围绕出口环节,建立了政法系统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三是减少负面舆论影响。对社会关注度高、易被炒作的重大敏感案事件,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事件的请示、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事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快速处理机制,加强排查预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事前预案、事中通报、事后协调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坚持诉访分离,规范导入流程。各级各部门按照诉访分离要求,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规定有诉讼权利救济程序和途径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交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政法部门坚持依法甄别、分类处理,对属于诉讼权利救济范围的事项纳入法律程序,其他问题仍按信访机制处理;对于难以区分、诉访交织的情况,政法机关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尽量导入诉讼程序解决;不能导入诉讼的,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宣传、困难帮扶、教育协商、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多种方法努力实现息诉息访。在工作流程方面,政法部门采取“两个对接”的方式,主动解决导入中的具体问题。一是办案流程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接,实现依法该由哪个部门办理就由哪个部门办理,解决入口不畅、门槛过高、时限过长等问题。二是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对接。检察院一方面加快案件流程,防止案件积压;另一方面加强了案件抗诉、检察建议的启动、承接、处理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真正使检察监督成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问题、帮助当事人和信访群众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的有效渠道。政法各部门按照民商事、行政、刑事等受案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制定公布案件受理规范,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一步做好了释法析理和分流疏导工作。

(四)完善退出机制,防止工作反复。政法部门按照县委政法委要求,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以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并于每月10日前将终结案件的结论报县联席办和政法委备案。各镇乡对作出终结结论的案件不再统计、交办和通报。同时,做好了当事人的政策解释、教育疏导及困难帮扶工作,做到了有人负责、工作到位,防止反复。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公信。为了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责任不落实、有错不纠,程序空转,损害群众权益,政法委将法定时限内审结情况、错案瑕疵案、落实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情况纳入作风巡查和执法监督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有力举措,法院进一步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院建立了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办案责任体系;公安机关健全完善了办案、审核、审批等执法岗位责任制,避免了执法司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确保了群众合理诉求在法律程序内公正合理解决。

(六)做到“三个到位”,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司法救助落实到位。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于因执法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执法机关依法予以纠错、补偿;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采取一次性辅助经济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紧迫困难,确保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对于未纳入救助范围或者实施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当事人,办案机关及时报请县联席会议通过信访维稳资金等渠道予以解决。今年以来,各级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26万元;政法各部门共落实司法救助资金27.6万元救助29人。二是宣传到位。在重要敏感、时期节点,各镇乡组织网格员开展入户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信访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违法上访要追责、政法机关案件受理范围等信访基本知识,引导信访人适应“新常态”。积极改造信访接待场所,县群工局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将信访制度、要求和规定上墙,公示县级领导接访时间、地点等;县委政法委还将涉法涉诉信访接访要求及违法上访应承担的后果加入党务公开栏,引导信访人依法、文明上访。三是打击到位。对于信访人违法表达诉求行为,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收集固定其违法犯罪证据,依法处理到位,震慑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今年以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违法信访人员42人,其中拘留38人,警告4人,构成犯罪刑事处罚2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维稳压力依然较大。目前,所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执行类、征地拆迁类、破产类案件居多,多数当事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导致“执行难”问题突出,当事人上访甚至越级访,稳控压力大。

(二)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以来,总体上说过激访比以前有明显减少,到政法机关来信访的相对比以前减少,但当事人受“信访不信法”等思想影响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度大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当事人曲解法律,反复纠缠、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甚至越级到省进京上访,给基层造成了巨大压力。

(三)信息共享不够。有些信访案件,相关部门已作信访终结处理的信息,对这样的信息,还没有做到互通共享,在不清楚情况下再次接访时,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此外,在信访事项导入、终结等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

三、2024年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良性开展。当前推进诉讼分离和涉法涉诉改革还处于磨合期,政策效应还有一个迟延显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中政委“三个意见”和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信访部门与司法机关定期沟通和协作机制,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工作格局,确保出口畅、入口顺。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接待来访、散发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政策、规定。通过教育和宣传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三)注重综合施策,提高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合力。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和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将司法立案受理、开庭审理等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评判和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整治上访秩序,教育引导群众上访必须依法进行,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无理更不能违法上访,凡违法上访必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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