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平台劳动者权益亟待法律保障

2023-02-22 | 阅读 : 677 | 下载量 :0 投诉   

众包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众网络的做法。现实中,许多行业尤其是物流配送行业已大量采用众包模式,例如平台、商户、配送员通过App直接对接,配送员经注册后,上线即可以在手机App上抢单。 

众包平台这一庞大且发展迅速的新模式发掘了社会需求,丰富了就业形式,应当予以肯定并加以扶持。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数字商业模式虽然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方式,但是众包平台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与普通劳动者并无区别,也可能依赖平台企业维持生计,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需求迫切。众包平台与劳动者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自身人身损害以及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亟待明确和解决。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出现法律适用不一致、判决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标准需要统一。 

不同平台经营模式不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会有差别,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互联网平台众包用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互联网平台作为实际用工企业,承包海量的业务,再将承接的业务分派到具体劳动者手中。在此种情况下,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平台与劳动者之间可能构成标准化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务法律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个人承包经营合作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比较清晰。二是互联网平台作为业务直接的发包方,与相关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相对接,再将具体的业务发包给相关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去具体安排执行,相关的用工关系直接发生在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并接受劳动法律关系的调整,而互联网平台与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之间仅仅是民事法律关系,接受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三是互联网平台作为纯中介机构,仅仅提供居间服务,为双方提供资源对接和签订合同的机会与便利,劳动者与平台之间构成相应的合同关系,接受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在此种情形下,平台承担的责任较轻。 

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更为复杂,绝大部分众包平台实质上并非作为纯粹中介机构出现。首先,平台存在选任行为。以网络配送员为例,平台在招募骑手的时候已经有选任要求,包括无犯罪记录、具有真实有效的健康证、具备使用特定交通工具的能力等,尽管骑手自身的从业门槛不高,但不能否定平台进行的选任行为。其次,劳动者的自由度有限。对网络配送员而言,他们在接单方面拥有较高自由度,但是在配送过程中自由度低,而且一旦违反规定,受到的处罚也高于传统雇佣关系中的被雇佣者。根据各个平台的规定,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必须使用平台专用的服装、送餐盒,对于与客户交流的方式、配送的时间等也有较高要求。一旦违反平台规定,除罚款外,同时还可能会扣减信用分。因此,他们虽然从事的是众包劳动,但自由度却受到较大限制。最后,平台和劳动者之间已经达成合意。各个众包平台通过广告等方式发出要约邀请,吸引用户下载App并注册成为兼职人员。在注册过程中,平台会要求用户勾选用户协议、隐私权政策、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并上传有关的证件、照片等才能完成注册。因此,通过阅读上述文件和合同,双方已经达成合意。这些都不是中介服务应有的内容,而体现了组织生产的一些特点。 

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财产性及人身依附性。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平台运营模式,并结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规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成立要素来具体认定:员工与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着从属性,工作证及工作外观与单位的关联性,在工作期间,是否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要求;其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报酬结算是否具有周期性、规律性等。由此分析,实践中的许多众包用工并非仅仅是一种信息中介服务,而是一种有劳务关系因素的法律关系。例如对于可自主接单,但接单后整个配送活动受到平台指示、管理与考核的众包骑手,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人身隶属关系,就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于2021716日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引入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用工关系类型,符合条件的众包用工也可能属于这种用工关系类型。对此种情形,平台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协商确定工作报酬、工作时间、职业保护等权利义务内容。 

在确认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保障众包平台劳动者合法权益,还需要多方合力。首先,在鼓励用工方式创新的同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杜绝企业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适用之实。其次,完善工会制度。比如,有的城市针对快递员、外卖送餐员、家政服务员等新型就业群体,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两次覆盖”,以推行联合工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员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后,扩大商业保险的覆盖面。目前,各地已有不少探索,如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陆续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将众包平台劳动者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同时,针对众包平台用工灵活性的特点,可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有适当调整,如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通过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强化劳动者的医疗和养老保险,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权。

作者:郭林,来源:《学习时报》

阅读量: 677 下载量:0 收藏: 36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推荐阅读

    文章排行

        二维码

        1. 微信订阅号

        2.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