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22-06-26 | 阅读 : 1079 | 下载量 :30 投诉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字〔2022〕2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坚持提质扩面“两手抓”,开展现有蔬菜基地“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力争年内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15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新培育本土基本菜农165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以上,新认证富硒蔬菜产品1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运行水平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建成蔬菜基地的运行管理,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棚膜换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稳步推进新基地建设

1.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基地选址和发展规划,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排灌条件好、土壤肥沃、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杆线较少、劳动力充足的地块规划建设蔬菜基地,力争2022年*月底前完成基地选址,2022年*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并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模式,确保2022年*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在做好老蔬菜基地扩建、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县国有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学习借鉴*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方式,由联合社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增强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

3.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第五代)”,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本土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本土基本菜农,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培育壮大本土基本菜农

1.落实本土基本菜农。把培育本土基本菜农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精心比选15户以上本土基本菜农集中到辖区内的蔬菜示范基地,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种植”的蔬菜生产模式;准确把握基本菜农的遴选标准,优先从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所在村或周边行政村的农户、返乡创业人员、党员、村组干部中产生。

2.构建传帮带机制。通过培育本土基本菜农,选出一批种菜致富典型,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宣传大棚蔬菜种植经历,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本土基本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政策,招引一批蔬菜技术员或职业菜农,负责对本土基本菜农的技术指导以及周边农户的产业引导、技术帮带,构建“老带新、熟带生”的传帮带机制。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800人次以上。

4.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本土基本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创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健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1.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加强各类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科学开展品种筛选;强化市场对接,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适种适销优良品种;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在主攻越冬茬蔬菜种植的同时,兼顾早春、越夏、秋延等茬口,抢抓高价期,确保高产高效。

2.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加强与**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县市蔬菜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破解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用好聘用的蔬菜技术员,切实加强技术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激发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技术员的干事热情,确保县级技术措施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落实到棚。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建设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2.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

1.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2.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全面对标大湾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探索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扶持政策

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露地蔬菜基地、新建大棚设施、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品牌认证等,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对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达到五年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对申报基地零星种植部分、出现撂荒现象的,不予验收。

(二)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1.对2022年以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原规格标准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下同)。

2.对2022年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按照单体大棚0.5万元/亩、连栋大棚2.5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具体棚型要按照《*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3.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按照单体大棚1万元/亩、连栋大棚3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5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奖补政策

对已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0.05万元/亩、连栋大棚0.1万元/亩、冬暖式大棚0.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四)新建田头冷库奖补政策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予以奖补。

(五)蔬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政策

对经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授牌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由县级财政按1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级财政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农业产业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压实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基地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切实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蔬菜基地第三方评估、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乡镇绩效奖励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

(四)强化督促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评分权重。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连续3次通报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其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表态发言。对在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实,没有完成任务、考核后三名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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