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在党风廉政工作会上的发言材料: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24-04-26 | 阅读 : 159 | 下载量 :6 投诉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去年以来,区财政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落实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相关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结合财政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面做好财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现将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扎紧制度笼子,推进财政制度改革

(一)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一是细化年度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编制完整、规范、透明。严格按照预算编制“两上两下”流程,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力度,细化预算支出指标功能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积极转变预算管理理念,将过去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回归到预算编制环节,尽可能将年初预算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可执行单位和项目。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月报制度,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回收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凡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2023年共收回存量资金*万元,2024年1—4月收回*亿元,均已安排用于稳增长等重点领域。四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区级部门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五是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打好“三公”经费管控组合拳。建立健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统计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支出动态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2024年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均较上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三公”经费支出*万元,较上年同期*万元减少*万元,下降*%。六是推进政务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切实增强预决算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提升预算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业务流程,积极推进国库支付业务改革。完善对账和退款登记制度,根据批准的资金用途和开支标准进行审核,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2024年支付中心共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笔,支付金额*亿元,其中直接支付*亿元,直接支付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累计拒付各类不合理支付*笔,金额*万元。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强制用卡规定,保证了公务卡改革强力推进,全年通过公务卡支付*万元,占非转账支出的比例为95%,为严格结算纪律,规范公务消费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审批程序、采购标准、内控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严格采购预算管理,严把采购方式审核关,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着力在采购方式审批、确定标准、履约验收、信息公开透明上实施监督,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政府电子化采购改革,提升采购信息透明度。2023年共组织政府采购*批次,采购金额*万元,较预算(*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三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国有资产底数,规范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管理、统计报告及资产清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全面建立工作台账,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严把资产处置的“出口”关,监督指导相关单位的资产移交、调拨和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资产配置标准,2023年共审批新增资产配置价值*万元,完成新增资产验收*万元。四是加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2023年先后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涉农资金检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多项检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地推进了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五是严肃财政监督纪律。对检查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工作在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虽然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认真分析起来,还存在一些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财政监管力度、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安排部署,针对当前财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国有资产处置应按规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涉及重大资产处置的,应报管委会批准;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出售、转让、置换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区财政局核准或者备案。二是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的审批和招租权责。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一是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在部门预算中编制当年政府采购预算,落实资金来源,严格按照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二是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采购人专业水平,对政府采购事项严格进行审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节约率。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一是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提高预算工作的前瞻性,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部门专项资金性质、项目特点,对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健全专项资金监控制度,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挪用专项资金。

我的发言完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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