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24-04-08 | 阅读 : 192 | 下载量 :5 投诉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继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后,再次聚焦营商环境,召开的一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部救援局的工作要求,动员指战员,统一思想认识,研判分析形势,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近年来,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我省营商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一是制度上更加完善。提请省政府出台深化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首违免罚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但是,对标中央要求、对照社会期盼、对比一流标准,我们仍有不小差距。去年*局发布的《执法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就明确指出:开展监督检查时未按计划开展,检查频繁、档案要求多、经常通知培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未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或举行听证,使得执法对象觉得“提了也没用”“不知道到哪里陈述申辩”“只要单子一出,就没有我们说话的权利了”,甚至担心申辩投诉了会遭到打击报复;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前,没有与相关当事人充分沟通讲解,导致当事人认为事故原因认定的不科学、不公正等等。这些问题在每个执法单位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评估结果中,*局在全国综合排名也仅为第12名,属BB级。离省委提出的力争AA级的具体目标还相差甚远。新一届党委紧盯这一目标,倍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也鼓足了劲头、信心满满。希望大家务必保持追赶的劲头,拿出反超的决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等会,*还要给大家提要求,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因势而谋、思想破冰,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打造营商环境、打造什么样的营商环境、怎样打造营商环境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转化为生动实践。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重视营商环境程度越来越高、推进力度越来越大。去年,国务院共召开38次常务会议,其中20多次都研究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议题,还专门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并连续5年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亲自出席并强调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等政策举措。今年1月4日(新年首个工作日),省委书记应勇就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我省“十四五”开局起步的重要突破口,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既传递了强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也为我们进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大机遇。各级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求实务实落实。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对人民群众而言,期盼生活更舒适、工作更舒心、办事更便捷。对投资者而言,期盼有更优的环境、更广的空间、更好的条件,支撑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和企业更快的发展。利企便民,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的,也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经济发展供动力。

二、要乘势而上、精准施策,以“店小二”的服务理念,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服务理念要培树到位。当前,我们一些干部特别是一线的监督员,开展检查的时候高高在上、方法简单,动不动就是罚款、关门,没有树立“店小二”的意识,没有站在对方角度去服务单位、去帮助单位,导致满意度比较低。各地要强化对监督员的思想教育,一定要摒弃“官本位”思想,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完成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身份转变,善于用“店小二”的思维帮助和服务单位。

二是制度规定要完善到位。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文件为2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文件严重超出了时效仍然在执行,并且还作了处罚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清理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好立改废释工作。一些制定规定该新立的要新立,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健全的要健全,该废止的要废止。要通过出台一些系列政策制度,来满足优化营商环境法制化管理需求,要通过制度定期完善的方式,来实现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化管理。

三是承诺举措要兑现到位。*部公告取消证明事项后,个别地方办理行政许可时仍然要求单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的地方承诺开业前许可3天、5天办结,结果到点又办不下来,这就是典型的承诺未兑现。决不能为了出亮点出特色,没有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就出台一些政策措施,结果落地有难度,就变相执行甚至不执行,严重损害部门的诚信。在制定政策时,要加大民意互动与评估,最大程度的实现与单位、群众沟通交流,不断的优化和改进措施,确保做出的承诺举措全部能兑现到位,不断提高社会的认同感、满意度。

四是执法程序要执行到位。优化营商环境,重中之重是要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让一切行为按规则进行、一切事项依法治办理,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各级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审批制度。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使用裁量系统,防止标准不一、执法随意。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案情复杂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较大数额罚款等的处罚,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有关情况报上一级救援机构备案。要着力推动办事由“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推动执法权力由“模糊型”向“公开型”转变,执法行为由“主动性”向“规范性”转变,执法方式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执法效果由“追求法律效果”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转变,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执法环境。

五是部门之间要协调到位。上次国办督查通报的四川、吉林、江西等地在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时,部门之间不沟通、不协调,政策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导致人民群众办事遭遇“卷帘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不知道到底该找谁办,进而引起中央高度重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公安、住建、文旅、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安全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情况,主动上门走访,积极沟通协调,通过会议纪要、联合发文等形式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死循环”的问题。

三、要应势而动、齐抓共管,以“荣辱与共”的大局观念,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第一,责任要再加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高位推进、高效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支队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队要提高执行力,畅通各项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干,抓好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本单位本部门办事时反映的各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第二,督导要再加实。要科学制定督查计划,不仅督进度、督问题,还要查责任、查作风,要督到关键、查到要害,真正督出效果。要对排名靠前的大张旗鼓地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要把平时的督查结果与考核挂钩,避免督而无果、查而不究的现象发生。纪检监察要结合“怕、慢、假、庸、散”作风整治,瞄准涉消营商环境领域,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抓典型、强震慑、促整改。要坚持有反映就调查、有举报就核实、有问题就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体的效果。

第三,氛围要再加浓。抓工作既要埋头苦干,确保成效,也要宣传造势,浓厚氛围,让企业和群众看到我们的决心,赢得对我们的信心。要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各级干部和企业群众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形成“人人都是店小二、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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