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领导班子组织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总结

2024-04-04 | 阅读 : 599 | 下载量 :23 投诉   

一、具体工作做法和举措

一直以来,全县紧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品行、制度执行、权力运行、职责履行。具体工作中:

一是监督信息相互沟通,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沟通信息、通报有关干部情况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等。

二是监督工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如:县委巡察工作,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经常派员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各类监督检查任务;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对全县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检查等。

三是监督成果综合运用,对各领导班子综合判。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检查成果,加强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识别和分析判,为县委选人用人等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当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要问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关键在上级监督远。具体到我县而言:

一是权责落实不够清晰。对于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部门和机构,虽然总体上都有职责分工,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手段也各有侧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职能交叉、边界模糊等问题,在处置问题过程中,存在线索重合、上报资料重合等重复监督、多头监督现象。

二是贯通融合不够充分。目前,组织部门与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贯通融合主要为信息共享、结果共享,但是合作方式简单,且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多限于一般层面,主动全面的沟通不多,贯通融合缺乏深度。部门之间存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情况,工作开展、监督效果参差不齐,工作合力没有充分显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发挥上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对下级党委(党组)及“一把手”监督的主导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推动下级党委(党组)履职尽责;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同级监督作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及时反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监督,更要突出发挥群众监督效用,畅通“信、访、网、电、微”等监督举报平台,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具体化、本地化,深化“双联双网三单四化”,推行智慧监督小程序,充分发挥“扫码监督”直接联系群众。具体而言:

一是聚焦建章立制,规范组织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在不影响各类监督相互独立的前提下,建立组织部门与各类监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协作范围、责任部门和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形成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规范性文件,为组织部门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供明确的制度性支持。

二是聚焦认识提升,增强贯通协调政治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各监督主体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各监督主体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的高度,主动谋划、积极配合,在贯通协调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三是聚焦力量共助,创建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贯通协作模式。组织部门和各类监督主体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在人员调配方面可以优势互补,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抽调骨干力量协作开展工作。如巡察工作,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可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培养各类监督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能为巡察工作提供相关业务知识。各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既能提高监督效率,又能培养复合型监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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