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写材料用典】理人之道万端,所以行之在一

2024-01-05 | 阅读 : 875 | 下载量 :35 投诉 0  

【例文】“不可以私害公”指公私分明,不可因私情而损害公道或公德。徐有功在审案中,自觉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不拿“公法”报“私忿”,手握戒尺不行私,廉洁用权不害公,既守住了原则和底线,又捍卫了法律尊严。正所谓:“理人之道万端,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公而已矣。唯公心可以奉国,唯公心可以理家。”(中国纪检监察报《不可以私害公》)

【典故】出自唐代武则天《臣轨·公正》,理人之道万端,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公而已矣。唯公心可以奉国,唯公心可以理家。公道行,则神明不劳而邪自息;私道行,则刑罚繁而邪不禁。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内容,您需要支付¥15元)

(温馨提示:VIP免费使用全站内容!)


阅读量: 875 下载量:35 收藏: 36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推荐阅读

    文章排行

        二维码

        1. 微信订阅号

        2. 联系客服